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评审新举措—全面实行评聘结合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评职称新闻发布时间:2014-04-16浏览:

  教师参加职称评审需要参加相关考试,并在学术期刊上发表教育学术论文,据了解,我国现行的以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1986年建立的。按照国家规定,中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仅为中级,影响了很多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以及国民整体素质教育的高度。

  一年一度的教师职称评审申报日前展开,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泉州市全面实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制度改革,2013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将全面实行评聘结合,实行新的评价标准和评审方式。

  市教育局人事科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不同特点,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制订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新的评价标准规定,晋升一级教师,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周年的中小学教师可免于考试。

  凡出现关于师德“一票否决”20种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者,当年不得申报。

  教师职称改革增设德育学科,校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总辅导员、寄宿制学校生管教师、德育处主任可申报德育学科职称,也可选择申报任教学科教师职称。完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各地应独立设置特殊教育学科职称评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可选择特殊教育学科或任教学科申报职称。

  改革评价方法,采取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申报中、高级教师职称须参加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说课讲课。今年泉州市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的“小中高”)推荐名额为180人,市教育局将组织对申报对象进行说课讲课业务考核。

  新的职称制度实现与学校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学校根据教师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组织竞争推荐,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职称资格、符合岗位申报条件的教师均可参加竞争推荐。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实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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