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人力资源管理发布时间:2015-03-31浏览:次
摘要:人力资源(Human Resources ,简称HR)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中,处于劳动年龄、未到劳动年龄和超过劳动年龄但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之和。或者表述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人口中减去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之后的人口。人力资源也指一定时期内组织中的人所拥有的能够被企业所用,且对价值创造起贡献作用的教育、能力、技能、经验、体力等的总称。狭义讲就是企事业单位独立的经营团体所需人员具备的能力(资源)。
关键词:人力资源,企业管理,论文投稿
人力资源的数量为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数量,其质量指经济活动人口具有的体质、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水平。一定数量的人力资源是社会生产的必要的先决条件。一般说来,充足的人力资源有利于生产的发展,但其数量要与物质资料的生产相适应,若超过物质资料的生产,不仅消耗了大量新增的产品,且多余的人力也无法就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反而产生不利影响。经济发展主要靠经济活动人口素质的提高,随着生产中广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人力资源的质量在经济发展中将起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基本方面包括体力和智力。如果从现实的应用形态来看,则包括体质、智力、知识和技能四个方面。具有劳动能力的人,不是泛指一切具有一定的脑力和体力的人,而是指能独立参加社会劳动、推动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人。所以,人力资源既包括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也包括劳动年龄外参加社会劳动的人口。
一、严把“三道关口”,强化员工总量管控
1.严把毕业生招聘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政策,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以择优聘用为原则,控制毕业生招聘数量,提升毕业生招聘质量。一是合理编制毕业生招聘计划。充分考虑各单位超缺员、自然减员等因素,招聘计划向生产一线急需岗位、偏远地区缺员岗位倾斜,把有限的招聘计划用到刀刃上。对偏远山区岗位适当放宽学历层次要求,确保人员既能招进来,又能留得住。二是提升毕业生招聘质量。在招聘政策宣传上,针对国家“985”“211”重点院校加大宣传力度,从源头上确保招聘质量;在招聘实施中,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企业选配高素质人才。三是落实岗位安排。坚决落实国家电网公司新员工基层一线生产岗位工作年限规定,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全部安排到生产一线缺员岗位。
2.严把农电工进出关
现阶段,考虑到农电工超编的实际,原则上各地市供电企业不新招聘农电工,确因工作需要招聘农电工的,必须严格控制招聘数量。农电工招聘以地市公司为单位组织实施,招聘学历原则上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首次招聘年龄控制在25岁以内。农电工上岗应持有电力行业职业资格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特种作业证、培训合格证。从事10kV配电作业的,应取得10kV作业许可证。同时,在三新农电公司推行绩效管理,加大对不能胜任岗位需要农电工的淘汰力度,持续畅通农电工退出通道。加强与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沟通,取得政策支持,开展农电工特殊工种认定,提前5年办理退休,丰富自然减员形式和内容,减少农电用工总量。
3.严把劳务派遣用工聘用关
将劳务派遣用工纳入年度人力资源计划管控,实行“统一申报、统一审批”。根据用工单位特点及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岗位特性,制定相应的劳务派遣用工使用标准,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按照标准开展用工招聘。建立劳务派遣用工入口优选机制,按照岗位性质区分高端、一般、低端岗位,分别制定相应的任职条件和考试、核准等录用方式。对于高端劳务派遣岗位,一般应具有初级职业资格或大专以上学历,各县、市及条件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放宽条件。与此同时,逐步转换用工方式,推行业务委托,逐年减少劳务派遣用工总量及占比,控制劳务派遣用工规模。二、坚持“三个导向”,实现用工合理调控
二、坚持“三个导向”,实现用工合理调控
电力企业目前普遍存在内部区域、单位、专业之间人才配置不平衡的现象,人员流动缺少合理引导和有效规范,内部人员调剂、人员轮岗、挂职锻炼、人才帮扶等机制不健全,急需加快公司系统人力资源内部市场建设,逐级上收用工调配权,实施人员跨单位、跨专业、跨岗位调配,实现公司范围内各类用工的优化配置与高效利用。
1.把富余的人调到缺员的岗位
电力企业由于体制和历史原因,存在着“三多三少”结构性失衡矛盾,即:人员总量多、主业人员少;城区人员多、基层人员少;管理人员多、生产人员少。目前,人力资源调配重点就是要把富余的人调到缺员的岗位。要落实全面建设“三集五大”体系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要求,结合国家电网公司新的定员标准,严格按定员组织生产,严控各级管理人员、城区人员编制,促进超员单位人员向缺员单位流动、专业超员人员向缺员专业流动、富余人员向缺员岗位流动。要重点围绕解决生产一线结构性缺员问题作文章。一是推进变电站无人值班改造,以科技进步促进生产一线“少用人”;二是严格定员定编,有序引导生产一线“配足人”;三是刚性执行生产一线工作年限规定,确保生产一线“留住人”;四是发挥薪酬导向作用,提高生产一线薪酬待遇“吸引人”;五是拓展成长通道,开展生产一线岗位适应性培训“培养人”。
2.把混岗的人调到规范的岗位
电力企业生产一线结构性缺员,直接导致了混岗现象未能根除。现阶段,必须要贯彻实施劳动用工“长期职工回归主业,集体职工回归多经、农电用工回归三新、社会化用工回归辅业”的总体要求,分层分类开展各类用工混岗清理工作。一是通过“三集五大”体系建设机构调整、集体企业平台整合统筹解决集体工在主业混岗问题;二是通过明确职责范围、厘清工作界面,有效解决农电用工在非农电岗位混岗问题,农电工工作岗位仅限于乡镇供电所低压配电及营业岗位、三新农电公司少量管理岗位;三是通过推进低端业务市场化,实行业务外委,有效解决长期职工与社会化用工混岗问题,促进用工规范管理。
3.把优秀的人调到重要的岗位
