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论文发表最好的网站媒介文化与“赛博文化”关系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新闻传播发布时间:2013-11-15浏览:

  摘要:所谓媒介文化就是指因大众媒介的社会影响而产生的一种文化形态,是显现在大众传播活动中的社会文化现象。媒介文化以不同的媒介形态分为电影文化、电视文化、网络文化等不同的文化类型,属于大众文化的范畴。媒介文化具有广泛推行社会价值规范与建构社会价值意识的社会功能。文章发表在《中国比较文学》上,是文学论文发表范文,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媒介文化,赛博文化

  媒介文化是现代社会总体文化系统中由大众媒介所建构的一个亚文化系统,但其发展趋势正在从边缘文化形态进入当代社会的主流文化体系。媒介文化是当代传播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也是其他人文和社会科学关切的热点。

  在当代社会,由于20世纪大众传媒业的迅速普及和发展,大约从20世纪中期起,传媒业就已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地同社会文化不可分割地交织在一起。这种文化现实使传播学界提出了“媒介文化”的概念。因特网诞生后,伴随着其在全世界范围的蓬勃发展和影响力的显现,这一新兴的、复合型的传媒,也正日益深入地渗透到当今社会文化之中,从而引起了学术界对“赛博文化”/“网络文化”的关注。

  从媒介文化到“赛博文化”,当代社会文化的发展,清楚地展示了传媒作为社会文化的主导性载体的特征,同当代社会文化特征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契合。“赛博文化”/网络网文化诞生后,其同传统的媒介文化的关系中既有对后者特征、表述手法等的传承,又有对后者的突破。

  I.“赛博文化”的兴起及其同原有媒介文化的联系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因特网在世界范围的迅速发展使网络空间逐渐成为人类文化生活展开的崭新场所。“赛博文化”/“网络文化”的概念因而开始出现。有关资料表明,“赛博文化”的概念同“赛博空间”的概念分不开,并且是在“赛博空间”的概念出现后出现的。最早使用“赛博空间”(cyberspace)一词的,是加拿大科幻作家威廉·吉布森(William Gibson)。1984年他在科幻小说Neuromancer中首次使用了“赛博空间”一词,塑造了一个将电脑直接联入大脑的主人公,描绘了一种电脑联网把人、机器和信息源都联接起来的景象,昭示了一种社会生活和交往的崭新空间。

  此后,以cyber为前缀的词汇迅速流行。与此同时,因特网的迅速发展,使网络渗透到人们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图景不再仅出现在科幻想象中,而是也开始出现在现实中。20世纪90年中、后期,伴随着因特网在全世界的扩张,一些网上的文化娱乐形式纷纷出现,吸引了爱好新潮的上网者。这一现象,引起了传播学研究界和教育界对“赛博文化”/网络文化(cyberculture)的关注。

  到今天,“赛博文化”/网络文化对于经常上网的网民来说,已是一种确确实实的存在。对他们来说,网站上的娱乐频道/板块、随意轻松的网络文学、色彩缤纷且闪动不停的Flash动漫、生动诱人的网上电子游戏、别具一格的网络广播和网络电视、互动式的视频点播等,已非陌生的事物。电脑网络显然已成为全新的文化载体。对于条件具备而已上网的网民来说,网络正在渗透进其文化经历,融入其生活的方方面面:他们不仅可以通过在网上冲浪享受多样化的文化作品、游戏娱乐,而且可以通过上网同世界各地的亲朋好友进行可视电话交谈、发送贺卡完成节日礼仪,通过鼠标一点完成商务通信,通过访问政府网站了解政务信息、享受电子政府提供的便利,通过到BBS上贴帖子表达自己的意见…… 虽然,由于目前在世界上许多因特网普及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网络尚未真正渗透到大多数人的生活中。

  因此,这些网络上的文化形式(传媒网站和参与网络新闻传播的商业网站是提供这些形式的文化内容的重要生力军)还没有能像传统的媒介文化形式那样广泛融入社会公众的文化生活。但是,它们在网民一族,尤其是在天然地对新生事物特别敏感偏好的青少年网民中的流行,毕竟标志着因特网和网络新闻业介入社会文化的态势,已经出现。在那些因特网的普及率已超过25%和普及率甚至已接近或超过50%的国家和地区来说,因特网和网络新闻业介入社会文化更是已成现实。

