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探讨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农业科技发布时间:2020-03-30浏览:

  摘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对提高农业生产力和推动“三农”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文章分析了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特点,指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的建议,为研究完善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提供参考思路。

  关键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探讨

中国牦牛

  《中国牦牛》是目前国内外唯一的牦牛学科专业刊物。1979年经农垦部批准,四川省出版事业管理局核准发给期刊登记证,于1980年正式创刊发行;1988年全国报刊整顿重新登记时,本刊又经农业部审核批准由部主

  习近平同志指出,当前正处于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历史性交汇期,既充满机遇又面临挑战。成果转化是实现农业科技成果的价值,并使科学技术这一要素与其它农业生产要素实现有效配置,是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三农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不断突破,取得了一批重大成果,用不到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超过世界21%的人口。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据报道自2000年以来,我国每年取得省部级及以上成果近7000项,转化应用在30%~40%,形成规模的不到20%,转化率偏低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业科技的可持续发展。分析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特点,针对存在的问题,探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对解决“成果多、转化少、推广难”等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主要特点

  (一)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

  我国地域跨越三个温度带,不同地域气候、土壤、水文等环境条件不同,适宜主栽的作物也不相同,即便同种作物在不同地域的种植管理方法也存在差异,实际生产管理复杂多样。成果推广须因地制宜,考虑不同地域的气候条件等影响作物生长的因子,切记未经适应性试验,而大面积复制推广模式。

  (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存在多种风险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研发周期长,需要经过实验,收集指标数据,有成熟技术规程,应用转化投入也大,比如一个新品种的选育到推广,需经过种质收集或引种驯化、筛选试验、品比试验,形成具有稳定性状,到可推广就需要7~8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再按我国现行的品种审定制度开展区域性、生产性试验,还需要3~4年才能审定,审定后才能大面积推广应用,转化周期在10年以上,推广中与试验条件不相符,极有可能失败,虽然有些设施农业可以人为的满足需要条件,但从大的空间地域来说,农作物生产尤其是粮食作物等的生产,对气候等自然因素条件有很强的依赖性。此外,成果的转化还受市场需求、价格、国家政策等多因素的影响。

  (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后续服务

  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信息服务模式主要有农技服务站、龙头企业带动型信息服务、农业协会组织服务、农业科技专家大院信息服务和农民之家服务等几种模式,这些成果转化模式的后续服务主要是通过刊物、媒体、网络、微信平台等信息载体向用户传递科技信息,结合利用现代网络将田间示范、技术指导等传播给企业和农户,做到及时解决生产问题,大幅提升成果转化和推广效率,大大节约了推广成本。

  (四)有别于农业发达国家的独特性

  我国在“三农”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差异,存在科技与经济 “两张皮”的问题,多数成果与市场需求脱钩,实施转化推广难,存在重科研轻转化,尤其是定位于基础研究的非营利性农业科研院所这种问题较严重,缺乏接地气的科技成果,现阶段我国仍需要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发达国家成果与市场需求结合紧密,是围绕和面向市场产生的,企业是科技成果的研发主体并直接为市场提供技术和产品服务,农场主在市场上能方便地购买各类技术服务和产品,政府的补贴确保农场主生产的积极性和应用技术生产的能力,形成可持续的良性循环,企业和市场直接对接,推广服务效率高。

  二、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科技成果本身的不足

  农业科研成果存在竞争型和突破性两种成果,竞争型成果间具有替代性,这是重复研究过多的表现,推广难度大,转化效率低,浪费科研资源;突破型成果在学术上有突破,实践上有创新,能产生较大经济利益,这类成果具有适宜产业化、商品化的特点,市场前景较好,转化效率较高,是农业科研应重点关注的。

  (二)农业科研考核评价体系及管理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科研在选题、立项、考核评价及管理等诸方面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一是政府主导的科研项目与农业生产实际需求脱节。一些项目是各级政府为专项需要而制定的科研任务,并未考虑市场需求,主要围绕科研任务开展工作,考核评价主要是专利、论文数量、刊物级别,并以此作为职称晋升和待遇的依据,存在片面性,对解决当前生产需求和产生经济效益作用不大,最终仅停留在知识的积淀上;二是科技管理部门职能设置不够合理。立项和成果的申报归科研管理部门管理,成果推广应用归成果推广部门管理,这两个部门分属成果培育过程的不同阶段,各司其职,缺乏衔接与紧密配合,推广部门在成果实践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及时反馈给相关研究组,信息共享不及时,影响了成果的熟化和完善。成果与生产实际结合不够紧密,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对推动生产力发展和经济效益作用不明显。

  (三)农民整体文化水平偏低,接受能力较差

  农民是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主要使用者和生产经营者,受比较效益的影响,许多有知识、懂技术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均外出打工或弃农经商,并不断向第二、三产业转移,留守农村的是老人、妇女、小孩居多,他们接受新技术的能力较差,不利于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实际应用能力跟不上。制约农民是否选择科技成果的主要因素是投入和产出的经济效益,农民对投资的风险不可预测,导致农民望而卻步,最终难以实施新品种、新技术的应用推广。

  (四)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不完善

  政府主导一些科技成果在推广项目和推广范围仍沿袭传统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指令形式,专技推广员服务意识不高,市场适应性差,农民决策权和自主权程度受限,有增产不增收的现象,挫伤了积极性;行政干预式的农技推广,多数停留在技术试验、示范展示,对农民掌握生产技能和管理等问题重视不够,对提高农民科技素质作用不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推广机构沟通协调性差,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混乱,影响推广效能,难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国家鼓励农业科研院校开展农业技术性服务工作,但相关部门赋予相应的职能不够,为了完成上级指定的任务,专技推广员多数情况下,按部就班的开展培训,针对性较差,对解决生产技术瓶颈问题效果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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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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