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师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评职称新闻发布时间:2013-08-16浏览:

  道路工程师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须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论著;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熟练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道路工程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公路、桥梁、筑路机械、交通通信、港口、远洋船舶驾驶管理、远洋船舶轮机管理、航道、水工、救捞工程、船舶检验、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专业的科研、规划、勘察、设计、造价、施工、管理、监理、监督、检测、试验、养护、航运枢纽运行管理、港口营运管理等工作的技术人员,和从事汽车运用工程专业的汽车运输生产组织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车辆技术改造、汽车运输与维修企业设计、车辆检测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道路工程师高级职称评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者,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或不得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期1年申报;年度考核、工作质量评估、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延期2年申报;受警告以上处分,没有解除处分者不得申报,受到不能解除处分的人员延期3年申报;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期3年申报。

  道路工程师高级职称评审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者;

  (二)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三)虽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第(二)点规定学历(或学位)后,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如其业绩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本条件第七条要求,则可破格申报。

  道路工程师高级职称评审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外,均须取得由政府人事部门组织考试的职称英语,并获得颁发的有效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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