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新闻传播发布时间:2013-09-06浏览:次
摘 要:在《公众舆论》一书中,沃尔特·李普曼为我们描绘了一幅舆论悬于虚空大地的图景,认为公众舆论是不可能的。但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和传播环境的变化,公众舆论正在一步步地走向可能,并对人们的社会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文章发表在《新闻世界》上,是文学职称论文发表范文,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公众舆论;互联网;刻板成见;拟态环境;
一、引 言
1922年,美国着名新闻评论家和作家沃尔特·李普曼写下了《公众舆论》一书,被列为传播学的奠基之作,开启了舆论学的大门。它第一次对公众舆论做了全面的描述,分析了阻碍公众接近真相的种种因素,首次提出了“拟态环境”和“刻板成见”的概念,也引发了后来人对议程设置这一理论的研究。如今,虽已过去将近一个世纪,但此书影响未消,我国的许多传播学者也对此进行了解读,如黄旦在《舆论:悬在虚空的大地?》一文中从一个宏观的角度对整本书进行了评述,而姜红在《舆论如何是可能的?》阐述了李普曼所认为的舆论发生机制,还有一些学者就书中的关键概念“拟态环境”和“刻板成见”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此外还有对书中所蕴含的议程设置思想和报刊的运行过程进行了解读。
但在新的传播环境下,在网络广泛普及的今天,我们有必要对公众舆论进行更多的思考,找寻其存在的特征和意义。
二、李普曼笔下的公众舆论
“公众舆论”一词最早出现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作为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卢梭认为,“公众舆论是理性公正的,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具有不可动摇的权威地位,因此理性的公众舆论最终可以主导政府决策。[1]”但李普曼对此却进行了反思并持有相反的意见,他用了整整一本书的内容来讨论这一概念,虽没有下任何明确的定义,但却告诉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公众舆论是不可能存在的,在他看来,当下的公众并不能自发的形成真正的舆论。
就舆论的主体而言,其应是公众,“公众是由社会中占大多数的具有独立自主意识的人组成的。”但在李普曼看来,人们除了具有一定的独立思想之外,还有着根深蒂固的刻板成见。对此他有着非常的经典的描述:“多数情况下我们并不是先理解后定义,而是先定义后理解。置身于庞杂喧闹的外部世界,我们一眼就能认出早已为我们定义好的自己的文化,而我们也倾向于按照我们的文化所给定的、我们所熟悉的方式去理解。”这表明公众并非是理性的个人,他们会受到所处社交圈子内文化的影响,也会受到先入为主的成见的影响。另外李普曼也明确的说道:“其特点是先于理性被投入应用。这是一种感知方式,它在我们所意识到的信息尚未经过我们思考之前就把某种性质强加给这些信息。”这指出了一个事实,公众习惯于带着成见去看待任何事物,如果看到的完全合乎他们的预想,成见就会进一步加强。因而,固有成见保护着公众,在它们的防卫下,公众能够很轻松地融入所在的社交圈子,也能让他们继续感受到所处的地位是安全的。
在描述公众舆论的客体时,李普曼引入了“拟态环境”这一概念。他认为“一个人对于并未亲身经历的事件所能产生的唯一情感,就是被他内心对那个事件的想象所激发起来的情感。”真正的现实环境太庞大、太复杂,人们不得不在能够驾驭它之前使用比较简单的方法去对它进行重构,但“偶然的事实,创造性的想象,情不自禁的信以为真,这三种因素便会产生一种虚假的现实。”使得在社会生活的层面上,人对环境的调适是通过“虚构”这一媒介进行的,因而即使重构得再精确,也不等于是真正的现实。
至于舆论本身,由于舆论面对的是一些迂回曲折、看不见摸不着而又令人困惑的事实,而且根本不可能一目了然,因此,不同见解组成的公众舆论变得模糊不清。在李普曼看来,那些带有刻板成见的人在面对拟态环境中的事物所做出来的反映,也是那么的不真实,所以,公众给舆论只能是“他人脑海中的图像——关于自身、关于别人、关于他们的需求、意图和人际关系的图像……这些对人类群体或以群体名义行事的个人产生着影响的图像,就是大写的舆论。”
三、互联网时代的公众舆论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网民人数的迅速增多,网络越来越成为大多数人发表意见的平台,由于网络媒体本身其传播方式的复杂性和交互性,使得网络上出现了各种不同的声音。陈力丹曾将舆论定义为:“舆论是公众关于现实社会以及社会中的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表现的总和——其中混杂着理智和非理智的成分。”据此,如果要给网络舆论下一个定义,我们暂且可将它定义为:网络舆论就是公众在基于网络这个平台上所表达的对于现实社会中各种现象、问题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表现的总和。它的主体是所有能够接触到网络的公众,客体依然是来源于现实社会中的某些现象和问题。
