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发表正确认识影视翻译中的文化基础及技术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新闻传播发布时间:2015-05-04浏览:

  摘要:由于影视作品是最通俗易懂的艺术形式,其观众来自于社会各个阶层,受教育水平也各不相等,因此在翻译字幕的时候还要考虑观众的文化结构和对源语国文化的了解程度。近年来随着全球化趋势的蔓延和我国对外政策的不断开放,大众对于欧美文化的理解也不断加深。这样一来,译者面对文化缺省时可以采取多种多样的补偿策略,而不用像过去一味采取归化的方式以达到功能对等。影视作品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巨大,而对于影视作品翻译所做出的相关研究却显得十分不足。本文基于奈达的理论进行了影视翻译的研究,并坚信,今后这一领域能够得到更多的重视,有更多的译者不断探索和完善影视作品翻译的理论和策略,以更好地指导翻译实践,传递文化。

  关键词:影视制作,文化传播,文学论文发表

  近年来,大量欧美影视作品涌入中国,这股强烈的西方文明趋势使得中国观众通过影视剧的途径了解到欧美人们的地域和生活文化。透过影视剧,不难发现,两个地域之间,存在着大量的文化缺省现象,这也对欧美影视剧的字幕翻译技巧和策略提出更多的要求。翻译的主要任务之一是传递文化,不同的民族基于生存环境,民族习惯,社会历史等不同而存在很多具体文化上的差异。

  所谓文化缺省,指一种文化中拥有的某个概念在另一种文化中不存在,此类情况在我们接触外国文化的过程中不胜枚举。随着影视翻译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一些学者开始运用各种先进的翻译理论对此进行研究。然而,此类研究对于文化层面的探讨还不够深入。相比而言,基于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下的研究,并非一个全新的研究领域,但其强有力的解释力可洞悉影视作品中的文化现象,从而很好地对影视作品的翻译起到指导作用。

  一、 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

  “功能对等”是尤金·A·奈达(Eugene A. Nida,1914-2011,语言学家,翻译家,翻译理论家)提出的“等效论”中一个重要论点,其实质为,同一个思想通过两种语言表述,所产生的两种效果对等。一方面是原文表述的思想对原文读者所产生的效果,另一方面是说译文所转述的同一思想对译文读者所产生的效果,二者应达到对等。有些人认为文化差异的存在决定了完全的对等是不可能实现的。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传递中,功能对等只能是一种理想,不可能完全实现。但我们应注意的是“对等”与“同一”是有所不同的。对等只是相对的,并不是要求达到完全相同的效果。奈达曾说:“在动态对等的翻译中,我们要求译文应使读者所做出的反应,与原文读者对原文所做出的反应基本一致,而不求完全一致。”因而,如果某些实例中的两种效果有所差异,并不否定等效概念,而只能说明需要进一步的翻译完善去减小差异,尽可能地去接近原文的效果。

  翻译不仅是双语言活动,并且是双文化活动。在翻译过程中,一些在源语言读者来看显而易见的文化内容对于目标语的读者来讲则难以理解,甚至形成文化上的空白或缺省。文化缺省是指作者在与其意向读者交流时双方共有的相关文化背景的省略。不同文化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的存在会损害原文的含蓄性和简洁美。译者作为文化交流的使者,其目的之一就是要帮助来自不同地域的交流双方克服文化差距。因此对于那些造成译文意义真空的文化缺省,译者有责任采取必要而恰当的方式来加以解决。译者的翻译活动是一种交际行为,想在交际中获得成功,一方面,译者要洞悉原文的文化缺省,另一方面还要对译文读者的知识结构做出正确的判断,合理地定义自己与读者的共有知识和语用前提。之后在表达策略方面还应该考虑到原文文化缺省中所蕴含的艺术动机和美学价值,以期在表达时恰如其分,以最接近于原文艺术效果的方式,消除意义真空,传达原文所蕴含的语意和文化信息。文化缺省可以激发读者的想象力,从而增加作品的美学效果。在翻译中由于文化差异的存在,原文中的文化缺省往往造成误读。在影视作品翻译中,对白中往往有很多俚语,典故,约定俗成的用语等来传递特定的文化信息,而且一些对源文化观众来看不言而喻的东西常常会被直接略去,这种文化缺省可能造成目标语观众理解的障碍。

  二、“功能对等”理论与影视作品翻译的文化缺省转化策略

  纵观英文影视作品的翻译,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也发挥着很大的作用。奈达的“再现语言信息”论,将翻译的客体概括为“信息”。从符号学的角度来看,信息指的是用符号(包括语形、语义等)传达的意义。奈达在这里要表达的是,翻译过程中,应从语义和文本上再现原文提供的信息。这就是说,把原文提供信息的全部内容和表述该信息的文本风格再现出来。奈达指出,信息的含义不仅包括原作内容,而且包括修辞含义。

  例《The one with Joey’s award》 背景:乔伊应邀携瑞秋参加某肥皂剧的颁奖典礼,可惜并未斩获任何奖项,仅有其一同事获奖并求乔伊代为领取。悻悻而归的乔伊为体验获奖的感受,将其同事的奖杯偷偷带回了家。

  Rachel: Joey, why we rush out so fast?

  乔伊,为啥我们走这么快?

  Joey: We had to get out of there because, look what I won!

