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媒体监督管理的现状及外来发展趋势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新闻传播发布时间:2014-12-09浏览:

  摘要: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教授陈力丹认为,“舆论监督是一个主谓结构的词组,主语是舆论,谓语是监督,意思是公众通过舆论这种意见形态,对各种权力组织和其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公众人物自由表达看法所产生的一种客观效果。这是一种自然存在的、客观的无形的监督形式。”

  一、当前媒体舆论监督的发展情况

  (一)媒体舆论监督的重要意义

  当前,舆论监督之所以受到党和政府乃至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和高度重视,不仅仅是因为它反映了公民权利意识的提高,媒介信息传播技术的加强等现象,关键还在于舆论监督在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发挥着重要意义和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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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媒体舆论监督可以与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督相互协作,相得益彰。美国曾在 19世纪末兴起一场“黑幕揭发运动”①,当时美国的社会问题频频爆发,引起许多尖锐的矛盾冲突,一些新闻记者和知识分子出于社会责任感,开始了一场揭露社会弊端的舆论监督。结果这场运动不仅督促当地政府有效地解决了很多社会问题,“同时还对当时的社会价值转型和社会良知的觉醒起到了一定的催化作用”。在我国,长期以来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督都作为刚性的舆论监督手段,行使着审判、裁定和执行能力,它们有着不可抗拒和违背的权威性与强制性,在对某些社会重大事件与案件的审理和监督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舆论监督能够及时审视发现我国在社会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异常问题和社会现象,对于政治和经济领域中存在的贪污腐败、作风不正、受贿行贿、恶性竞争等问题,不遗余力地予以揭露和抨击,更好地弥补了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督的空白,有效地推进了我国的依法治国进程向前迈进。我国民间流传着一种说法,“不怕通报 就怕见报”,是对某些涉及违法乱纪的政府部门和官员的生动描述。2012 年 11 月,网络曝出原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的“不雅视频”,随后通过此事件,网友又顺藤摸瓜,不断曝光出雷某与某些重庆高官、富商贪污腐败、权钱交易和官官相护的黑幕。《新京报》发表文章称,“此案可以说是制度反腐与网络反腐合作反腐的又一典型案例”。

  2013 年 1 月 5 日,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发生苯胺泄漏,下游的邯郸市主城区因此次水污染事件造成大面积停水,随后邯郸市立即开展了全市重点行业的专项排查和整治工作,而通过启动应急处理方案,6 日 85%以上居民区已恢复正常供水。此次上游发生事故性水污染后,邯郸市委、市政府立刻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启动紧急预案,有效予以应对。邯郸市政府此次对危机事件稳妥得当的处理,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长期以来,防治水污染在我国都是一项艰难而又刻不容缓的任务。许多老百姓深受水污染其害,但是却没有能力跟涉污企业打官司,而向相关部门反映后也鲜少有效,一些部门虽然有监管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但因为怕麻烦或牵扯广原因,相互推诿,将问题一拖再拖;而环保组织虽然有治理污染的热情和积极性,但手中没有权力,也属于有心无力。而媒体虽然不能直接治理水污染,却能通过舆论监督将此类事件进行曝光,引发受众的积极广泛参与;舆论监督也是成本最小的纠错机制,对于政府相关部门而言是一种助推器,它能将社会舆论的压力转换为执法部门的动力,从而促使问题的有效解决。通过以往的媒体报道可以看出,发生危机事件时,政府部门第一时间将信息透明公开,向媒体和受众及时发布相关情况,接受社会大众的舆论监督,才是明智之举,邯郸市政府因践行了这条原则,因此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舆论监督的内涵在夏征农编纂的 1999 年缩印本的《辞海》中,对舆论监督有如下定义:“舆论监督是公众通过舆论机关或运用舆论工具,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舆论监督权利。除对社会不良现象批评外,重点是对权力组织和决策人物的监督。监督的对象不包括公民的隐私。舆论监督是社会民主、公民参政议政的必要环节,也是促进社会管理部门改进工作、避免错误的有效方式,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众利益。”①而具体来讲,舆论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舆论监督,是指公民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传播媒介,充分发表意见、建议,表达自己意志的权利和通过自由地表达舆论影响公共决策、监督一切不良行为运行的一种社会现象。狭义的舆论监督,是指新闻舆论监督,指一般公民和包括新闻媒体在内的社会组织在公共领域的言论空间中通过公开指控、评论、提出建议等手段,所体现出来的舆论力量对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滥用权力等不当行为的监督和制约。”

  “舆,众也。”所谓舆论,从字面的意思来看就是众人的意见和看法。舆论一词最早出现在中文里,可以追溯到南北朝时期。梁武帝萧衍在称帝之前为了篡夺皇位,特地向当时的齐和帝上表提出任选官员的主张,《梁书·梁武帝》中曾这样记载这篇表文,“ 胄籍升降,行能臧否,或素定怀抱, 或得之舆论 ”这里的“舆论”就是众人评论的意思。《左传》里也有“舆人之论”、“舆人之诵”等说法,意思大概与现在相同。1902年,梁启超首次提出了新闻舆论监督的内涵。他在同年 10 月 2 日的《新民丛报》上撰写了《警告我同业诸君》一文,上面写道:“某以为报馆有两大天职,一曰对于政府而为其监督者,二曰对于国民而为其向导者也。

  古汉语中,“监”有监视、督察之意。“督”,意为统率、监督、察看。而“监督”一词的联合使用,在汉代也已经出现,意思与分开的单字大致相同。在汉语中,“监督”一词有两种含义。一是一种古代官职名称,如清代设有十三仓监督;二是监察和督促,如《后汉书·荀彧传》中曾讲:“古之遣将,上设监督之重,下建副二之任。”意思是古代派兵打仗,要在主将旁安排其他的官员,以便监察督促其是否按照皇帝旨意来行动。我们现在所说的“监督”是指第二种意思。

  二、舆论监督中媒体自身存在的问题

  (一)舆论监督“语言暴力”泛滥

  暴力,是一种强制性的、不合道德和法律的行为,会对他人的人身、精神造成严重的伤害。如果暴力现象体现在语言中,就构成了“语言暴力”。语言暴力是指使用谩骂、诋毁、蔑视、嘲笑等侮辱歧视性的语言,致使他人的精神上和心理上遭到侵犯和损害。语言暴力是一种对人精神范畴的伤害。这种暴力带来的伤害有时往往比身体暴力更深远、更严重。

  香港《明报》评港媒近年来语言暴力现象加剧,动辄在新闻报道中用“狼”、“猪”等字样称呼政治人物,一些文字媒体对官员、公共机构或商业机构因公众反对而改变决定,或因公众指正而道歉的事情,便很多时候用“跪低”字眼为新闻标题。如《教科书商不减价,当局束手“跪低”》,《梁振英为入闸选特首争提名票向工联会“跪低”》等。在港语中,“跪低”一词实有嫌弃蔑视之意,古代时在暴戾君主面前被强推下跪,或者地主、资本家和反革命向暴民下跪才称得上“跪低”。而媒体在新闻报道中频用这样的词语,表现出的侮辱敌视,只能说是不文明与非专业之举;另外,这也表明了媒体或记者的政治立场早已有之,用词激烈是想将自身态度向公众明确表示,而媒体应遵从的公正客观也被其抛之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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