在互联网迅速普及的今天,在一定程度上它已经使公众舆论成为了可能。这具体表现在
(一)舆论主体——公众已日渐成熟
目前,我国的网民人数已经超过四亿,网民们公开发表意见的各种论坛、博客、微博、轻博等也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而得以产生,正是这种新的技术,“把人类社会及其多样复杂的各个部分连成了一个新的世界,使人类的连接方式和社会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由此,在新的传播环境下,作为网络舆论的主体,网民们呈现出新的特征
1.公众的意见表达愿望增强
互联网传播的自由性使得网民们几乎可以就任何新闻事件或社会问题发表或交流意见,所发表的意见属“阳春白雪”也罢,属“下里巴人”也罢,只要他有意见表达意愿,都可以表达出来进入到网络空间。这使得在现实生活中沉默的大多数找到了表达的渠道,有可能变成互联网上的活跃分子。
2.刻板成见的作用正在减弱
互联网的发展使得“地球村”这一构想成为可能,这也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传统媒体时代的人们很难走出固有的社交范围,也很难直接接触到地球另一端的事件,但互联网扩大了人们的交际圈子,它可以让人们接触到不同的思想观念,也可以直接了解到其它地区发生的事件,它消弭了横亘在人与人之间的地域界限,也让更多的人获得了身份认同感和归属感,不同的文化之间开始有了交集,一些旧有的成见因为有了新的思想的影响而逐渐消逝,因而,从某种程度上说,互联网使得固有的成见正在减少,作用也在慢慢减弱。
3.意见领袖的身份变化
在传统媒体时代,意见领袖多为记者、名人等拥有大众媒体话语权的人,普通人很难在大范围内发出自己的声音,但在互联网时代,这一情况正在改变,尤其是在微博上,平民草根的声音借助这一平台得以迅速扩散。以新浪微博的“作业本”为例,他只是一位普通的青岛市民,但他目前的微博粉丝数量已达到377万,其言论的影响力丝毫不亚于知名人士。此外,公共知识分子借助微博也放大了自己的声音,获得了一大批粉丝的追捧,使得意见领袖的组成更加多元化。
所以说,做为舆论主体的公众,已逐渐走向清醒,虽然离理性与自觉尚还有一段距离,但更应该欣喜地认识到,有了更加接近真实的环境和途径,少了些许的干扰,公众更容易发出属于自己的呼声。
(二)舆论客体——媒体格局正在改变
1.互联网改变媒体格局
互联网作为“第四媒体”,它的出现成功地改变了人们对世界的看法,影响了事件的传播方式,但这还不足为奇,“新新媒介”的出现,彻底地改变了原有的媒介格局。新新媒介是指互联网上的第二代媒介,于21世纪被普遍应用,如博客网、维基网、脸谱网、推特网等。对于这类媒介,保罗?莱文森给出了十分具体的界定:“第一,消费者即生产者;第二,其生产者多半是非专业人士;第三,个人能选择适合自己才能和兴趣的新新媒介去表达和出版……”现在,大众对这类媒介的使用已驾轻就熟,他们也逐渐从信息的消费者变成了生产者,改变了自己的被动局面。
2.由主导媒介模式逐渐转变为多元媒介模式
英国传播学者麦奎尔在关于媒介权力的讨论中,认为“通常存在着两种相互对立的模式,一种是主导媒介模式,另一种是多元媒介模式”。主导媒介模式传播由统治集团决定的关于世界的有限的、统一的观点,受众被迫要接受所提供的对世界的看法,而没有太多批判反应的余地;而多元媒介模式允许差异和不可预知性的存在。当下的传播环境正是一个趋向于多元媒介模式的环境,广播、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齐头并进,与之相伴随的各种思想、理念也在不断地输入到人们的头脑之中,因而,人们在认识这个世界时,有了更多的方式,也有了更多不同的角度,这对于他们认识真实世界是非常必要的。
3.“拟态环境”逐渐明晰
互联网宽松的准入条件,迅捷的传播速度,广泛的覆盖范围和它的匿名性、交互性、自由性等特征,使得公众能够更加接近事实的真相。李普曼曾这样比喻新闻机构:“它像一道躁动不安的探照灯光束,它把一个事件从暗处摆到了明处再去照另一个。”或许我们也可以将互联网比作是一道光束,与传统的新闻机构相比起来,它具有更自觉和更深入的特征,比如近年来流行的“人肉搜索”。或许网络不足以向我们展现事实的全部真相,照亮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但是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它所挖掘的深度和广度都已远远超出了人们的预期。
