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现代农业体制机制创新研究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农业科技发布时间:2018-07-27浏览:

  摘 要: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 衡水农业强市步伐加快, 成效显著, 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诸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机制需进一步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待完善;农业科技体制创新机制不够健全。今后应进一步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机制;加速推进土地流转, 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体制机制创新, 提升农业科技水平。

  关键词:现代农业; 体制机制; 创新; 衡水市

现代农业

  在经济新常态大背景下, 衡水市为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市步伐, 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利条件, 以“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总体目标为指引, 积极探索尝试现代农业体制机制创新, 为此, 笔者对农业有关职能部门、农业经济实体等进行了深入调研走访, 探究创新发展中面临的诸多问题和挑战, 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1 衡水现代农业发展成效显著

  1.1 农业经营主体趋于多元化

  1) 家庭农场发展势头强劲。2013年到2015年, 衡水市家庭农场由895家增加到4 978家, 三年时间增长5倍多, 仅2015年一年新增1 432家, 超额完成该年度发展计划。目前, 衡水市通过评审认定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0家 (全省200家) ;河北省省级财政扶持的家庭农场建设项目共50个, 其中衡水市占11个, 财政拨付扶持资金110万元。衡水市的注册家庭农场数量、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数量、省级财政扶持家庭农场数量均列居全省设区市首位。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自2007年衡水市第一家农民合作社成立以来, 农民合作社数量大幅提升, 2015年底, 农民专业合作社12 527家, 在工商部门登记总量位居全省首位。农民合作社模式趋于多元化, 土地股份合作社、工商资本领办型合作社以及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等不断增加。现有入社社员46万多户, 辐射带动70多万户。每年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达210多亿元。农产品省、市知名品牌达415个, 其中186个获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1986家农民合作社产品进入省内外大型超市;全市入社社员户均纯收入达到2.6万多元, 高出非社员户35%以上。

  3) 农业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经过近几年的努力, 衡水农业龙头企业年均新增30多家, 经营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不到十年间产值亿元以上的企业数量增长了近十倍。据统计, 截至2014年底, 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77家, 其中包括国家级龙头企业3家, 省级龙头企业55家, 市级龙头企业319家。这其中不乏产值超亿元的大型农业企业, 比如蒙牛乳业衡水有限公司、安平大红门、河北冠志。相较于2014年, 2015年通过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HACCP食品安全国际管理等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就增加了17个, 获得省级以上名牌或驰名 (著名) 商标的企业增加了5个, 入统龙头企业的销售收入总额已达202.7亿元, 实现净利润14.7亿元, 上缴税金7.8亿元, 分别是2010年的3.0倍、3.1倍、4.3倍。

  1.2 集约化程度提高, 优势产业布局形成

  衡水从土地流转、农村融资和用水等方面给予扶持, 鼓励将分散的生产要素向发展良好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以及农业园区集中, 农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规模化水平大大提高, 特色产业跨县区聚集明显。目前, 衡水优势农产品产业布局逐渐形成, 主要包括生猪、奶牛、肉牛、禽蛋、蔬菜、瓜果、园林水果等七大农业特色产业。

  其中, 瘦肉型猪养殖与加工主要分布在安平、深州、饶阳、景县;奶牛、肉牛主要分布在饶阳、武强、桃城、武邑;蔬菜产业基地主要分布在桃城区、冀州区、武邑、武强、饶阳、阜城、故城。衡水大部分县区都出现了“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格局。比如, 冀州区周村镇先后流转土地近3.3万亩, 推广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农田6 000余亩, 推广冬小麦春灌节水稳产技术3万亩, 实行小麦水肥一体化1 500余亩, 以辣椒产业为主导, 建立200多亩的辣椒交易市场, 带动辣椒种植面积达5万多亩, 成为2015年度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1.3 产业化水平提高, 产业链条不断延伸

  据统计, 2015年衡水农业产业化经营总量已达491.9亿元, 农业产业化经营率年均增长3个百分点, 目前已经达到66.8%, 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衡水依托农业大市的优势, 重点围绕蔬菜、果品、畜牧等主导产业和各区域特色产业,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做强做大龙头企业, 鼓励农产品基地建设与农业重点项目建设, 比如饶阳喜奥、绿色大地、润龙等蔬菜深加工企业, 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 通过改良品种, 改进生产技术, 生产的蔬菜产品提档升级, 品牌效益日渐凸显, 畅销京津、东三省、江苏以及新疆等二十多个省市, 与北京的物美、京客隆、天津华润等大型超市签订合作协议, 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 衡水积极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百家龙头企业进河北的重大战略机遇,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引进战略投资者, 进一步拉长农业产业链条。

