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S技术在城乡建设用地评定中的应用——以浙江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应用电子技术发布时间:2013-01-24浏览:

  摘要:城乡建设用地评定是城市总体规划中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之一。通过评定可将规划区内的土地资源划分成适宜建设用地、可建设用地、不宜建设用地、不可建设用地等四类。从而有效的指导规划区内的用地布局及开发建设方向。但由于各城市自然条件均比较复杂,影响用地适宜性的各类因素也较多较杂,使用人工对各土地单元逐一评定的传统方法必然存在很大的误差,且工作量巨大,目前在业内此方法已逐渐被摒弃。故为实现用地评定的精确性和高效性。本文以安吉县为例。阐述如何运用GIS技术对城乡用地的适宜性进行系统性评定。

  关键词:用地适宜性,评定指标,GIS技术

  一、用地评定的基础原理

  对城市用地的适宜性进行评定,首先要将规划区内的土地划分成若干评定单元,再对每个单元逐一计算评定,最后将各单元的评定结果拼合起来,形成整个规划区的评定结果。对于每个单元的用地适宜性,根据行标《城乡用地评定标准》(Cjj132-2009)的规定,应采用评定单元的基本指标多因子分级加权指数和法与特殊指标多因子分级综合影响系数法进行评定,具体按以下公式计算:

  式中P——评定单元的综合定量计算值;

  K——特殊指标多因子分级综合影响系数,K≤1,当n=0时,K=1;

  m——基本指标因子数;

  i——基本指标因子序号;

  ——第i指标的计算权重;

  ——第i指标的一级权重;

  ——第i指标的二级权重;

  Xi——第i项基本指标的定量分值;

  n——特殊指标因子数;

  j——特殊指标因子序号;

  Yj——第j项特殊指标的定量分值。

  通过以上公式的计算得出P值。若P≥60,则本单元为适宜建设用地;若30≤P<60,则本单元为可建设用地;若10≤P<30,则本单元为不宜建设用地;若P<10,则本单元为不可建设用地。至此完成本单元的用地适宜性评定。

  二、评定单元的划分及指标体系的确定

  1、土地评定单元划分。

  传统的人工评定方法是将评定区域根据地形地貌划分为多边形,其基础图件是土壤类型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资源类型图等,再将要素图层进行叠加分析。即以各种评定因子的组合来确定评定单元。

  由于本次评定采用GIS技术中的空间分析功能,故将评定区域划分为大小一致的规则栅格,每个栅格作为一个基本评定单元,按栅格进行评定。此法便于图形的空间叠加和模型运算,相对降低了主观性,且每个栅格既是信息提取源,又是评定结果显示的单元。

  根据安吉县各单元土地质量一致性和差异性原则,将规划区划分为200×200米的格网体系,以每一个网格作为建设用地适宜性评定的单元。

  2、指标体系的确定。

  安吉县城市建设用地适宜性评定指标体系是在《城乡用地评定标准》(Cjj132-2009)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影响安吉城市建设的自然环境条件和工程建设条件,并多次召开专家咨询会讨论,结合安吉县的特点对《评定标准》确定的指标体系进行筛选、修改后形成的。最终确定安吉县的评定指标体系为:特殊指标,5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基本指标,4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

  三、使用GIS工作流程

  1、数据录入

  以上各评定指标的分布图一般均可在规划调研时从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直接获取电子版的gis文件。如果部分资料无法搜集到电子文件,可使用cad人工绘出,然后通过ArcCatalog转换成为shapefile文件,各类指标一般以多边形文件的格式存储,而高程、坡度、坡向等指标可以使用arcmap的3D分析功能(3d Analyst)得出,再以tin格式存储。

  2、数据赋值

  在arcmap调入以上评定指标的shapefile文件后,首先向其属性表中添加属性字段,一般添加属性名称和定量分值两个字段。再使用编辑器工具条(Editor Toolbar)根据表1和表2输入各评定指标的名称和定量分值。

  3、叠加计算

  在叠加计算之前首先应将各指标的shapefile文件和tin文件转换为栅格数据,转换时将定量分值一并转换。转换时的像元大小选择200,与评定单元的大小保持一致。所有shapefile文件转换完成后,即可采用arcmap中的空间分析功能(Spstial Analyst)进行叠加计算。叠加计算前先在空间分析工具条(Spstial Analyst Toolbar)里将整个规划区的范围设置为分析掩模(analysis mask),如有必要,可对部分评定指标进行重分类(Reclassify),使其栅格数据的属性与评定值保持一致。最后使用栅格计算功能(Raster Calculator)根据公式1进行叠加计算。计算结束后便生成整个安吉县的用地评定分值图,分值图上建设用地分值分布在0~100分之间,再使用重分类(Reclassify)功能按照第一节的规定将规划区的评价结果分成适宜建设用地、可建设用地、不宜建设用地、不可建设用地四类,便得出最终的安吉县用地评定图。

  四、 结语

  安吉县用地适宜性评定,是安吉县总体规划中的重要环节,评定结果对城市总体规划空间布局的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其他城市也有一定借鉴意义。今后笔者将结合地区差异,进一步优化城市建设用地适宜性评定工作,提高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质量,感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吉县域总体规划项目组成员对本文提供的技术支持。

  参考文献

  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用地评定标准》(Cjj132-2009)。

  2 安吉县人民政府. 《安吉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

  3 梁艳平、刘兴权、刘越等.基于GIS的城市总体规划用地适宜性评定探讨[J].地质与勘探, 2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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