  II.“赛博文化”/网络文化的显著特征

  网络网文化诞生后,其同传统的媒介文化的关系中既有对后者特征、表述手法等的传承,又有对后者的突破。由全新的电脑网络载体承载的“赛博文化/网络文化”已开始形成既往的文化形态不具备或不明显具备的一些特征。

  首先,开放性是“赛博文化”的标志性特征之一。“赛博文化”具有向全球用户开放、向各种文化形式开放、向各种文化间的交流开放、随时开放的特性。作为全球性的传播载体,网络使人类精神交往活动——信息传播活动以及由此相伴随的物质交往活动在最大程度上实现了国际化。在因特网出现之前,传统的大众传媒虽然从内容上来说当然参与了世界信息沟通,但是从信息发布范围的角度来说基本上都是地域性的或全国性的传播系统:印刷传媒一般是地方性的或全国性发行的,广电信息的发布大都也没有超越国界。虽然卫星电视直播的兴起意味着超越国界的电视节目播送,但是毕竟卫星直播电视只是电视中的部分,而且卫星电视的“落地”需要“准入”,对此进行控制相对容易。所以传统的大众传媒称不上是全球性开放的传播系统。而因特网则是连接世界各地用户使之共享网上信息资源的传播系统,是面向全球的开放性交互式电脑网络。

  在因特网上,信息交流的时空限制在最大程度上趋于消失,因而,因特网就同全球化的交往活动的普遍化相伴随。在网络传播过程中发展起来的“赛博文化”/网络文化也就具有全球共享的特点。各民族国家的文化都有可能在网上得到展现和交流,这使网络文化具有融合不同的民族国家的文化特征的潜能。当然,在各国发展和力量不平衡的现实条件下,这也为强势文化的“入侵”弱势文化,提供了方便,对此发展中国家理当引起警惕。

  其次,多层次、多层面的聚合和复合,是“赛博文化”的又一不同于既往的文化形式的特征。在因特网上,呈现文化内容的符号形式是复合的、聚集图、文、声、像于一体的,而且人类不同层次的精神交往活动都可在因特网上聚合,人们并可仰仗因特网这一复合型传媒进一步从事以各种交往实践活动为核心的行为(如网络游戏、网上投票选举等)。在电视大发展的20世纪60年代,麦克卢汉曾经提出“地球村”的概念,认为伴随着电子传播媒介尤其是电视的发展及其应用的日益广泛,人们通过电子传媒“重新体验部落化社会中村庄式的接触交流”,世界范围的信息传播日趋方便迅捷,人们之间的时空距离骤然缩短,整个地球仿佛紧缩成了“地球村”。在因特网迅速崛起的今天,当我们将因特网同电视进行比较时,我们发现,最能验证“地球村”概念的,是因特网而不是电视。

  电视虽然能够图声并茂、生动逼真地将世界各地的动态等呈现给广大公众,但电视作为大众传媒却无法用于“地球村”的“村民”们相互之间的人际传播。而因特网则兼收并蓄了人际通讯手段如电话、电传、书信等等和大众传媒的某些成份,可以同时做到上述两点。网民们,就其日常的精神交往活动(不论是何种层次的)都能在世界范围展开这一点来说,是最典型的“地球村”村民。

  另外,当然还有人们讨论得较多的网络空间的虚拟性,这也是网络文化的明显特征。在网上虚拟空间中人们可以仰仗数字化技术和网络的复合型特征,把各种交往行为和一些原本由实体/物质世界的人际传播相伴随的、但却无法通过传统的大众传媒进行的行为搬上网,这同以往传统传媒中的“媒介世界”有很大的不同。

  但是,值得指出的是,对虚拟性应有一个适度的认识。“虚拟世界”毕竟不等于实体/物质世界,毕竟还是有许多物质行动是不能虚拟地完成的。例如,在虚拟的商场购物,还是要等商品真正送到用户手中方能真正完成购物行为(而这一物流环节一般还是要在物质空间展开),否则虚拟购物就会形同虚设,像小孩子玩过家家时扮演吃饭到底填不饱肚子一样不解决问题。说到底,虽然网络带来了符号行为的拓展和创新,虽然在信息化时代符号行为的确日益重要,但符号行为毕竟不能构成人类行为的全部,不能取代满足人们物质需要的物质生产活动。

  由于网络传播尚不是一种发展成熟的传播形态,由于“赛博文化”尚是正在形成过程之中的文化,其特征的显现自然而然地也处于“进行”状态之中。传播学界应不断追踪这一“进行”状态,不断加深对网络文化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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