另外,由于互联网的弥散性特征,使得要想在网络上控制住某一信息不被扩散是十分困难的,虽然互联网面对的审查力量依然十分强大,但在这种博弈当中,我们看到公众的需求总是占据上风,所以网络中凝聚的巨大的民众力量一起把互联网培养成了最敢于也是最能够与以政府为主导的审查力量相抗衡的媒体。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互联网使得公众更加接近事件真相,也更能帮助人们认清生活于其中的这个世界。
(三)网络舆论——日益活跃
作为意见本身的网络舆论,因为有了逐渐觉醒的公众和一个更能接触真相的途径,因而逐渐从虚空走向实处。近年来,无论是网络舆论发生的数量还是质量较之以前都有了明显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公众致力于寻找真相。
1.互联网引领舆论潮流
从“邓玉娇案”到“周老虎”、“欺实马”,再到“李刚门”和“药家鑫案”,可以看到在互联网上公众逐渐有了自己的想法和判断,并将这些意见汇聚成一种公意,一种力量,从而对事件本身产生影响。如果说上述事件还有传统媒体在推波助澜,指引公众前进的方向,那么随着微博等自媒体的兴起,越来越多的热点事件呈现出先是在微博上走红,再由传统媒体加以跟进的局面。以温州动车事故为例,微博中发布的事故信息的内容和传播速度大大超过了传统媒体的报道,在某些方面甚至出现了传统媒体的缺位。所以说,在当前的传播环境下,互联网尤其是一些新新媒体充当了舆论的风向标,引领着舆论的潮流。
2.传统媒体的议程设置作用削弱
曾经,报纸电视做为大众获知信息的主要来源,牢牢地控制着大众媒体,影响着人们的所思所想。但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人们获知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元,也更易发表自己的见解,所受传统媒体的影响力度也越来越小,甚至在有些时候,在对待某一件事情上,传统媒体的立场与互联网上的论调形成对立的两面,如学者张颐武在谈到2012年伦敦奥运会时,这样说道:“在本届伦敦奥运的全过程中,中国的互联网还是相当公道的,它在很大程度上矫正了舆论的方向,使得舆论的主流趋于中道和理性。对开幕式的评价如此,而当羽毛球女双的问题被激烈抨击,许多主流媒体都参与抨击时,网民觉得她们却有不当,却惩罚过度,这也矫正了主流媒体的选择,公道自在人心。”这一评论反映了在某些问题上网络舆论与传统媒体的对立,沉默的大多数人有了自己的主见。
但我们也不能忽视互联网上的声音并不全是理性而客观的,有的偏激刺耳,有的以偏概全,尤其是微博等新新媒体,由于发布信息的便捷性和言语的碎片化,导致它们成为了语言暴力、非理性化情绪和谣言滋生的土壤,这就需要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舆论的进步。
四、结 语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互联网对公众舆论的影响是深刻的,它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舆论发生的主客体条件,使得公众舆论已渐渐地走向了可能,但互联网作为新兴传播媒介的弊端也在日益暴露中,如何使网络时代的公众舆论走向正途,除了如李普曼所说,需将希望寄托与于社会精英阶层外,更多的是需要每一位网民能够剔除内心的成见,以理性和自觉去了解事实的真相,然后再依据理性和真相表达出公正的意见。这样形成的公众舆论的质量才会逐渐提高,也才会构建出更加明晰而和谐的社会。
参考文献
[1] 冯希莹.简析卢梭与李普曼公众舆论思想[J].天津社会科学,2011(3).
姜红.舆论是如何可能的?——读李普曼《公众舆论》笔记[J].新闻记者,2006(2).
(美)沃尔特·李普曼着.阎克文,江红译.公众舆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陈力丹.舆论学——舆论导向研究[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
蒋宏,徐剑.新媒体导论[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
(美)保罗?莱文森.新新媒介[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
(英)丹尼斯?麦奎尔.大众传播理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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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文学职称论文发表互联网时代公众舆论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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