  1.4 农业科技创新增强农业持续发展动力

  衡水大力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 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农业服务平台。截至目前, 全市设施蔬菜播种面积55.8万亩, 已经占到了全部蔬菜播种面积的44%。其中, 饶阳率先通过综合利用大数据与云计算等先进技术, 推广农业物联网技术的应用, 不断将互联网技术运用到农业生产中, 创新农业管理新方式, 只需一个远程监控就可以实时对每个蔬菜棚室里的温度、湿度等数据进行操控调整, 实现了农业标准化、智能化与精细化管理。

  衡水市还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打造新型农业流通业态。其中, 武邑县2016年5月份成功获批为第三批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衡水市建立起从源头管理、质量追溯与产品检测一体化的农产品生产体系。严格推行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追溯责任制, 在农产品批发市场、粮食、养殖与蔬菜等生产基地建立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确保农产品质量。在科技创新机制的作用下, 许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园区创新意识更加强烈, 积极投入自主研发, 提高农业科技创新水平。

  2 现代农业体制机制创新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2.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机制需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 衡水市农业经营主体呈多元化发展趋势, 经营方式不断完善。然而制约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因素还很多, 培育机制相对滞后。表现在:一是土地流转难度加大严重制约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虽然, 近年来衡水市相关部门出台了许多政策措施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但与法律的规定和农民群众的愿望相比差距较大, 尤其是目前部分农民害怕失地失权, 农民惜地意识增强, 恋土情节加重。

  二是衡水市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财政扶持资金相对有限, 而且信贷政策遭遇瓶颈, 资金短缺问题依旧是主要制约因素。目前, 全市累计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扶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有232个, 仅占合作社总数的6.7%, 且资金扶持不能从始至终, 稳定性较差。目前衡水市大多数合作社没有足够的财产和资产可以抵押或质押, 很难获得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衡水市相关部门对抵押资产的处置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尚未出台, 因此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贷款目前仍不能实施。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部运行机制有待完善。调研发现衡水市相当比例的龙头企业还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出现与基地农户的联结不紧密等问题, 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制度不健全, 尤其是民主管理机制不完善, 日常运作管理随意性大。

  2.2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待完善

  近年来, 衡水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例如, 多数服务都是各级政府提供的公益性服务和基础性服务, 而一些专业合作组织和中介服务机构却不能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从整体来看, 农业生产环节的服务提供的较多, 而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方面的服务较少, 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尤其是县乡一级农业服务机构体制、机制改革需进一步深入。调研中发现, 县级农业服务机构存在不同专业分属不同部门领导的现象, 这样就大大降低了农业服务机构的工作效率。而且县级农业技术服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普遍存在知识断层和知识老化的问题;农业技术推广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大部分地方存在“有钱养兵, 无钱打仗”的现象。乡镇农业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更是混乱, 比如机构职能不清导致机构设置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双重职能交叉混乱等问题。此外, 衡水市农业社会服务主体之间协同配合程度较低, 不同主体之间不能形成强大的合力以支持现代农业的发展。

  2.3 农业科技体制创新机制不够健全

  一是农业科研综合实力相对薄弱, 整合能力差。衡水市农业科研机构和队伍相对薄弱, 近年来相关科研部门虽然对农业的科研方向及任务进行了调整, 但是还是不能适应新常态下现代农业的发展, 主要表现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调研发现, 衡水市农业科技成果产出量有待提高, 而且现成的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比率低。

  农业科技整合能力差, 缺乏一支结构合理、精明强干的科研队伍。农业科技产业普遍存在发展规模小、效益低, 经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农业科技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的带动能力还比较薄弱。二是农业科技创新资金缺口大, 手段相对落后。农业科研资金不足, 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经费缺乏, 经费来源渠道单一, 导致推广工作难以开展。调研发现衡水市大多数农业科研单位的设备陈旧落后、图书资料少、现代信息手段缺乏, 大面积综合试验基地少。三是农业科技创新机制不活, 体制不完善。主要表现在农业系统内, 教学、科研、推广之间不能协调配合, 产学研脱节严重, 导致农业技术创新过程不畅。农业科研单位取得的科研成果不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此外, 激励机制不健全, 也是导致农业科技创新动力不足的重要原因。农业科技单位中公益性研究和经营性开发交织在一起, 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 对公益性研究与经营性开发没有进行分类管理, 从而严重影响农业科技创新实力的提高。

