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农业科技发布时间:2019-12-02浏览:次
摘要: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农地流转是一场农业生产关系的深刻变革,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但农地流转对于农户多维贫困的缓解效应并未得到足够重视。因此,基于2016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本文首先通过A-F指数及BP神经网络分析测度了农户多维贫困状况,然后采用倾向得分匹配和广义倾向得分匹配方法以及线性概率模型分析了土地流转对农户家庭多维贫困的影响及其异质性。研究表明:(1)土地流转能够显著缓解农户多维贫困,主要体现在收入、教育、卫生条件、资产和住房条件这几个维度,土地流转户发生多维贫困的概率比未流转户下降了25.5%。(2)从土地流转的异质性来看,土地转入和转出均能缓解农户多维贫困,随着土地转入或转出强度的提高,农户多维贫困的缓解效应也得到增强。土地转入户发生多维贫困的概率比未转入户显著下降14.8%,土地转出户发生多维贫困的概率比未转出户显著下降32.8%。由于土地转入户会面临更多的生产成本约束以及其他的不确定性,所以土地转出对于农户多维贫困的缓解效应显著高于土地转入。(3)通过对不同类型的多维贫困户细分发现,土地流转能够缓解一般多维贫困户的多维贫困,但对于极端多维贫困户的影响效应并不显著。
关键词:土地流转;土地转入;土地转出;农户多维贫困
《核农学通报》是由中国农科院原子能研究所主办的期刊。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的农地流转现象逐渐得到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高度重视,2008年以后的一号文件不断对“赋予农民长久、稳定的农地承包权”进行了强调,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权能”的新思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2014年11月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又进一步强调“实现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农业部公开的数据表明,截至2016年底,我国农地流转面积达到4.7亿亩,流转率达到35.1%。大量研究表明,农地流转作为土地要素配置的一种重要方式,在推进适度规模经营、降低平均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率以及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意义重大(许恒周等,2012;冒佩华、徐骥,2015;陈飞、翟伟娟,2015;钱忠好、王兴稳,2016),不管是租人土地还是租出土地,均有利于提升农户收入并降低贫困发生率,但福利效应在不同家庭组之间具有显著差异(陈飞、翟伟娟,2015)。
然而,也有研究发现农地流转存在着不利影响,并阻碍农村贫困的缓解。一方面农地流转抬高了流转价格,由于政府的最低流转价格规定,以及农地确权后农户倾向于将土地视为自己的人格化财产,并给农地更高的价值判断,从而提高了农地流转的成本(罗必良,2017)。据统计,2014年我国农业生产中土地成本的增长速度已经超过人工成本的增长速度,土地成本严重制约着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和农民收入的增长(Liu et al,2019)。另一方面,农地流转的目标是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改善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户收入。这其中有一个暗含假定:土地流转后农户经营规模扩大,相应地块也会形成连片作业(郭阳等,2019)。但农地流转并不必然意味着土地细碎化的缓解,也有可能是不连片的地块增加,如果仅仅是规模扩大,而地块却依然高度分散,则可能会带来农业生产效率的严重损失(叶兴庆、翁凝,2018)。
从农村现状可以发现,农村土地的各项权能还不能完全实现,农地流转机制尚不健全,土地抵押、宅基地转让依然困难重重,流转成本依然高昂,农地细碎化依然严重,农地流转减贫理念滞后,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地流转的减贫效应。尤其是在多维贫困视角下,农地流转是否能够缓解农户多维贫困?农地流转对不同维度贫困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这些都是本文重点关注的内容。基于上述分析,本文将在构建农户多维贫困指数的基础上,重点验证农地流转对农户多维贫困的影响及其异质性,其异质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农地转入和农地转出对农户多维贫困的影响差异;二是农地流转对农户的一般多维贫困和极端多维贫困的影响差异。
二、文献回顾与评述
土地流转不仅盘活了土地资源,同时也直接或间接作用于农户致贫的制度安排和文化环境,进一步改变传统农村业已形成的差序格局和农户业已习得的价值规范,使得贫困型农户在诸如收入水平、就业行为、就业环境、农业经营方式等维度发生重要变化,进而作用于农户多维贫困,因此具有“贫困责任”的分担能力。具体来看,土地流转作用于农户贫困缓解主要表现在收入水平的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改善、释放农村剩余劳动力等层面。
(一)农地流转与农户贫困缓解:收入视角
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特别是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基本方向(蒲实,2016)。此外,土地流转的交易收益效应表明,土地流转会增加土地交易频率,而土地交易属性的提高会增加土地转出者在合适时机寻求土地转入者的概率,进而使土地具有投资属性,农户可以进行土地投资以增加财产性收入(Bes-ley,1995)。农地流转是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在维持现有农村土地产权框架下的重要制度创新,是释放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红利的有效途径(蒲实,2016;夏玉莲、匡远配,2017),弥补了家庭承包经营制下“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不对等的缺陷(夏玉莲、匡远配,2017)。只是,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土地转出户多是收入相對较低的家庭,土地转出主要是获取租金收入,而对于收入较高的家庭,租金收益带来的效用并不高(何欣等,2016)。所以,从贫困表象的视角来看,农地流转盘活了土地的资源、资产与资本功能,本身具有一定的增收效应(夏玉莲、匡远配,2017)。薛凤蕊等( 2011)的研究发现,土地转出后务工和土地租金收入对参与流转农户人均收入的贡献率为75%,且相对于农业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该贡献率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二)农地流转与农户贫困缓解:生产效率改善视角
