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级统计师评审条件有哪些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评职称新闻发布时间:2016-04-18浏览:

  浙江高级统计师评审条件有哪些?

  统计师,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坚持客观、公正、规范的原则,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考试用书、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同时在评审的过程中还要有论文专著等条件,在此小编给大家推荐一本不错的期刊:《应用概率统计》杂志,有关杂志的主要内容就看下面小编的介绍。

浙江高级统计师评审条件有哪些

  《应用概率统计》(双月刊)创刊于1985年,本刊从2008年开始改为双月刊,每年6期,中英文混合编辑出版。主要刊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的理论和应用两方面有创造性最新科研成果的全国性数学期刊。本刊是中国自然科学数学类核心期刊,为中国数学会概率统计学会会刊,其宗旨是反映我国概率统计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的学术水平,大力促进我国概率统计的应用研究,发展概率统计的新方法,推广概率统计方法的应用成果,为经济建设服务。

  接下来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有关浙江高级统计师评审条件:

  一、申报对象、范围和条件

  凡持有效的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成绩合格证,并符合《浙江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专〔2003〕158号)有关规定的人员,均可申报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

  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申报人员,需取得有效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相应合格证书或符合相应免试条件;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人员,职称外语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需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4个以上模块(科目)合格证书或符合规定的免试条件,年龄在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

  二、截止时间

  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成果业绩、著作论文等评审材料的截止时间为材料受理的截止时间。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高级统计师的材料要求真实规范、书写清晰、手续齐全、装订完备。各单位要对申报对象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审核,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申报对象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2)上签字盖章。有关复印件须经单位及当地人事部门核对原件验证盖章并由经办人签名后才能上报。材料报送要求详见《申报高级统计师资格材料要求》(附件1)。

  四、报送程序

  由申报人员本人提出申请,按照高级统计师资格申报材料的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并填写有关表格,经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送所在县(市)区统计局。各县(市)区统计局对本区域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同级人事部门复审后,由县(市)区统计局报市统计局。市直单位的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后,直接报市统计局。评审材料经市统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报省统计局。

  五、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9月15日前将《浙江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附件3)和有关评审材料报市统计局办公室(宁波市解放北路91号1号楼716室,,联系人:姚文奎),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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