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浙江省湖州市地处太湖南岸,属典型的江南水乡。境内河流纵横,湖漾密布。全市河道总长约5780公里,湖漾468个,总水域面积536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9.2%。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资源显得日益宝贵,于是人们围湖造田、填河造地,大量侵占水面,特别是位于城市和集镇的河网,由于工业园区、房地产开发建设等填埋河道或占用河道水面现象日益增多,水域的占用致使许多河道变窄,水域面积骤减,水面侵占造成河网蓄水、行洪能力明显减弱,对工农业生产和人们生活用水造成诸多困难。
因此,针对上述现象,2006年3月,浙江省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浙政令[2006]第214号),办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建成区改造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旅游度假区等区域性建设,涉及水域的,应符合水域保护规划的要求,需要调整水域的,应当事先编制水域调整方案,并经过科学论证,征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二、编制水域调整方案的目的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实行严格控制、保护生态、分类管理、占补平衡的原则”,即编制水域调整方案的目的就是通过占用水域后的防洪排涝计算及综合影响分析,论证水域占用可行性,根据相关分析成果提出相应补偿措施,以消除水域占用对防洪排涝、水环境保护等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湖州市三一重工机械制造基地水域调整方案实例分析
由浙江三一装备有限公司在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投资建设的三一吴兴工程机械制造基地是集铸造、加工为一体的重型机械制造基地,是纳入湖州市装备制造业振兴升级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该项目位于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东部新区,东临南太湖大道,南至纬五路、西临经五路、北至湖织大道,项目总占地面积168.53hm
2。
(一)水域调整基本情况:
项目区内现有天然湖漾梅家漾,梅家漾东与罗溇港相通,南与南横塘相连,主要承担承泄本区涝水和灌溉周边农田的功能,区内涝水由北向南经南庄河汇入梅家漾后,向南经诸墓漾排入南侧南横塘,向东经梅家河汇入罗溇港,项目区现状水域面积244725m
2,根据《三一吴兴工程机械制造基地项目初步设计》对项目地块范围内的水域做了规划调整,为实现水域的占补平衡,项目建成后,在填埋与梅家漾沟通的南北向河道南庄河的同时,保留梅家漾中心漾面,并通过人工开挖的形式将梅家漾漾面面积扩大,规划调整后项目区的水域面积为249540m
2,即比现状增加了4815m
2。
(二)水域调整前后功能变化:
调整前:即填埋南北向的沟通河道南庄河前,南庄河是项目区内水系沟通的重要通道,也是项目区内水系与整个城市防洪分区诸墓分区水系沟通的重要通道,因此,现状水域南庄河是区内重要的防洪排涝通道,起着调蓄和承泄区内涝水的作用,同时,对周边农田起到引水灌溉的作用。
调整后:根据《三一吴兴工程机械制造基地项目初步设计》调整后的规划水域面积249540m
2,现状水域面积244725m
2,即规划比现状增加了4815m
2。规划水域虽然从面积上实现了占补平衡,但北侧南庄河的填埋导致项目区北侧涝水无法通过该河道顺利汇入梅家漾,梅家漾以北区域的涝水向南排泄的通道被切断,区内水系之间原有的沟通被切断,项目区原有的防洪排涝格局被破坏,对项目区以及项目所在的诸墓分区正常的防洪排涝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与梅家漾沟通的南北向河道南庄河被填埋后丧失了原有的两大功能,所以必须采取补偿措施对填埋河道的功能进行补偿。
(三)水域调整补偿方案:
补偿方案分两部分内容:一、通过新开河道沟通项目区内的两片规划水域进行补偿,二、将项目区西侧庄荡漾分支河道进行拓宽后增大过水断面进行补偿。具体如图所示:
一、根据《三一吴兴工程机械制造基地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区规划的两块水域之间并无沟通,为保证诸墓分区防洪排涝体系的完整性,本方案建议在项目区两块规划水域之间新开一条河道进行沟通。新开河道长度250m,河面宽度20m,新增水域面积5000m
2,新开的沟通河道不仅沟通了项目区内的水域,美化了项目区内的生态景观,而且恢复了梅家漾与周边水系的沟通,解决了梅家漾以北区域的防洪排涝问题。
二、根据《湖州市城市防洪规划(2003~2020年)》,三一吴兴工程机械制造基地项目区西侧庄荡漾的东西向分支河道与诸墓分区内南北向河道南庄河相通,本次项目建设梅家漾北侧被填埋的分支河道即为南庄河的一部分,是梅家漾与南庄河的连接通道,由于该连接通过的阻断,导致梅家漾与南庄河的沟通被切断,南庄河只能通过庄荡漾东西向的分支河道汇入庄荡漾,最终由庄荡漾向南汇入南横塘,因此,本方案考虑将庄荡漾东西向的分支河道以及南北向的分支河道进行扩宽,经计算,本方案将两条河道的规模拓宽至20m,其中东西向分支拓宽长度840m,南北向分支拓宽长度401m,共新增水域面积6205m
2。拓宽的河道增加了梅家漾以北区域的防洪排涝能力,弥补了因填埋河道而丧失的原有河道功能。
通过以上两种补偿措施,补偿方案实施后,共新增水域面积11205m
2,拓宽和新开的水域恢复了梅家漾与周边水系的沟通,解决了梅家漾以北区域的防洪排涝问题,保证了项目区以及诸墓分区内水系的完整性,符合《浙江省占用水域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占补平衡的原则。
四、编制水域调整论证方案的重要原则
从湖州市三一重工机械制造基地水域调整实例可以看出,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必须编制水域调整方案,以实现水域的占补平衡,但水域调整方案如果仅仅从水域面积上实现简单的加减平衡,而不考虑补偿的水域是否符合项目所在区域的水系现状,是否与区域原有的水域保持沟通是不可行的,像本例中,项目的水域面积虽然实现了占补平衡,且项目区内规划的水域面积大于现状的水域面积,但项目建设占用了诸墓分区内一条重要的行洪河道南庄河,南庄河的占用导致项目区南北向的防洪排涝通道被阻断,必须通过补偿措施进行河道功能的补偿,因此补偿方案考虑拓宽和新开水域恢复梅家漾与周边水系的沟通,解决梅家漾以北区域的防洪排涝问题,保证项目区以及诸墓分区内水系的完整性,是对现有区内水域的必要调整。
因此,实现水域功能上的平衡是湖州市三一重工机械制造基地水域调整论证方案编制的重要原则。
五、结束语
因此,水域调整方案编制时,不能仅从水域面积上实现占补平衡,保证补偿后的水域与原有水域保持沟通是至关重要的,在水域调整方案编制中必须注意,不能在占用水域附近随便找一片水域进行平衡,必须在通盘考虑项目区水系的整体性上,根据项目区所在水系的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补偿水域,真正实现水域面积上、水域功能上的双重平衡,真正实现《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颁布的初衷,也是设计人员在水域调整方案编制中值得注意的重要原则。
参考文献
[1]《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浙政令[2006]第214号),2006
[2]《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浙江省水利厅2007
[3]湖州市水资源公报,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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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试论编制水域调整论证方案的重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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