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分析新闻语言体现的新闻主观性倾向问题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新闻传播发布时间:2013-06-27浏览:

  摘要:一直以来,人们普遍关注新闻报道的客观性,认为新闻是客观、真实地对新近发生事件的记录。事实上,由于新闻事实自身的不可复制性、新闻记者的个人素养和语言的主观性等因素的存在,新闻报道常常体现出记者的主观性倾向。其中语言的主观性特征对新闻报道的主观性倾向有着重要的影响,文中主要从词语选用、语序、句式和句类的选用方面入手,结合新闻实例,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较深入全面地探讨了新闻报道的主观性倾向。笔者期盼以此引起新闻从业人员对语言的关注,尽量在规范的限制内提升新闻报道的客观性。

  关键词:新闻报道 词语选用 语序 句式 主观性

  新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就是客观性,它要求新闻真实反映现实,记者的感情色彩丝毫不要带入新闻作品中。因此新闻排斥主观性,表现在话语上,即尽量选用不包含说写者感情、态度或评价的词语、句式等来记事、说明或写人。但是,完全的客观性是不存在的,客观性只是一种理想的状态,是大众对新闻的期待,也是媒介的最高追求。因为新闻事件一旦发生,将成为永远不可能再复制的历史,此后的任何报道、述说、阐释,都会或多或少地带上述说者个人的主观倾向。不同的新闻记者,会依据自身的素养、认识等,从所服务的媒体的要求出发,对同一事件选取不同的报道角度,即使报道角度相同,在具体的措辞上也会呈现出各自的特色。这一切正体现了新闻具有主观性的特征。这一特征是由新闻事实自身的不可复制性、新闻记者的个人素养和语言的主观性三个方面共同作用而形成的。对于前两种原因,比较容易明白,我们这里不准备论述。本文将主要从语言的主观性这个角度切入来探讨新闻报道的主观性特征。

  语言的主观性,是指说写者在说写出一句或一段话的同时,暗示或表明自己对此番话语的立场、态度和感情。①人们在说写时,总会或多或少地带上自我的印记,也即说写者的立场、态度和感情可以通过他所选用的词语、句式或句类以及他对词序的安排等表现出来。符号学家莫里斯认为符号具有评价性特征,而“符号的评价性特征把阐释者指向所指物体的具体特质,这使得人们对物体作出评价或鉴定”。②语言是最典型的符号,因此,自然带有这种评价性特征。人们运用语言来描绘事物或传情达意时,就必然同时接受与选用了语言的评价性特征。新闻报道通过语言来传递信息,在运用语言记录、再现新闻事实时,记者的观察角度,对事件的认识,以及他对语言的选用与安排,都将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或运用语言符号的评价性特征,从而在报道中带上一定的主观性倾向。因此,要想达到新闻客观性的最高理想,就需要先充分了解语言的规律与特点,明白语言主观性特征的表现,从而有效地避免主观性的过多渗入。鉴于此,下面我们将主要从语言中的词语选用、语序安排、句式或句类的选用三个方面入手,深入探讨并揭示语言的主观性特征在新闻报道中的表现。

  我们先来看词语选用所体现的新闻报道的主观性特征。词汇学认为词语除了具有理性意义外,还具有感情色彩。感情色彩指的是附着在词语上的价值倾向或者说符号的评价性特征,包括褒义、贬义或中性三类。每选用一个词语时,我们不仅选用了词语的理性意义,同时也意味着选择了附着在词语上面的感情色彩。不同的感情色彩传递着不同的主观认知。比如,近几年非正常拆迁事件频繁发生,由拆迁而导致的血案、命案时时被媒体曝光。对于这些血腥拆迁行为及其悲惨后果,媒体运用了“非法拆迁”、“违法拆迁”、“暴力拆迁”、“暴力强拆”、“野蛮拆迁”、“匪化拆迁”、“血拆”、“拆迁血案”、“拆迁命案”、“拆迁致人伤亡案”等词语来描写,这些词语通过寓有褒贬倾向的定语(如“非法”、“暴力”、“野蛮”、“匪化”、“血”等)或定语中心语(如“血案”、“命案”、“伤亡案”)的使用,传达了记者对此类非法拆迁行为的强烈谴责之情,暗示了记者维护法律、弘扬正义的人道主义立场。