实现岗位动态管理,建立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的用人机制,健全合理的内部竞聘上岗制度,构筑“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生动用人格局。通过岗位竞争、挂岗锻炼等,解决管理与技术岗位人才配置问题,努力实现把优秀的人才选拔任用到重要岗位。通过人才帮扶、临时借用等,解决偏远地区与重点项目人才、技术短缺问题,重点做好恩施、神农架公司等上划企业人才帮扶工作;另外,设计多条通道,让经营管理、技术、业务人员找得到相应的晋升通道,全面实施职员职级管理,大力开展各类专家、技术能手等评选活动,使在技术或业务方面有专长的员工不必挤“独木桥”,做到量才适用,各得其所。
三、开展“三项清理”,突出用工风险防控
2013年,国家修订出台了《劳动合同法》,对电力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各级管理者及从业人员对劳动关系及劳动争议的认识,进一步优化劳动关系处理工作方式和工作态度,加强劳动争议的处理控制能力。要全面掌握用工管理情况,及时发现用工管理存在的问题,狠抓隐患整改,消除和规避用工风险,促进用工管理规范有序。
1.开展劳动合同清理
适应新的《劳动合同法》要求,针对公司系统不同身份的职工,分别明确不同的用工主体,统一各自的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样本,签订相应的劳动用工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杜绝“有用工无合同、有关系无劳动”现象的发生。长期职工统一与主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连续工龄满10年及以上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支援集体企业的长期职工,在集体企业工作期间,由集体企业与主业签订借工协议;集体工统一与各级集体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工不得借用到主业工作;农电工统一与各县(市)三新农电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社会化用工严禁与主业直签劳动合同,逐步由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过渡到业务外委、业务外包。
2.开展农电用工清理
一是重点清查长期不在岗农电用工。对于协议期内人员,到期后通知其按时上班;协议期外人员,通知其限期上班,超期仍未上班的人员,采取报纸、公告等形式,通知其按时上班,逾期未上班的,解除劳动合同;对于长病人员,认真审核情况,符合办理病退的,帮助办理病退手续,不能办理病退的执行基本生活费待遇。对离职、退休、死亡的农电用工及时从人资管控、ERP系统清除,精简优化农电工队伍。二是清理原乡管站农电员、待业职工子女、临时工等“三种人”的身份转换和利益补偿问题。这“三种人”,有的在“两改一同价”供电企业大量招聘农电工以前,已在电力企业工作多年,有的甚至长达十几年,在体制和身份转换过程中维权意识强。要主动争取当地人力资源部门支持指导,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采取“买断工龄”“补建保险”等方式妥善解决其“两改一同价”前的历史补偿问题,“两改一同价”以后的农电工工龄直接转移到三新公司,有效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依法保障广大农电工的权益,维护农电工队伍稳定局面。
3.开展社会化用工清理
组织开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回头看”工作,摸清各单位清理规范进展情况。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混岗清理不到位、劳务派遣用工所占比例较高等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具体要求。开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研讨,做好超前谋划及准备,防范可能出现的“同工不同酬”法律风险。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要求,全面厘清核心业务、常规业务、一般业务界面,确定业务委托的岗位范围。对超国家规定的劳务派遣用工要逐步转换用工方式,逐年减少劳务派遣用工总量及占比,确保用工总量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下达计划,用工占比符合劳动部门的管理要求。
四、强化“三项手段”,注重用工考核监控
随着“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人力资源集约化向纵深发展。各级用工管理责任主体,必须加强对基层单位用工管理的领导、指导和督导,深化用工政策宣贯,强化考核监控手段,强化用工政策的刚性执行,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1.注重劳动用工制度考核
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是做好劳动用工管理工作的保障。做好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要求,修订和完善现有的劳动用工制度,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推进公司劳动用工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进程,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狠抓制度执行和落实,坚持每年开展劳动用工检查考核评比,建立劳动月报告制度,定期通报各单位用工管理不规范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检查考核情况与各单位年度、季度绩效、同业对标考核结果挂钩,有效促进公司系统用工管理水平的提升。
2.注重人事档案整理考核
员工档案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依托,记录反映员工学习工作的主要信息,是人力资源过程管理的重要记载。供电企业必须高度重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大力开展人事档案整理达标活动,明确人事档案达标标准,举办人事档案管理培训班和现场会,对各单位人事档案整理及达标验收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用2-3年的时间,全面提升公司系统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员工人事档案对人力资源管理的支撑决策作用。
3.注重用工信息监控考核
健全完善涵盖集体工、劳务派遣用工等所有用工形式的管控系统。开展用工信息核查清理工作,全面核查长期职工、集体工、农电工等各类用工出生年龄、参加工作时间、职工学历、工作履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等情况,并对人资管控、ERP系统进行同步更新和维护。在信息核查过程中,将人事档案信息与电子信息一一对应,确保各类数据真实、客观、全面,为劳动用工管理信息化、规范化奠定坚实基础,为企业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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