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期刊常识发布时间:2020-10-15浏览:次
评审天津建筑施工专业职称规定有哪些?建筑施工专业的职称评审需要符合相关学历、资历、工作年限以及业绩成果的要求。评审职称的时候会根据作者的学历以及工作年限的情况有着不同的学术成果要求。以下是天津市工程技术建筑施工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标准。
(一)学历、资历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并担任本专业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并担任本专业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申报,其中,中级工班毕业生在职称评价时视同为中专学历,高级工班毕业生视同为大专学历,下同。
4.具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从事本专业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二)专业能力要求。应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国内外本专业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此外,在任职期间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承担一般难度工程项目施工,或参与项目的质量监督、咨询、招投标、监理或工程造价确定的编制和审查,其中独立承担一部分工作,并解决专业技术领域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承担局级科研攻关项目;或独立完成一般难度或比较复杂产品的开发。
3.能够正确运用通用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具备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能力。
4.具备一定的分析、判断和总结能力,能够参加中等规模项目的立项调查、局部方案论证、实验研究、技术推广和市场调查等工作,并在其中独立承担某一方面工作。
5.能够独立编写技术文件、工程总结,并能校正或审核技术文件。
6.能够参与撰写局级以上行业标准、管理办法或编制大、中型企业技术标准、工法,并在其中独立承担某一方面工作。
(三)业绩成果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应具备下列2项及以上条件:
1.作为第一完成人或技术骨干,承担完成累计5万平米以上工程项目或参与完成累计10万平米以上工程项目;独立完成累计金额3000万及以上工程项目。
2.作为第一、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术期刊、省部级专业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建筑施工专业论文或调查报告1篇及以上;作为第一作者,撰写建筑施工专业的单位内部研究报告1篇及以上,要求引用数据齐全、结论正确,并经2名高级工程师评议证明,具有一定应用价值。
3.参与完成省(市)部级建筑施工领域的研究课题1项及以上,或市级及以上集团研究课题、工法编制2项及以上,并结项。
4.参与国家、行业、省市建筑施工领域的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工程技术战略决策等相关政策、标准、规范的制定,并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完成本单位建筑施工领域工程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工作,制定本单位管理标准、战略、发展规划、管理制度;或作为子项目专业负责人,在项目管理、科研开发、生产经营、技术转让与引进等工作中成效显著。必须由2名高级工程师给予证明。
6.参与完成建筑施工领域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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