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体育教育发布时间:2022-02-22浏览:次
摘要:体育非遗与全域旅游融合发展,是“文化强国”“体育强国”背景下激活我国体育非遗创新发展的新思路。针对体育非遗融入全域旅游过程出现的治理主体不配适、治理体制发展不健全、治理效率低等问题,提岀了“驱动创新”取代“要素创新”的新思维及实施智慧治理的新模式。面对现代化治理转向“社会服务型”、体育非遗市场化的需求和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发展的现实,力求夯实智慧治理的基础条件。在此基础上,笔者提出了智慧治理的新路径:构建跨部门治理路径,形成优势互补的智慧治理新格局;筑牢智慧治理的制度屏障,推动体育非遗产业化的高效治理;探索智慧治理的多链机制,构建基于“人民满意”的高效治理。
关键词:体育非遗;全域旅游;智慧治理
“體育非遗”,全称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那些被各群体或个人视为文化财富重要组成部分的具有游戏、教育和竞技特点的运动技艺与技能,以及在实施这些技艺与技能的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器械、相关实物和空间场所,典型代表有蹴鞠、赛马、赛龙舟、重刀武术等等。体育非遗是弘扬优秀体育文化和传播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2019年9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将“开展传统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上升为“体育强国”战略的实施路径。在此背景下,将具体项目(如,冰雪运动、射箭、骑马、赛龙舟、打陀螺)与旅游、文化项目融合发展,并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行整合、创新,既可推动旅游产业的优化升级,又能够带动群众体育消费的升温。然而,既往体育非遗融入全域旅游的进程中,市场规模小、群众需求与政策决策脱钩等问题突出,尤其是“自上而下”的“以管为主”的线性治理模式,难以将体育非遗融入全域旅游的问题亟待解决[1]。基于这一现状,本研究以“创新驱动”取代以往的“要素驱动”,在寻求智慧治理的新平台、新实践与新功能的基础上,对体育非遗与全域旅游融合发展与治理的现状进行剖析并提出对策,期望为推动我国体育非遗文化的发展和繁荣提供参考。
1体育非遗与全域旅游的融合发展现状
“全域旅游”的概念,最早由国家旅游局长李金早于2015年提出,指在一定区域内,以旅游业为基础、区域协调发展理念为指导,驱动区域内的相关旅游资源、产业、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政策法规、文化等要素的有机整合,促进旅游业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一种融合模式。
近几年,国家从全局视角提出全域旅游的发展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从封闭的旅游自循环向开放的‘旅游+’转变”的指导思想。体育非遗作为地域性很强的固有资源,融入“旅游+”模式中,这是探索我国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一次新革命。体育非遗融入全域旅游,必将孵育出一批刺激群众体育消费的新业态。这里的“新业态”,特指依据“共建共享”发展理念,将体育非遗项目、旅游、文化、商业、体育非遗文化遗址等元素融合后,形成相互促进的复合型产业链[2]。
目前,体育非遗融入全域旅游的新业态,主要有体育非遗旅游线路、节庆日展演活动、文化展览馆三种形式。(1)体育非遗的旅游线路。从市场角度看,旅游日益多元化、个性化的体育消费需求催生了各类体育非遗的旅游线路。比如“体育非遗+研学活动”“体育非遗+民宿”“体育非遗+演艺”等探索模式,纷纷融入全域旅游线路,实现了政府部门对体育非遗进行“输血”到自身“造血”的转型过程。另外,国家还通过评选体育旅游的方式,鼓励体育非遗在现代消费环境下的新型生存方式。例如,“2018中国体育旅游博览会体育旅游精品项目”“2020年十佳体育旅游精品项目”中,出现多项包含体育非遗项目的旅游精品,不仅对相关体育非遗项目起到积极推广和宣传的作用,还增强当地企业支持发展体育非遗融入全域旅游的信心(见表1)。(2)体育非遗的节庆日展演活动。自2011年国家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来,非遗展演成为国家大力推行非遗“活态”传承的重要路径。《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则进一步提出“非遗保护为了人民、保护成果人民共享”的发展理念。从现实路径看,贵州、广西、云南等少数民族聚集的多个省份,率先将举办体育非遗展演的节庆日活动融入全域旅游中。例如,云南省傣族泼水节的赛龙舟比赛、贵州省“端午节”的苗族独竹漂、广西省“壮族三月三·民族体育炫”活动的太极拳等成为具有文化内涵的消费产品,带动了当地就业及增收,也满足了游客们的参与、体验需求。(3)体育非遗纪念馆。纪念馆是保护优秀历史文化足迹的一种传承形式,目前,已经形成了点状分布的体育非遗纪念馆,如,广州市“舞狮馆”、佛山市“水上龙舟馆”、柳州市“抢花炮纪念馆”等。正是这种纪念馆形成了城市“非遺文化”的独特风景,沉积了群众的精神归属感。然而,因要素融合不足,导致体育非遗纪念馆与全域旅游的要素融合有限,大多数体育非遗纪念馆仍然停留在传统型的参观模式,并不注重构建游客与体育非遗的互动场景,从而导致情感联结的缺失。
