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园林学发布时间:2013-12-03浏览:次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精神,加快推进转型跨越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2013年蔬菜种植提供如下扶持优惠政策:
日光温室大棚:新建集中连片50 亩以上的园区,每亩补贴5000 元。
生贵式移动大棚:新建集中连片50 亩以上的园区,每亩补贴2000 元。
食用菌:新建集中连片10000 m2以上的园区,每平方米补贴20 元。
韭菜拱棚:新建集中连片50 亩以上的园区,每亩补贴1000 元。
园区配套建设补贴:新建一个50 亩、100 亩、200 亩以上的设施蔬菜园区(含温室、大棚、小拱棚、菌棚),县财政分别给予5 万元、10 万元、20 万元的补贴,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一个集中连片100 亩或200 亩以上的集中连片设施蔬菜园区(含温室、大棚、小拱棚、菌棚)的,分别奖补所在乡镇和村各2 万元和5 万元(公司或合作社自主建设的直接奖补公司或合作社);完成年度大棚建设任务的乡镇,奖补3 万元,其中奖补资金的20%用于奖励乡镇或村主管领导。
对蔬菜加工龙头企业加工制成品达到1000 吨/年以上的,每吨补贴200 元;带动农户集中连片种植露地蔬菜面积达到200 亩以上的(与农户签订合同),每亩补贴100 元。鼓励蔬菜加工企业出口创汇,凡当年加工出口产品达到500吨以上,每吨补贴300 元。
县财政以当年发放支持发展大棚贷款额度的0.2%,对贷款企业进行奖励。以当年设施蔬菜发放补贴资金的2%,给予蔬菜主管部门安排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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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2013年山西省长子县蔬菜种植扶持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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