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等农业院校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研究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求职就业发布时间:2012-02-18浏览: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念,是农村综合变革又一新的起点。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涵盖农业、教育、资源、环境、人口等众多学科的庞大系统工程,是我党针对日益严峻的三农问题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其与高校尤其是高等农业院校有着不容忽视的联系。如何整合高等农业院校的知识优势,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高等农业院校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高等农业院校与社会主义新农村之间的关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始终不渝的坚持“科教兴农”战略,把发展农业教育和农业科技放在首要位置,通过推进农业教育普遍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通过发展农业科技,提升农业产业的科技含量和持续发展动力,从而从根本上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这是解决“社会主义新农村”问题的关键。
   首先,高等农业院校是培养高素质、创新农业人才的基地。我国具有极其富余的农村劳动力,城市每年新吸收农民工约在四五百万,每年有农村高考入学的学生也多达二三百万,他们毕业后绝大数都留在城市工作。也就是说,每年通过各种渠道,农村向城市输送的劳动力就多达六百万,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劳动力,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了劳动力不足的问题。高等农业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横跨教育、农业,具有很强的行业针对性和发展的特殊性,担负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的双重使命。高等农业院校多年来培养了大批农业专业科技人才,为我国的农业科技做出了重大贡献。大批的农业院校毕业生在农业管理、生产、科技和教育第一线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独立建制的高等农业院校已成为发展科学文化和培养高素质的、具有创新能力的农业专门人才的基地。
   其次,高等农业院校是农业科学知识创新、基础研究和国家关键技术攻坚的主力。高等农业院校是知识生产的源头,其多学科的环境,有利于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形成。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知识在经过高度分化之后又呈现出高度综合的态势,各学科之间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趋势明显,而新知识的增长点就出现在这些边缘学科与交叉学科上。另外,高等农业院校具有良好的科学研究的基础,先进的科学研究设施,这是知识生产必需的物质条件。借助现代化的实验手段和比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图书情报资源,通过教师和科研人员,甚至包括学生创造性的劳动,可以产生许多新思想、新观念、新方法的无形的新科学知识和成果。高等农业院校在知识的转移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具体表现除了在知识的创新与传播中发挥作用外,还通过参与建立高新技术园区、释放基地等方式把学校中的新科技成果推广到农村中去,使之转化成现实的生产力,成为整个社会的财富。
  再次,高等农业院校是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高等农业院校参与知识传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形成新学科、创新知识和创新技术。是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生力军,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多层次、多形式进行产学研相结合,为广大农民提供了技术保障。
  最后,高等农业院校是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现代化的主力军。它为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人才保障和先进的生产技术以及决策思考;高等农业教育系统产出的科研成果为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技术保障。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高等农业院校的要求
  
   (一) 牢固树立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思想观念
  高等农业院校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农业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基地和输送源,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要树立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思想观念,增强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的意识和主动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自觉性,要按照农村经济结构性调整、农业产业化、城镇化和工业化的要求,对高等农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材进行认真改革,为农村经济发展培养素质高、能力强、懂科技、善经营、能从事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新型生产、加工、营销、管理人才,所以高等农业院校在这项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建立和完善现代高等农业教育、教学制度
  首先,转变政府管理高等农业教育的职能。建立和完善高等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改革政府管理高等农业院校的方式,强化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在政策制定、宏观调控、监督指导和提供服务等方面的职能,逐步减少对学校的直接行政管理。
   其次,确立高校的独立性和市场主体地位。依法落实高等农业院校的办学自主权,使其成为真正的独立法人和市场主体,增强高等农业院校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的能力。高等农业院校逐步建立与政府和市场的良性互动关系,树立经营学校的理念,面向社会和市场,寻求自身的发展。
   再次,引导高等农业院校正确定位、突出特色、分类分层次办学。不同的高等农业院校应根据自己的资源、优势、特色、传统和外部需求等科学地定位。国家给予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科学地核定各类型学校的规模、投入,制订符合各类型学校培养目标的质量评估标准。各类学校及其所举办的各种性质各种层次的教育,应研究其内部规律和外部需求,努力发展提高。
  (三)不断推进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首先,全面推进教学改革和创新。以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和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就业与创业意识为重点,把素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全面推进高校教学改革,努力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
  其次,加强高等农业院校课程教材建设。制订高等农业院校课程教材改革总体方案,对课程教材体系的改革进行指导。
   再次,全面推进高等农业院校弹性学习制度。积极进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试点,全面推行高等农业院校弹性学习制度。适应高校弹性学习制度的建立,逐步改革和完善高等农业院校学籍管理制度。建立适应终身学习需要的高等农业教育资源共享模式,鼓励学生跨校、跨学科、跨专业选课,逐步实行学分互认等。
   最后,进一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改革招生制度,坚持执行吸引优秀生源报考农科专业,并使农业人才流向农业生产第一线的优惠、保护政策,切实做到减免学费、政府补贴。国家应设立农业人才培养基金或农业教育捐资助学基金,用于资助贫困优秀生完成学业并回到农村服务。允许地方院校自主跨地区招生。
  (四)调整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体系进一步调整农业类专业数量,拓宽专业口径,更新教学内容,增强专业的社会适应性。积极发展农工、农理、农经、农文、农管交叉的专业和与农业科技相关的新兴、边缘和高新技术专业。而且要重视向适应性农业、设施农业、工厂化农业、空间延伸和海洋开发农业、新能源农业、文化消费型农业拓展,使学科、专业总体布局结构适应“三大产业”模糊化的现代农业的需要。
  (五)创新办学形式,实现高等农业教育的开放化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高等农业院校的功能、地位和作用将进一步提升,高等农业院校要转变观念,创新办学形式,实行“开放式”办学,走产、学、研三者相结合、一体化的道路。要充分利用现有的高等教育资源,除积极发展高等普通本科教育外,还要积极发展面向农村的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职教育、成人高等专业证书和各类培训教育,在拓宽农村青年接受高等教育途径的同时,拓宽高校自身的办学路子。
   (六)开展多形式的农民技术培训,加快培养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在培养和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高等农业院校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学校的科技、人才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和在劳动力转移培训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参与“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努力为提高农民素质服务,另一方面,学校要按照市场需要,创新模式,拓宽渠道,开展富有特色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根据新农村建设对人才的需求,当前,要着重开展好以下几项培训: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培训,为新农村建设培养一批骨干力量。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高等农业院校继续发挥服务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新要求,也为高等农业院校的改革和发展开拓了更为广阔的前景。我们高等农业院校必须抓住机遇,发挥优势,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大显身手,大有作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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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李国杰.我国高等农业教育现状分析与发展对策研究[J].高等农业教育,2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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