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工程师职称论文农业机械工作总结安排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生态学发布时间:2013-11-27浏览:

  在农机检审工作同时,向农机从业人员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农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同时,还对违章行为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章载人、酒后驾驶等行为。

  一、农业机械化发展概况

  (一)农机总量稳步增长。截至目前,全县农业机械固定资产总值达42790.36万元,比2011年增加4733.3万元,增长12.4%;农机总动力达到905310千瓦,比2011年增加17751千瓦,增长2.1%;全县拖拉机保有量达到12066台。

  (二)农机装备结构不断优化。2012年,我们共向上级争取资金1595万元(其中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470万元,位于全省第10位,全市首位;省级示范工程项目资金20万元;市级项目资金105万元),带动农民投资3895万元,精心组织实施了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围绕我县发展现代农业,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大大优化了全县农机装备结构。截至目前,全县大中型拖拉机达到2695台,比2011年增加281台,增长11.6%;大中型农机具6698台件,增长9.8%;小麦联合收割机达到1325台,增长21.5%;玉米联合收获机达到636台;秸秆粉碎还田机械1195台。

  (三)农机化作业水平大幅度提高。小麦的机耕、机播、机收等主要生产过程已全部实现了机械化,全县农业运输已实现了机械化。玉米联合收获、大蒜机械收获、秸秆机械粉碎还田、设施农业等机械化水平都有了很大的突破。

  (四)农机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农机供应、维修、教育培训、科技推广、安全监督管理、规模化作业等六条服务线的触角已伸向农业生产的全过程和农村经济的诸多领域。

  二、严格程序、突出服务、加强监管,精心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

  2012年我县争取上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1470万元,比去年增加310万元。全县补贴农户970户,补贴机具4772台套。

  围绕做好今年的农机补贴工作,县农机局确立了“围绕一个中心,实行三个全程监督,实现三个确保”的指导思想。“一个中心”是做好补贴工作,让农民满意。“三个全程监督”是:首先县第二纪工委对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的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坚决杜绝“冷、横、硬”和“吃、拿、卡、要”现象;其次县财政部门对资金兑现落实情况全程监督,对倒卖补贴机具、套取补贴资金、企业乱收费等行为严厉查处,保证补贴资金运行安全。第三县农机部门对供货过程全程监督。县农机局成立了3个监督供货组,对全部补贴机具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做到了每个机具喷涂编号,每个机具人机合影。“三个确保”是:确保政策落到实处,确保购机农民得到实惠,确保补贴机具发挥作用。

  在具体工作中,县农机局在农机系统推行了“五个一工作法”,即:热情接待每一位到场的农民,让购机农民掌握每一个补贴环节,尊重每一位农民自主选择的权利,补贴手续实行“一站式”办理,从报名到最后的供货、售后服务实行“一条龙”服务。

  由于我们工作扎实、成效显著,我县农机补贴工作得到了省农机局领导的充分肯定,省局并将我县做法作为经验在全省农机系统推广。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维护了购机者的根本利益,制止了倒卖机具现象发生。在购置补贴实施过程中,验收办证组现场为购机者办理行车证530副,办理培训拖拉机驾驶员420人。通过严格验收,每台机具都必须喷涂补贴编号,有效地维护了购机户的权益。二是农机装备水平得到提升,农机装备结构得到优化。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中,我们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运行的原则。重点对新添置的农业机械在选型上进行把关,力求让购机者选购具有国内、国际先进水平,适合当地农业生产,满足农艺要求的机具。

  一批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落户于,使我县农机装备水平得到提升,农机装备结构得到优化。三是推进了区域连片作业,促进了农机合作社发展。由于大型机具的引进,农机大户为了增加作业量,降低作业成本,开始向着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区域连片作业努力。在指导示范区建设过程中,我们连同建立和完善农机合作社一起抓,使许多农机大户,联合当地有机户组建农机合作社。实行统一调度机械,统一作业时间,统一作业顺序,统一质量标准,统一优惠价格,提高了作业效率,保证了作业质量。四是农机新技术得到进一步推广,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供了保证。在农民购买机具的同时,引导农民使用先进农机新技术(如: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玉米机械收获、机械深松整地等),今年购置的机具全部投入全县农机化生产作业中,全县完成机械播种70万亩,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力提供了有效保证。

  三、抓好农机检审,确保安全生产

  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农业机械优质、高效、低耗、节能作业,实现全县农机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我县农机检审时间从4月5日起到4月30日止。检审范围为凡2012年12月31日前领取核(换)发鲁01号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必须参加检验。合格的及时核发检验标记,复检两次不合格的车辆收缴牌证、停止行驶。农机监理执法人员严抓检审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检审。严肃检审纪律,农机监理执法人员要持证上岗,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坚决杜绝违章违纪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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