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园林学发布时间:2020-07-27浏览:次
【摘 要】我国将生态建设作为森林发展的主要途径,中国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有助于理清森林产权,管理模式正在朝着灵活性发展,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现在还面临许多问题。我们必须找到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并最终采取适当的对策,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发展林业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建立较为完整的森林生态系统,促进森林产业体系在生态森林种植体系中不断繁荣壮大。中国大部分集体林地已转移给个体经营,经营权已被释放,产权得到了明确。但是,由于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仍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因此需要进一步的分析和探索。
【关键词】集体森林权制度;改革;问题;森林资源保护
引言
森林资源在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管理森林制度的过程中,受社会发展进步的影响,传统的集体土地所有制无法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农民已成为森林经营的主要机构,对经营的热情和主动力更强,农业生产力将得到更大的解放和发展,新农村建设的速度将得以加快。农业经济将得到改善,使更多的农民摆脱贫困而致富,并实现共同繁荣的社会主义目标。但是,随着集体林权制度的不断深化,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将遇到大大小小的障碍,需要逐步解决,以确保进一步的探索。
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背景下的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问题
森林改革的实施明确产权,管理实体到位,责任和权力的明确分配,严格保护森林利益,建立了有序的法规转移和有效的服务监管。现代森林产权制度充分调动了群众植树造林,保护森林和发展森林经济的积极性,促进了林地的流转和分配,激活了森林经济,促进了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
1.1产权纠纷问题
所有产权管理的核心是统一的集体管理模式,集体表决已成为主要的管理模式。森林产权纠纷问题是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中的重要问题。森林政策法规不健全,农民的森林经营水平薄弱,监督机制不健全。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包括两部分,一是主体改革,二是配套改革,但其实质是相同的,即集体林地分配给个体农民并给予他们以补偿,农民自由行使权利。森林资源管理体系不健全,机制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由于在森林资源管理,基本森林服务机构和森林管理法律在宜君县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传统土地使用权无法合理分配林地,产权通常发生在集体土地所有制改革期间,争端最终将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产生负面影响。无法及时实施和创新,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不仅阻碍了中国林业的发展,而且制约了中国GDP的增长。造成这种影响的原因最终是产权与森林经营之间的关系不明确。没有集体林和个体林木、林地和森林资源的管理,将无法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1.2小规模森林经营与产业化之间的矛盾
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中,森林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始终存在着小规模森林经营与产业化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实施林业行政法方面投资不足。案件处理的资金缺乏,案件处理的积压技术设备以及外界的干扰使得难以调查和处理林政案件,而且未能及时处理,影响了森林法的严厉性。尽管该系统完全执行了基于生态建设的森林发展战略,深刻影响了林业的转型,但实际上,只有不断完善保护工作,才能更好地实现森林资源管理。由于林农户数量少,相应的经营规模较小,因此产业化将相对滞后。现在市场竞争如此激烈,这种小规模的管理已无优势,森林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滞后。目前,尚未纳入森林权利管理,森林资源评估,森林法律服务中心,森林技术服务和森林科学与技术促进等森林管理组织,管理体系尚未完善,无法满足社会发展需求。
1.3森林资源安全
森林资源安全问题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只有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进行下一个保护和管理工作。森林资源安全面临新挑战。首先,预防森林火灾的难度增加了。第二,森林病虫害防治形势更加严峻。第三,虫害入侵渠道的增加。林政的执法部门没有一支高效,统一的行政执法队伍。存在机构薄弱,权力下放,执法不力,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执法错位,疏忽等现象。一旦森林出现问题,是对整个生态环境的一种破坏,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导致森林经营权的矛盾,森林资源的管理将变得更加困难,从而无法保证森林资源的安全。
2.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的措施
2.1落实产权问题,完善森林使用权制度
逐步建立起林地集体所有制,分包权和经营权的单独运行机制,不断完善集体林权人,明确所有权,顺利流动和严格保护权利的制度,形成集体林权集体的典范。土地、家庭合同和多元化管理。森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禁止或者限制森林权利人依法从事商业活动。为了确保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关方面要做好森林权属转移工作,完善森林权属制度,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资源和尽可能解决林地纠纷,在集体林权制度的框架内确保市场的正常运转。
2.2加强林业部门自身建设,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水平
从改善生态环境和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角度出发,支持地方政府,增加投资,将对林业建设的投资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以改善林业工人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和农民,以及适应森林新形势的资源保护和管理需求。全面提高森林经营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在资源保护管理中,加强森林经营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森林经营服务作用,增加对森林资源的管理。
2.3优化产业结构,建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在改善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的过程中,有必要优化产业结构,使森林资源能够科学合理地分配。此外,建立森林合作经济组织也是一个很好的步骤。由于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的限制,森林资源的管理变得更加容易。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基础林业的经济效益,有必要深化保障体制改革,形成有序的竞争机制,以促进社会发展。
2.4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
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体系实际上是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对促进林业的未来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完善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体系可以在一定意义上实施森林资源保护。加大对森林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对林农进行森林资源保护教育,指导农村村庄制定和完善村庄规章和有关民政协定,提高自律意识和村民的自我管理水平。大力开展树木栽培管理,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治,木材加工和使用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和推广,以科学技术提高质量和效益。改善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体系还可以确保森林安全,并避免发生紧急情况,因为如果森林被破坏,它将对生态系统乃至整个自然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因此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加快森林管理执法综合改革步伐,不断完善执法体系,规范执法程序,履行执法职责,加大执法投入力度,整合森林执法管理队伍,从根本上解决不规范和无效的执法问题。依法切实提高林业行政管理水平。
3.结论
森林权利集体制度的改革有利于环境保护。森林经营权授予农民,他们的生活得到保障,实现了增加收入的目标。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的工作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集体林權制度改革后,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过程中的所有问题都应及时解决。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可以保证森林资源管理的质量,积极响应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政治方向。
参考文献
[1]李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背景下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研究[J].农村实用技术,2019(03):118-119.
[2]邢春兰.集体林权改革视角下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J].绿色科技,2018(19):10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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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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