  3 对策建议

  3.1 加速推进土地流转, 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加速农村土地流转是促进农业规模经营, 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1], 要让农民将手中的土地经营权交出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实现农业规模作业, 促进产业化发展就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 强化宣传引导和政策支持。政府部门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规, 国家下发的各项政策进行宣传, 让基层的干部、群众真正把政策吃透, 让农民对土地流转这个问题真正给其带来的好处充分认识, 从而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土地流转的积极性[2]。

  组织村民代表到县内及周边的种养基地参观学习, 让农户亲眼看到、亲身体会到土地流转带来的好处, 从而转变广大农民的思想观念, 提高其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主动性。政府部门可对从事规模经营的种植大户, 在项目申请、资金融通等方面给予支持, 加强对种粮大户、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主和合作社带头人的技能培训, 吸引高素质人才到农村来创业。其次,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渠道畅通机制。当前, 农村土地流转主要以出租、转包、入股、转让、互换等形式进行, 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规范引导, 鼓励农民采取互换方式使细碎地块集零为整, 引导承包土地向种田能手、大户、农民合作社流转集中, 加快发展家庭农场和农地股份合作社, 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例如, 2015年武强县积极推广农村“土地银行”、龙头企业、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产业园、家庭适度规模经营等多种土地流转模式, 土地规模化经营面积达11.72万亩, 土地规模流转率达73.4%。再次, 加强土地流转管理服务, 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3]。县、乡两级应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主要工作就是收集和发布有关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 提供相关的政策法规咨询, 对流转大户进行资格审查, 流转达成后的合同签订以及流转登记备案和流转过程中出现的纠纷调解等服务;规范土地流转管理机制, 主要是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 乡镇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重点抓好土地流转委托协议制、合同制、登记备案制和合同签证制度的落实, 确保流转规范有序;强化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相结合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 妥善解决好土地流转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3.2 进一步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机制

  创新现代农业体制机制, 重点是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支骨干力量, 注重发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比较优势以及对小规模农户的带动作用。首先, 要支持发展农业经营大户, 培育家庭经营农场。随着农业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 特别是在推进农业经营结构调整、发展特色种养项目的过程中, 一些掌握农业生产技术且能适应市场变化规律、具备一定农业经营管理经验的农户, 实现了技术、资金、信息等发展要素的初步积累。加大对这部分农户的支持力度, 使其尽快成长为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 有利于促进农业经营的专业化和农民务农的职业化[4]。其次, 要大力发展各种类型的农业专业或联合合作社。

  衡水各县市区应立足土地优势, 发展粮食、果蔬、畜禽养殖、林木栽种、工业加工等产业, 在各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产品行业扶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另外, 在农村单一合作社良性发展的基础上, 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试点, 试点合作社可以以法人身份, 按产业链、产品、品牌组建联合社, 打造一批大社强社。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联社独立或者联合其他生产经营组织兴办加工、流通服务业, 完善生产设施, 扩大产销对接, 提升品牌打造、生产经营、市场开拓和组织带动能力。

  再次, 进一步完善各经营主体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 引导农民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 参加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 提高组织化程度, 逐步将小农户经营引入现代农业集约化、市场化发展的轨道上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建立合同约束、风险补偿、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如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设立风险资金、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 与农户建立起紧密的利益关系。农户可以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 与龙头企业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 与龙头企业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3.3 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农业产业化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创新现代农业体制机制的重要抓手, 如何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 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重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 要加大项目建设力度,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农业龙头企业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主体, 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 而抓项目建设更是关键中的关键。近年来, 衡水市龙头企业数量快速增长、规模不断壮大, 表现为发展势头强、发展后劲足、发展潜力大。

  各县市区应充分发挥资源和产业优势, 强化项目建设, 延伸产业链条, 培育骨干龙头企业。建议市委市政府可开展一系列的项目推介和招商引资活动, 将大项目强项目引入我市。此外对引进来的企业政府要给予宽松的发展环境, 在信息、技术、金融和产品销售等方面, 为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和政策扶持。其次, 要做大做强生产基地, 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农产品生产基地是农业产业化的“第一车间”, 农产品生产基地可以带动农户参与到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来。各县市区应因地制宜, 科学规划, 积极推进基地建设, 例如安平的生猪养殖、饶阳的蔬菜和葡萄、深州的果品和苗木、阜城的西瓜、冀州的棉花和辣椒等区域特色产业都可以发展成为农产品生产基地。此外, 市委市政府应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 强化政策支持和科技支撑, 努力把各县市区生产基地建成农业主导产业聚集的功能区、先进科技转化的核心区、现代农业装备的展示区、生态循环农业的样板区、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

