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企业股权激励的特征分析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人力资源管理发布时间:2021-09-30浏览:

  摘 要: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企业对人才的竞争也愈发激烈,股权激励作为我国上市公司激励、挽留人才的常用工具,也被广泛应用在互联网企业中。从股权激励要素特征的角度出发,对《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中在2006—2020年实施过股权激励计划的25家互联网企业实施的65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分析。研究发现:目前我国互联网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时主要以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两种模式为主,激励对象更倾向于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激励额度整体偏小;同时股权激励计划在行权条件和激励期限的设计上偏向于“福利型”,存在多期股权激励计划同时实施的现象,并从股权激励的方案设计角度提出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企业;股权激励;特征分析

人力资源管理论文

  0 引言隨着现代信息科学技术和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互联网+”、5G等新兴词汇不断涌出,互联网在我国的覆盖范围也不断扩大。高比例的互联网普及率和庞大的互联网民群体规模进一步推动着我国互联网经济的快速扩张和发展。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20年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运行情况》中的统计资料显示,2020年我国规模以上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总计实现业务收入12 838亿元,同比增长12.5%,累计实现营业净利润1 187亿元,同比增长13.2%,整体仍保持着较高的年均增速。可以看出,我国互联网经济整体实现较快发展,上市企业市值普遍呈增长态势,互联网经济对数字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企业相较于其他企业具有高技术、高成长、高风险和高收益等特性,在经营上更加侧重于研发和运营方面,以人力资源为主导,因此核心技术人才是互联网企业发展的关键之一。如何保障企业内部人才不流失,并不断吸收外来人才,进而提高自身的研发能力,成为当前互联网企业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考验之一。股权激励是我国企业吸引、培养人才的常用方式,可以改善企业文化,帮助企业实现快速发展,因此也被广泛应用在互联网企业中。股权激励计划主要由激励模式、激励对象、激励额度、行权条件和激励期限五大要素特征构成。本文研究的互联网企业是指广义互联网企业,即以信息化和互联网络技术作为其发展的核心,利用互联网平台获取收入的企业[1],涵盖多个行业,范围广。文章将对我国实施过股权激励计划的互联网企业进行研究,通过对其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要素特征进行分析,从而发现我国互联网企业股权激励的特征,并对我国互联网企业未来制定和实施股权计划提供有利的建议。

  1 股权激励总体实施情况分析考虑到未上市企业的财务数据以及具体的股权激励计划难以获取,将主要针对在我国A股市场上市的企业进行研究。为此,对我国互联网企业进行了如下的筛选,首先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中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境内外互联网上市企业总数为147家;其次剔除掉在海外上市的企业,并结合中国互联网协会和工信部信息中心2018年和2019年联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名单,可以发现有39家互联网企业在A股上市;而以国泰安数据库统计的2006—2020年各公司的详细公告,可以发现其中有25家互联网企业通过股东大会并发布的股权激励计划。因此以这25家在我国A股市场上市的互联网企业为样本企业,研究我国互联网上市企业股权激励计划的实际情况,并通过对这些企业股权激励计划的要素特征进行分析。从2006年起,截至2020年12月,这25家样本企业总共实施了65项股权激励计划,其中18家企业实施了多次股权激励计划,7家企业仅实施了一次。现将这25家互联网企业股权激励计划的详细数据整理见表1。

  而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股权激励方面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使我国上市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得到了经济和法律的保障。因此在2010年后,我国实施股权激励的互联网企业数量不断增多(如图1所示)。

  如图2所示,大部分样本企业都属于信息技术服务业,即服务层互联网企业,但其中也包括基础层互联网企业如浪潮信息和终端层互联网企业如腾邦国际和苏宁易购等。同时,随着我国实施股权激励的互联网企业数量逐年增加,所涵盖的板块和类型也不断增加,由最初主要由终端层互联网企业实施股权激励逐渐涵盖整个广义互联网企业的范围;由最初只集中于主板上市的互联网企业逐渐扩大到各个板块。实施股权激励的互联网企业规模范围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中小规模的互联网企业也开始积极地实施股权激励,以期能够提高其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国内外市场中的实力。整体来看,我国实施股权激励的互联网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互联网企业整体中实施过股权激励互联网企业占比不断上升。