农业生产效率主要包括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两个维度。从劳动生产率来说,研究表明土地规模扩大有助于提升农户的劳动生产率(Kumbhakar,1993;Jin&Jayne,2013;冒佩华、徐骥,2015),这主要是因为土地在有效流转后,尚未非农就业的青壮劳动力将成为流动劳动力,其中有较强务工意愿的劳动力将进入非农产业部门,有较强务农意愿或务农能力较强的劳动力将继续从事农业生产,从而实现劳动力的有效分流(游和远等,2010),由于留在农业生产上的劳动力数量减少,有可能更多地采用规模经营以及机械作业,从而提升了单位劳动生产率。从土地生产率来说,有研究发现土地规模与土地产出率之间存在反转关系(Lamb,2002;陈杰、苏群,2017),即农地规模与土地产出率并非呈线性关系,而是呈倒U型关系。在土地规模拐点前,土地产出率随着农地规模增加而逐渐变大,到达拐点后,土地产出率随着农地规模增加而减小。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我国依然是一个人地关系较为紧张的国度,且农地流转速度逐渐式微(罗必良等,2018),加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地政策,都表明我国当前依然处于农地产出率随着农地规模增加而变大的阶段。其具体作用机制可能在于,农地流转可以实现土地的规模利用,减少农地抛荒撂荒现象的发生,同时随着农业科技、新的种业技术和新的品种逐步推广,土地的产出率就必然得到稳定改善。由此可见,无论是从劳动生产率还是从土地产出率衡量,农地流转都可以促使农地的适度规模经营,促使资本替换劳动,实现劳动力、资本和土地的要素优化配置,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三)农地流转与农户贫困緩解: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视角
农地流转带来的劳动力非农就业情况间接体现了家庭脱贫的可能性,能够成为农民可持续增收的关键点(韩菡、钟甫宁,2011),所以,农地流转通过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改变进而实现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为消除农户贫困提供了契机。因为农地流转直接提高了土地的经营规模,进而推动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兴起,劳动力的需求也因此不断提高,而城市工商资本进入的农村地理位置离城市较远,无法雇佣“自己人”或者需要耗费较多的人力成本才能雇佣“自己人”,大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选择雇佣本地劳动力(徐宗阳,2016),从而提高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水平。同时,土地流转还将一部分剩余青壮年劳动力配置到非农就业部门,土地转出规模较大的农户倾向于长距离和长时间异地非农就业,因为大部分甚至全部土地被流转以后,农户更有条件远距离非农就业(游和远等,2013),从而增加了农民的工资性收入。事实上,农地流转的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机制主要是通过边际产出拉平效应和交易收益效应实现的。所谓边际产出拉平效应,是指土地流转可以使土地边际产出较低的农户将土地流转给边际产出较高的农户,在土地规模报酬递减规律的作用下,直至两者的边际产出相等为止(姚洋,2000)。在此效应的作用下,农地流转进一步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多部门配置,如:中青年劳动力配置到工商企业,而部分老年和妇女则更多地被配置到农业部门,不具备劳动生产力的高龄劳动力又被配置到了家庭部门。
可以发现,目前的文献仍然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土地转入和土地转出是两种不同的土地流转行为,对于农户就业结构以及收入结构的影响也存在差异,不能混为一谈。钱忠好、王兴稳(2016)的研究也表明农地流转能够促进转入户和转出户家庭总收入增加,尤其更有利于促进转出户家庭总收入增加。对于农地转出户,务农收入占比较低,非农收入占比较高,因此土地转出可以使农户合理配置农业和非农业生产,并获得更多的工资性收入,同时获得土地转出的租金收入。对于农地转入户,由于主要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他们需要土地集中流转以获得农业规模经营,并通过机械化操作促使资本替换劳动力,促进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从而增加农业经营性收入,此外,土地转入户还可以获得种粮补贴等收入。二是土地流转可以更好地作用于农户的收入层面实现农户贫困的缓解,但对于农地流转的多维贫困缓解效应及其差异的关注度明显不够。虽然夏玉莲、匡远配(2017)对家庭的农地流转行为及其减贫效应进行了验证,但仅限于收入、就业和教育三个维度,并且其样本量仅限于全国5省的调查数据。基于此,本文利用2016年的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首先通过A-F指数及BP神经网络分析测度了收入、健康、教育、生活状况、卫生条件、资产、住房条件这7个剥夺维度的农户多维贫困状况,然后采用倾向得分匹配和广义倾向得分匹配方法以及线性概率模型分析了土地流转对农户多维贫困的影响及其异质性,进而为政府制定相应的农户多维贫困缓解的农地流转激励政策提供有益的参考建议。
三、多维贫困指数构建与计量模型
(一)数据来源与处理
本文的数据来源于2016年的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CFPS),该数据通过搜集个体、家庭和村庄三个层面的数据,旨在关注中国居民的经济与非经济福利,是一项全国性、大规模、多学科的社会跟踪调查项目。这份数据搜集了能够反映农户多维贫困的多项指标,如健康、教育、住房、生活设施等,对于研究我国农户多维贫困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对CFPS2016数据进行了处理,处理过程如下:(l)筛选农户样本,筛选指标来自urban16,该指标为城镇和农村二分变量,取值1表示城市居民,取值o表示农户。因此我们需要选择urban16取值0的样本。(2)将个体、家庭和村庄三个层面的数据进行横向合并处理,这是由于我们需要的指标既有个体层面的,也有家庭和村庄层面的。(3)对缺失值和极端值进行删除处理。经过上述数据处理,最终获得4631份农户样本数据,覆盖全国26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二)多维贫困指数构建
多维贫困指数(MPI)是本文的关键变量,由于多维贫困指数无法通过实地调研获取,而只能通过指标构建而得,本部分将通过A-F方法构建多维贫困指数,A-F方法主要包括两个步骤:一是农户多维贫困的识别;二是在识别基础上进行多维贫困的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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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农地流转的多维减贫效应及其异质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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