从市场的角度出发,融合路径不畅是制约体育非遗市场化方向发展的根本原因。从文化传承视角来看,体育非遗以纪念馆形式融入全域旅游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2体育非遗融入全域旅游的治理问题管窥
早在20世纪60年代,国际上对“非遗”的治理还处于局部阶段。从1964年《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颁发后,提出了“凡传统的环境还存在,就必须保护”的基本原则,也使体育非遗治理有章可循。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颁布后,我国启动了以保护体育非遗为目的的治理工作。关于体育非遗的治理,目前还没有形成固定的模式,依据1996年联合国世界文化与发展委员会发布的《文化多样性与人类全面发展》提出的文化治理路径,可知政府、市场、社会之间存在一种有利于治理的弹性沟通。而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2020年文化与旅游部办公厅修订印发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仍然缺乏专项治理体育非遗与全域旅游融合的具体化方案。在新时期全域旅游席卷全国的背景下,探索体育非遗融入全域旅游的治理理念、方法和路径,既是体育非遗向内保护文化内生秩序、向外输出文化魅力的需求,又是“以人为本”视域下寻求非遗文化多元发展的结果[3]。2015年通过的《世界遗产与可持续发展政策》提出了从“延续遗产”到“遗产延续更广泛的社会福祉与利益”的循序转变。体育非遗以全域旅游为传播路径,以节庆习俗、乡规民约为载体,获得了非遗文化传播的主动权。然而,审视体育非遗“静态传承”到“动态传承”转换过程中出现的生态失衡、传承链中断等难题,显现了治理主体不配适、制度发展不健全、治理效力不精准等问题。
2.1治理主体不配适:“自上而下”线性治理模式,无法精准匹配“自下而上”治理需求
目前,体育非遗融入全域旅游的治理依赖于政府,其组织形式是“自上而下”的线性、链式模式,由行政主体因地制宜进行决策,并实施治理的过程。在此前提下,游客对体育非遗的期望和需求等重要信息,缺乏进入政府决策层的匹配路径,导致这种“自上而下”的线性治理难以精准解决游客需求得不到满足的问题。(1)长期实施“自上而下”治理模式,导致治理主体与实际需求不匹配。目前,政府对全域旅游所采用的政策具有导向、激励作用,常用的是增加体育非遗村的数量、在体育非遗馆汇演、引入非遗创意纪念品的销售门店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体育非遗文化的影响力[3]。这种粗放型的治理模式从宏观层面上产生“要素驱动”的作用,却无法充分满足游客的多样化多层次消费需求。现阶段,政府与管辖体育非遗的部门并不属于垂直关系,针对项目创新驱动不足、融合路径缺失、技艺传承人越来越少等困境,政府的“粗放型”治理常常是不到位,治而不愈。例如,郑州、杭州、南京等多个旅游名城,近几年兴建的一批保护传承体育非遗文化的纪念馆,依然保留着导游向游客介绍体育非遗演变历史的模式。在治理客流量不足的问题上,缺乏关注对人的教化功能,也不注重体验的趣味性,导致游客进入体育非遗馆后,兴趣并不浓厚,往往只是走马观花,感受也不深刻。(2)政府治理与体育非遗的组织监管不协调。体育非遗融入全域旅游以后,面对体量庞大、参与主体复杂的社会群体,往往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开展治理。然而,受到行政壁垒的限制,政府治理与体育非遗的组织监管部门难以协调关系、统一步伐,从而导致治理效果不理想。比如,治理体育非遗馆宣传不足的问题,除了涉及传统文化产业外,还关系到数字化营销、网络传媒等发展程度。加上政府、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发展主体运行规则不一,党政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的行动中面临不少挑战,治理阻力大,导致融入全域旅游的体育非遗馆难以充分发挥产业效益,从而制约体育非遗馆的可持续发展。(3)由传统属地的政府治理模式,不完全适应体育非遗融入全域旅游的过程。由于体育非遗的场景规模可能大于某一行政属地,比如,冰雪体育融入全域旅游以后,传统属地治理的辖区范畴受限于跨区域的行政壁垒,使“北冰南展西扩东进”战略难以实现跨区域的治理,加上冰雪体育进驻地缺乏针对性的治理路径,最终导致冰雪体育的异地发展无法精准对接群众需求,从而影响规模扩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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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体育非遗与全域旅游融合发展的智慧治理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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