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通知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期刊常识发布时间:2020-01-04浏览: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榆林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通知,需要做好榆林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相关工作,通知中包含了评审条件、其他条件、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送材料内容、报送材料要求以及报审程序及纪律要求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规范,这里针对榆林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报送材料整理如下:

榆林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一)申报人员所在县市区、单位正式推荐文件及《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一,分系列打印装订,按学段学科依次排列,一式四份)于2020年3月31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以便安排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其它评审材料于2020年4月25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市教育局,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报送安排另行通知)。要严格按要求逐项填写汇总表,确保准确无误。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可打印,末页不再粘贴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份。

  (四)2016-2017、2017-2018、2018-2019学年度《教师业务档案》。

  (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一份(附件二)。

  (六)提供以下证件(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不提供原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任现职以来的所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继续教育证书》、《免试审批表》、县级以上获奖证书;担任校长(含书记、副校长、副书记)的,提供《校长岗位培训证书》。

  (七)任现职以来取得的课题(立项证书或文件、过程材料、成果鉴定、结题证书)、校本研修(学分认定表、报告单)、代表性论文、论著等业务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内容:封面、目录和所涉及本人的正文部分),课题要求按照榆政教发〔2015〕126号文件执行。

  (八)中小学教师提供2018-2019学年教案,教研员提供2018-2019学年听课记录、专题讲座、报告等材料。

  (九)各县市区学校要将公示情况报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审查,市上将对各学校公示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市直单位报送材料前要提供本单位公示证明材料(包括考评办法、公示时间、内容、考评结果及单位推荐意见等)。

  (十)破格晋升人员需提供个人业务自传。

  (十一)交流轮岗人员要提供交流轮岗报名表复印件。

  教师跟很多其他行业的职称评审一样,通常想要顺利晋升,就离不开发表论文,教师职称评定中论文占据了重要影响,所以很多教师都面临着准备论文材料的任务,对于榆林市需要评职称的中小学教师来说,需要提前准备好论文材料,留出充裕的时间,才是晋升职称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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