  那是因为,看,我拿到了什么!

  Rachel: Oh my god! You stole her award!

  天哪,你偷了人家的奖杯!

  Joey: No, no, no, I’m accepting it on her behalf.

  才没有,我是代她领奖好么。

  Rachel: OK, I don’t think you know what “behalf” means.

  好吧,我觉得你压根不知道什么叫“代”。

  Joey: Sure I do. It’s a verb, as in “I be half-in” it!

  我当然知道,这是个动词,意思是,我把她的奖杯“带”回来!

  注:本段中应用到英语中“behalf”和“be half”的文字游戏,原语的幽默感在于英语中“代表”和“分一半”谐音,而汉语中并无此谐音,因此,在转换策略中,将“behalf”和“be half-in”翻译成“代”和“带”,以达到目标语的谐音形成的幽默感。

  上述例子不仅准确地传达了源语信息并且传达了源语的精神与风格,保留了其幽默感,形神兼备, 可谓成功的补偿案例。这种自然是最理想化的处理方式,但不是所有的时候都能找到如此恰当,并在意义与形式上均能实现对等的翻译文本。奈达的主张是形式应让位于内容,强调再现原语的信息而不强求保留其表达形式。为了达到功能对等,译者往往做着各种努力,使读者能够理解到内涵相当的译文。一般来讲在影视作品的翻译中通常存在两种类型,即归化和异化。早年的一些作品更多地使用归化的方法,使字幕更加符合中国思维,但这样也就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原文的味道,产生该现象的原因也主要是由于文化缺省的存在,这就要求译者对异国文化进行解码与重构,在异化与归化之间寻求一个平衡,以达到功能上的对等。过去在我国人民对于西方文化知之甚少的时候,译者更多地使用了归化的方法。另有些人认为功能对等原则过分强调以读者为中心与读者对于译文的反应,这却会阻碍

  译文读者对原文文化的理解。

  再如例:《the one with Rachel’s book》 背景:莫妮卡和钱德试图像莫妮卡的父母要钱,以求资助婚礼的筹备,却发现其父母把本应用于筹备莫妮卡婚礼的资金用于他处。莫妮卡问及钱德的父母可否帮忙。钱德的母亲是一位离婚多次的作家,而其父亲则为一位与男友一起生活的异装癖同性恋。

  Monica: Do you think your parents could help pay for it?

  你觉得你爸妈会帮忙分担点儿吗?

  Chandler: I don’t know, my mother spent most of her money, on her fourth wedding, saving the rest for her divorce. And any extra cash my father has, he saves for his yearly trips to……Dollywood.

  我不知道啊,我妈把大部分钱花在第四次婚礼上了,剩下的,可能在为她的离婚做准备呢吧。我爸的闲钱,可能都花在桃丽坞(美国著名主题公园)门票上了吧。

  注:此处的桃丽坞(Dollywood)为美国某著名主题公园,由同名歌星建造,用于此处借以讽刺钱德父亲的同性恋特质,并暗指其过的穷困潦倒。因此,转化策略为直译加注释。

  可见这是一处比较明显的文化空白,由于此公园的创建者喜欢夸张华丽的服饰和发型,与剧中钱德的同性恋父亲气质相符,所以这么说。一些译者可能会选择把Dollywood译成某种国内有名的景点,这两种方式都是可以的。不过这里我想指出加注释的方法也是影视翻译中常用的一种解决文化缺省现象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这种方法的好处就在于能够最好地传达源语文化与知识。

  这种不同的处理方法都遵循了再现语言信息的原则。至于选择哪种更好应该恰当考虑受众的心理与社会背景。对于这种生活化的影视作品则不应该过分追求语言形式上的一致。功能对等理论是一种以目的论为核心的理论,应准确把握作品风格与目的。

  上述例子都属于很难在目标语中找到神形兼备的对等语的案例,为了解决这样的文化空白通常采取的方式分为两种:一种就是舍弃源语要表达的文化信息,选择能达到同样效果的目标语,也就是归化的方法;另一种则是影视翻译中现在常用的注释方法,这种方式更好地保留下了源语的文化信息,且简单易行,近年来更容易被年轻的观众群所接受。其实对文化信息翻译,奈达曾经提出过“源语中重要的文化信息必须保留”,据此我们可以看出功能对等理论并不是一味要求归化翻译,而是追求译文的可懂性、可读性和可接受性。

  再让我们看看片名的翻译。欧美影视作品命名的规则比较简单直接,而中国文化传统则要求一部影视作品的名字能够反映出作品的主题思想或是文化意向。比如《Ghost》(1990)和《Leon》(1994)分别被译为《人鬼情未了》和《这个杀手不太冷》。这种风格的片名翻译一直被沿用,但近些年来译者更多地尝试运用更简单的和源语保持一致的译名,例如《One Day》(2011)还有《Adam》(2009)常被译作《一天》和《亚当》,更贴近源语。在人名的翻译上,早期的电影《乱世佳人》中的主角被译作“白瑞德”和“郝思嘉”,而现如今的影视作品则很少再使用这种归化的译法。如此看来,很难说哪种方式更好,不过现今影视作品的发展趋势则更加追求在中西文化之间达到一个平衡,在尽可能地传达源语信息的同时,弥补文化中的缺省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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