  2 股权激励模式分析激励模式是股权激励计划的载体。国外学者PINTO(2014)[2]认为不同激励模式会带来不同的激励效果。目前,国内外上市企业中应用比较广泛的股权激励模式有以下九种:股票期权、模拟股票购买计划、长期业绩奖励、公式股票计划、业绩股票、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层股票购买计划。我国上市企业主要选择的模式为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员工持股计划等,而在互联网企业中则更多选择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两种模式的混合三等模式,截至2020年12月,通过对25家样本企业发布的65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汇总后发现其中29项为股票期权模式,25项为限制性股票,10项为两种模式的混合,还有1项为股票增值权。25家样本企业中有14家的所有激励计划仅使用了一种激励模式,另外11家企业则混合使用。为了更直观地看出样本企业股权激励模式的变动情况,文章以图3的形式列出。

  通过图3可以看出,尽管我国互联网企业最早在2006年便有用友网络和鹏博士实施过股权激励计划,但在之后几年,互联网企业对实施股权激励呈观望态势,且受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实施股权激励的互联网企业数量减少,直到2010年互联网企业才再度开始积极实施股权激励,而在2011年以前,互联网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主要选择股票期权,这主要是受到诸如许娟娟、陈志阳(2019)[3]等学者通过研究发现股票期权对于提高上市企业业绩层面的积极作用最大;而随着多家互联网企业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实践,发现限制性股票的成本低于股票期权,且对人才的约束性更强,因此在2011—2017年期间,互联网企业激励模式的选择开始趋向于限制性股票;而正如王鑫、马景晨(2017)[4]提出股权激励计划设计可以探寻多种类型混合,在2013年用友网络采用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混合模式后,越来越多的企业也开始使用这种方法,将激励的对象区分开实施不同的激励模式,满足不同激励对象的不同需求。股票增值权由于并非直接赋予激励对象股票,而是授予相应的股票溢价收益,因此这种模式往往需要企业的现金流充裕,该模式仅在2014年由东方明珠所使用,但后续因东方明珠在2014年6月发生重大资产重组而使得方案取消,实际并没有执行。可以看出,目前我国互联网企业采用的股权激励模式主要集中在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2种模式,其他模式更是几乎看不到。整体来看,目前我国互联网企业选择股权激励的方式较为单一,在进行股权激励计划设计时主要选择股票期权模式与限制性股票2种模式,且目前更倾向于使用限制性股票模式。

  3 股权激励额度分析激励额度是指股权激励计划中用于激励的标的股票数量,其计量更强调相对数,即激励股权占总股本的比重。文章对25家样本企业实施的65项股權激励计划进行汇总后将激励额度划分为1%以下,1%~3%,3%~5%和5%以上4个等级,见表2,互联网企业的激励额度大部分在1%~3%这一等级内。

  EVGENY KAGAN(2019)[5]发现绩效会随着激励力度的增大而提高,即较高激励额度会相应的给予激励对象较高行权收益的诱惑,使得激励对象会为了更好地达到行权条件而更加努力。但如马娟和万解秋(2014)[6]发现,公司的盈余管理会随着激励额度的提高而带来成本的提高,过高的激励额度不仅会提高企业盈余管理的投入成本,还会降低企业未来的经营发展的能力。因此,目前学者们普遍认为激励额度的设定和公司经营业绩之间呈“倒U型”的非线性关系,即企业的股权激励额度应当是存在一个最优值,当激励额度超过最优值后,管理层就有可能为了自身利益实施机会主义行为导致激励产生负效应,因此要设定一个合理的激励额度以使激励效果最优化。但目前各样本企业间激励额度的差异较大,如用友网络2018年8月发布的股权激励计划中激励额度只有0.07%,而腾邦国际于2019年6月发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额度却达到了9.16%。说明我国互联网企业并没有掌控一个合适的股权激励额度来发挥股权激励的效果,在制定股权激励额度时往往是参照往年或其他企业股权激励的额度和激励人数等影响,没有考虑最优水平。同时考虑到互联网企业积极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以求吸收和保留人才,通常认为其激励额度会较高,学者们在研究时也往往考虑的是过高的激励额度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但结合前文研究发现,互联网企业的激励额度大多集中在1%~3%区间内,只有少数企业的激励额度超过了5%。这主要由于互联网企业整体的资产规模偏小,无法承受高额股权激励额度带来的激励成本压力,过高的激励额度反而会影响互联网企业的经营业绩。因此可以发现,我国互联网企业目前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受资产规模等因素的影响,设计的激励额度较低,且并没有掌握一个合适的水平来发挥股权激励计划的最优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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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我国互联网企业股权激励的特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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