  不仅是词语,对词语的安排,也即语序的不同,一样可以体现新闻报道的主观性特征。语序是汉语语法的主要表现手段之一。语序不同,语句的意义、价值评价及表达者的情感态度等都可能受到相应的影响。比如,对于2011年1月9日发生在朝阳医院的一名女患者8楼坠亡的事故,不同媒体的报道在词序安排上就有所不同。《千龙网》的新闻标题是《朝阳医院患者坠亡》;《考试吧》的新闻标题是《一女子朝阳医院8层坠亡》;《北青网》的报道是《朝阳医院门诊楼?摇一女子坠亡》。这三家网站对同一件事的报道词语选用不完全相同,词序安排也各有特色。三者都用到了“朝阳医院”和“坠亡”二语,但是使用位置却并不相同。在《千龙网》的报道中“朝阳医院”放在“患者”的前面并做其定语,点明坠楼者与朝阳医院的关系是医患关系,动词“坠亡”作谓语,说明事故后果。《考试吧》的标题把事故主角放在了句首,并用模糊指代“一女子”来表示,“朝阳医院”则放在主语“一女子”之后,动词“坠亡”之前,和“8层”一起作状语,指明坠楼的地点,在读者的心里就会唤起与《千龙网》的报道不一样的感受。在《考试吧》的报道中,“坠亡女子”与朝阳医院的关系并不明确,既可以是医护人员,也可以是患者,还可以是任意的外来人员,总之,在这种表达中,朝阳医院只是事故发生的地点,似乎可以不负任何责任。《北青网》的标题与《考试吧》的标题所蕴涵的意义比较相似,在《北青网》的报道中,把“朝阳医院”提出来,和地点词“门诊楼”结合起来放在句首作地点状语,其后是一个主谓结构的句子,也用了“一女子”来指代坠亡者,其所暗含意义的模糊性与《考试吧》一样,“朝阳医院”所放位置虽然不同,但在句中所作成分却是相同的,都是状语。比较这三则新闻标题,我们可以看出,不同的词序安排与词语选用暗含着记者观察问题的角度和主观倾向。这三则新闻在内容上也有出入,最早报道的是《考试吧》,在该报道中称坠亡者不是住院病人,可能是看病的,稍后不到一小时《千龙网》的报道称,“医院工作人员称,患者当天曾挂号心理咨询科门诊”,再晚些时候《北青网》报道“院方称该女子不是医院住院病人”,“可能是到医院就诊的人”。对于此坠亡女子的身份及其与医院的关系,三则报道看似不同,但都确认了该女子是在朝阳医院就诊,那么其与医院的关系就是医患关系。可见,在报道中如何安排语序以明确表达这种客观关系,就不仅是语言的问题,也是记者的认识与态度的问题。

  此外,对句式或句类的选用也会透露记者的主观倾向。句式是从句子结构的角度所划分出的类别,包括“被”字句、“把”字句、兼语句、双定语句等。语言中的句式是在社会群体长期使用过程中逐渐形成的较稳定的语言表达模式。句式在形成过程中凝结着同一语言社会中群体的认知取向和价值倾向。如“被”字句一般含有遭受不幸的意思,运用“被”字句来传达信息往往给人以“不自由,被动遭受”不如意或意料之外事件的意义。句类则是按句子的语气所划分的句子类别,是指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和感叹句四类。不同的句类在达意上有着不同的功能,另外还可以传达不同的语气、情感、态度等。如祈使句含有命令、禁止等语气,一般限于上级对下级、长辈对晚辈说话的情况下使用,也就是说祈使句的使用暗示了话语使用者的权势地位。

  综上所述,新闻报道的客观性虽然是新闻的基本要求,但是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并不容易达到。由于语言本身所具有的主观性特征等原因,使得新闻报道也常常体现出主观性的特征。这更要求记者在平时加强对语言基本功的训练,进而深入掌握语言的特性,以求尽可能地避免语言的主观性,提高语言客观性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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