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职称制度改革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期刊常识发布时间:2021-02-02浏览: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同各个地区和市区的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企事业单位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其中具体介绍了银川市职称制度改革的详细内容,以下是具体改革事项。

职称制度改革

  (一)做好新旧评审条件过渡。今年自治区对工程系列等评审条件重新修订,各专业可参照新旧两个条件评审进行过渡。

  (二)做好职称与职业资格、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有效衔接。统筹做好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的衔接工作,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工程技术领域取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资格的技能型人才,符合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申报工程系列对应专业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促进两类人才深度融合,培养一支具有工匠精神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三)推进职称评价与用人制度有效衔接。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要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一是高、中级岗位空缺较多的单位,合理控制申报推荐数量,有计划地每年根据工作需要申报推荐,逐步控制到岗位设置比例限额内。二是现有任职资格人数达到或超过相应岗位设置数单位,原则上不再组织申报推荐。对工作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扎实工作、业绩突出、年龄较大的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要进行专题研究,并出具书面推荐(明确推荐理由),经上一级人社部门或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申报。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超岗位职数申报的人员要从严审核,认真核对申报人年龄、业绩成果和用人单位推荐理由,对推荐人员业绩较弱、弄虚作假通过审核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审核单位的责任。三是对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行业,可采取评聘分开的方式,但要根据本单位人才状况和发展需要适当控制申报比例,防止降低标准、降格以求。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根据银川市第六轮岗位设置中岗位设置、实有人数等数据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填报《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附件2)进行推荐;各级人社部门和各系列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查,并填报《系列职称事业单位申报推荐数量备案表》(附件3),未经审核不能申报。

  (四)对防控疫情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倾斜。对援鄂医疗队员以及在我市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隔离病区(病房)中直接接触确诊病人、疑似病人的医务人员和受到自治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一线医务人员,可不受任职年限、继续教育学时、单位岗位结构比例、业务能力考试、论文论著等限制直接报考初中级职称或申报高一级职称。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以及参加新型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诊疗方案、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一线人员,可提前一年报考或评审高一级职称一次,并对2020年继续教育学时不作要求,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经历视同一年基层服务经历,申报高级职称时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对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历、诊疗方案、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等均可作为成果,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对其他各领域参与疫情防控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疫情防控所取得的工作成果、工作总结、专题报告等,可作为参评职称的重要业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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