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制药专业职称论文规定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评职称新闻发布时间:2022-05-12浏览: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卫生系列医药行业和工程系列医药行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查的通知中有辽宁制药专业职称论文的规定。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需要满足论文、业绩成果、科研成果等要求,必须是取得现在的专业技术资格后再次获得的与本专业相近的专业相关资料。辽宁制药专业职称论文规定如下:

辽宁制药专业职称论文

  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所提供的论文,是指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医药专业及相关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其中,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在国家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3 篇(至少有 2 篇为第一作者),或在省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5 篇(至少有 3 篇为第一作者)。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至少有 2 篇为第一作者)。申报的论文可以有 1 篇发表在有国际标准刊号和国内统一刊号的增刊上,其他论文必须发表在正式期刊上。

  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对论文数量不做限制性要求,技术创新报告、发明专利、研发项目、工艺方案、技术鉴定报告、 4 可行性方案、行业标准等可替代论文。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成立考评领导小组,采取单位领导、人事干部、考评专家等联审的方式,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并经单位集中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由所在单位推荐上报。主卷材料的每份复印件都应经推荐单位人事干部签字,并逐项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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