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办法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土木工程发布时间:2012-12-06浏览:

  提要:本文阐述工程施工中对混凝土质量的严格管理对建筑产品的最终质量起着决定 性的作用,强调全面加强混凝土质量管理是建造优质工程的重要条件.

  关键词:混凝土质量;管理;质量控制

  Abstract: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construction of concrete engineering in strict quality management of the final quality of building products plays decided to sexual effect, emphasize strengthening the concrete quality management is the important condition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with high quality.

  Keywords: concrete quality; Management; Quality control

  中图分类号:O2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百年大计,质量为本,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关系到人们日常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近几年,住房质量问题已成了公众关心的焦点,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被消费者投诉最多的十大类商品中,房屋住宅质量问题高居前位,而住宅质量问题的重中之重又是混凝土质量,因此,在工程施工管理方面,混凝土质量控制是关键和核心,只有做好工程施工质量策划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控制好混凝土质量,才能造出更多的优质工程。

  现阶段,施工中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已成规模,而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又是良莠不齐,如何控制好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又直接关系到在建工程的质量, 为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杜绝一些质量不合格、或质量较差的原材料进入生产,影响混凝土的质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应做到如下几点。

  一、施工单位选用好商品砼生产单位后应及时通知工程建设单位,同时持有关资料到工程试验室备案。

  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销售商品混凝土时,生产企业应针对商品混凝土特性和要求,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提供使用说明书和施工注意事项等资料。

  三、商品混凝土出厂检验由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负责。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规定,对出厂检验的商品混凝土强度试件进行留样、制作、养护和试验,并出具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试件应予以清晰标识并逐一登记,试件编号应连续,不得出现缺号、重号以及无标识的试件。 四、商品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交货检验。

  1、交货检验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共同进行。

  2、交货时,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每车商品混凝土的发货单,工程建设单位不定时进行抽查。

  3、交货检验三方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合同要求,确认商品混凝土的品种、类别、数量、质量指标等,并在发货单上签字。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用于交货检验的商品混凝土试件应按有关标准及见证取样规定进行取样、制作和养护,并委托工程试验室进行检验,其强度作为相应代表批量商品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的依据。

  5、施工现场不得留有未标识的商品混凝土试件,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不得代替施工单位制作、养护商品混凝土试件。

  五、 预拌商品混凝土试样取样频率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每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 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同条件试块按相关要求取样。

  六、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在供货后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向施工单位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和有关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七、施工质量控制

  1、施工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对商品混凝土施工质量负责。在商品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或施工单位因故停工,均应及时通知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2、商品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任何人不得随意加水或采取其它措施变更配合比。如确有需要进行坍落度调整的,必须由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进行调整。

  3、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商品混凝土浇筑、养护、检验过程进行监理。重点工程或特殊部位商品混凝土施工,必要时监理单位可到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现场监理。交货检验、商品混凝土浇筑时,监理单位应履行旁站监理的职责,对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应及时纠正。

  4、施工、监理单位发现商品混凝土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工程主管单位及工程试验室,以便做出相应对策。同时,工程竣工时施工单位将商品砼有关试验报告、合格证随工程资料一并移交建设(监理)单位。

  参考文献

  [1]丁德发.浅谈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与监督[J].工程质量,2011(S1):56-57.

  [2]李华陵.浅谈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管理[J].中华建设,2008(11):6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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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浅谈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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