  再次, 发展农业产业化要创建知名品牌, 提高核心竞争力。从农产品品牌的数量和质量可以看出一个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高低, 也可以体现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竞争力。因此, 要强化农民合作社的品牌意识, 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重打造自己的品牌, 引导更多的合作社注册商标, 申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 从而提高合作社产品的知名度, 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份额和竞争力。对于龙头企业更要积极做好品牌创建、品牌营销、品牌整合和品牌保护四个环节。企业要以质量为核心进行品牌发展规划, 大力实施品牌战略, 在全市范围内培育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农产品。

  3.4 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发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创新现代农业体制机制, 打造现代农业强市就要加快构建以农业公共服务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 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首先, 积极培育经营性服务组织。市委市政府应研究扶持经营性服务组织的相关政策, 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专业化农业服务公司、农民经纪人等参与到农业社会化服务中来。建议市委市政府可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奖励补助、招投标等方式, 引导经营性服务组织参与公益性服务, 从而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低成本、便捷化、全方位的服务。此外还可以设立专项资金, 采取以奖代补, 对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在生产服务设施、生产作业服务、测土配方施肥、有害生物专业化防治、农产品质量溯源体系等方面的投入给予支持[5]。其次, 健全农产品市场服务体系, 打造区域性农产品物流集散地, 建立特色批发市场。发展现代农业必须围绕市场来布局, 依靠市场来带动, 高度重视农产品市场服务体系建设。

  积极对本市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升级改造, 加快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齐全、交易规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积极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 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机遇, 借助我市的优势农产品如饶阳的无公害瓜果蔬菜可在京津冀范围内实现连锁经营。此外还可以借助现代信息技术, 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 建立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 扩大网上交易规模, 规范网上交易行为, 促进全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再次, 健全农业金融服务体系,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命脉,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离不开金融资本的支持。一是大力发展农村金融组织。积极引导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到乡村设点, 加快发展村镇银行, 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在风险可控前提下, 探索在农村设立小额贷款互助组织, 解决农业生产资金周转困难。加强金融企业与优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接, 缓解资金瓶颈, 促进龙头企业加速发展。二是加强农业担保体系建设, 扩大农业贷款担保规模, 积极创新农业保险抵押贷款等方式。加快农村土地流转, 加强农村宅基地、农用土地与资本的结合, 积极探索土地信托流转等新型金融服务方式。

  三是大力发展农村互联网金融, 鼓励互联网金融组织开展面向“三农”的差异化、特色化服务, 支持互联网金融组织探索开展立足县域、服务“三农”的小额贷款、粮食银行、农村一卡通等业务。加快发展农业保险, 利用数字化信息和网络媒体的交互性与客户交流, 提供各个环节的服务, 使保险信息咨询、保障计划设计、投保、核保、缴费、承保、保单信息咨询、理赔和给付等全过程实现网络化。

  3.5 加强农业科技体制机制创新, 提升农业科技水平。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 提升农业科技水平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 应对农业供给侧改革, 实现我市绿色崛起和应对资源瓶颈的重要举措, 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 支持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与相关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稳固的沟通, 引导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 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引进专业人才和先进适用技术, 提高农业科技水平, 强化科技驱动作用。其次, 进一步完善创新农技推广机制。围绕主导农产品和先进适用技术, 选择一批规模种养经营主体或农业园区, 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推广服务基地, 逐步形成农业技术人员深入养殖场、田间地头服务农业的长效机制, 切实解决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再次, 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

  稳定和加强基层农技推广等公益性服务机构, 健全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 改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工作和生活条件。此外还要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 提高农业科技的应用程度。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和项目资金, 开展农民培训。加快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最后, 要大力推进农牧业技术推广项目。继续抓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高产创建和吨粮建设等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积极推进“智慧农业”试点工作, 加快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 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农业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农业物联网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 建立农业物联网应用服务云平台, 支持互联网企业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合作, 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 为灾害预警、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生产经营科学决策等提供服务。

  参考文献

  [1]陈海平.推进土地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J].湖南农业, 2010 (8) :4.[2]高云峰.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关于项城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J].河南农业, 2008 (5) :15.[3]张庆.试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J].农村经济, 2006 (6) :36-38.[4]孟东东.着力破解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难题[J].农业经济, 2014 (12) :34-35.[5]郗悦平.河北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及思考[J].河北农业, 2013 (11)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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