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浅谈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生态学发布时间:2020-04-23浏览:

  摘 要 为了促进社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我国提出了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方针,要求工作人员必须不断地开展实践工作,通过工作获取经验,广泛推广,分析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理地进行解决,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建设节水型社会。基于此,根据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目标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步骤,并针对目前的问题提出具体的保障措施。

  关键词 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环境工程论文

  水资源一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能源,但是近几个世纪以来,为了能够发展社会,实现经济发展速度提高,人们对水资源的利用毫无节制,导致目前水资源已经成为了稀少资源之一。为了能够继续保障民生和社会的发展,我国针对缺水现象提出了关于水利建设的方针,旨在建设节水型社会,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水利部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发出了关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通知,所有下属相关部门必须要提升自身的责任感,以国家方针为要求,推动节水型社会的建设[1]。

  1 建设背景

  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中,习近平同志明确提出,对水安全的保障必须以空间均衡、节水有限、系统治理、两手抓为主要指导思想,确定水利工作在新时期的发展方针。2017年,我国出台了中央一号文件,其中对县域节水建设提出了达标考核的相关要求。为了将“节水优先”的指导思想贯彻到底,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水利部门提出了县域节水达标建设的期限以及具体事项要求。即到2020年为止,南方各省市的20%县区级行政区以及北方各省市的40%县区级行政区都要按照年度任务、总体建设目标以及实施计划,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要求。根据达标考核标准要求的技术评估、自评、验收以及备案程序等进行,一共有11类、21项考核指标。2017年,我国开始首次推行节水型县域达标建设,截止2019年,成功完成达标建设备案的一共有80个县区。基于此,针对县域完成节水型达标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然后探究解决

  办法。

  2 节水型社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 政府权责未落实

  在社会建设中以节水型为主导的变革,才能推动整个社会生态实现可持续发展。国家关于水法的相关规定中也对政府的主体责任作出了进一步的明确,但是在实际建设中,却发现有很多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即本来应该将政府作为主导地位的组织协调与监督却发生了严重的错位情况,而且节水监督的考核可能对水利部门过于注重,导致缺乏社会各层级的监督考核。而政府的主体地位在水利建设工程中缺位,就会直接致使农业、工信以及城建等部门之间缺乏推进联合机制,使得“节水优先”的指导思想难以贯彻到底。调查显示,县区级的政务主体落实要强于省级和市级。

  2.2 缺乏激励机制,资金保障不足

  目前,县域节水型达标建设都是采用行政方式进行创建的,因此对于一些基础工作较好的公共机构、企业、居民小区等都采取说服教育的创建。而在资金补助环节,很多县区都没有或者仅有很少的资金补助,说明对于节水建设的资金补助渠道较为单一。2018年,我国很多达标县都相继出现了水资源匮乏以及节水建设设施不足的情况,说明了资金后续保障跟不上发展的

  进程。

  2.3 体制不完善,缺乏社会各界的合作支持

  目前,很多节水型达标县都还处于强力行政推动阶段,内生动力不足,缺乏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无法形成合力推进的创建机制,导致达标县失去了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例如在用水定额管理方面,如果对各企业实际定额的情况不清楚,就会出现信息不对等的情况,多部门也难以协作支持,因此没有相对严格的用水定额。

  3 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步骤

  3.1 明确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现状

  在分析实施情况时,需要对建设地进行实地的考察,从而获取最直观的情况。考察的主要内容有:1)各个领域内对水资源的使用情况以及利用效益;2)针对节水型社会提出的所有制度的建设;3)相关节水工程的建设;4)群众节水意识的教育实施等。这些资料的收集不仅能够反映出当前节水型社会的建设情况,还能够作为接下来制定目标的依据。对所有县域中关于十三五水利规划现状的收集,可以与城市总体的规划进行合理协调,从而在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基础上建设生态型城市。

  3.2 总结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目前县域的建设情况进行评估,主要的评估内容有:1)县域整体节水制度与机制的建设情况;2)相关节水工程的实施情况;3)对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投资收益情况;4)县域群众的节水意识。根据这些评估结果分析目前建设进展以及存在问题。

  3.3 明确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主要任务

  1)在农业上,严格控制农村的用水,对各村镇进行集中供水,并对当前农民耕种农业的结构进行调整,改变传统的灌溉方式,实施各种节水型灌溉技术。在田间推广节水技术,使其能够循环使用,同时加强相关养殖业的农业村民参与到节水建设中。2)在工业上,针对工业用水的浪费污染严重等缺点,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对用水进行更加严格的管理,使整个生产过程更加优化,增加循环用水率,促使工业企业的整体用水量大大减少,将污水量降到最低。3)在城镇中,将城镇供水管道进行改造,提出严格的用水管理措施,将城镇上的各种水源进行循环再生利用,增强居民节水意识的教育,实现家家户户用上节水的家具电器。4)在对非常规水源的利用上,将所有可再生的水源统一纳入处理体系,针对一些再生水较多的重点企业进行管控,建设再生水的利用工程,明确这些再生水的利用方向。5)在对水源能力的建设上,比如在对农业进行灌溉时,可以建设一个准确的用量监管设施,实施监控用水。对管理能力进行加强工作,使得兼顾用水的管理过程能更加规范。6)对用水户要实施一户一档的档案管理,加强基层管理人员的各种能力培训,加强对群众用水意识的教育。

  4 建設节水型社会的保障措施

  建设节水型社会不仅能够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还能够改善目前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共同发展。但是在建设过程中需要通过对多方面进行改善,采取适当的措施,才能够更加全面地建设节水型社会。

  4.1 加强政府领导

  要建设一个能够与当前社会发展协调一致的节水实施制度,就要在实施制度的过程中强化政府的领导作用。另外,政府方面还应该重视节水型社会的建设,把节水型建设纳入日常考核工作中,做到把建设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

  4.2 加大建设的投入力度

  对于建设资金,要将所有水资源费用设置为专项建设资金,并对建设投入机制进行改革,使群众也能进行资本参与;还可以将用水权利进行调换,把工业上的资本用到农业建设上,使得融资渠道更加广泛。

  4.3 大胆尝试和探索新体制和新机制

  县域政府部门应该充分了解节约型社会建设的高度,多从资金以及税收等方面施行改革措施,完善相关体制和机制,保障整体节水目标的实现。

  5 结语

  要建设县域节水型社会,需要做到:1)密切关注每年的实施情况并作出记录,通过记录来判断实施进程与现状;2)观察节水型社会建设中发生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有效的改革措施,确定下一年的建设目标;3)相关政府部门必须对节水型社会的概念有明确的认识,严格执行相关实施要求,以促进最终建设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 曹炎煦,樊孔明.浅谈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J].治淮,2017(11):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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