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农业科技发布时间:2015-03-11浏览:次
摘要:整合资源,优化市场 目前全区农资市场销售网点点多面杂、参差不齐,游商游贩不断涌现,给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建议政府要深入进行农资网点建设的调查研究,针对目前的农资市场状况,搞好现有农资市场资源的整合,着力培育几家能够主导农资市场的龙头企业,带动农资市场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优化全区农资经营网点布局,满足农户需求。加快建立农资行业协会,制定和完善协会章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弥补执法管理漏洞,净化农资市场,促进农资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化。
关键词:农资市场,市场管理,农业论文发表
健全机制,提高执法效率 着力建立农资市场管理机制,是提高执法效率的重要保证。在各执法部门不断完善自身执法机制的基础上,建议政府着重建立如下机制:一是市场准入机制。首先规定经营户开展经营之前必须经农业部门的相关培训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然后到工商部门申请登记方可经营。其次工商部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应结合我区农资市场状况规定前置条件,设定经营门坎。再次要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户。二是综合执法机制。综合执法是多部门参加共同执法,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农资市场执法管理机构,组织、协调、规范各部门的执法行为和活动,每年应在春播、夏收、秋种之前对农资市场统一开展检查,以及不定期抽查,减少重复执法,消除执法部门相互推诿现象,不断提升执法效率。三是有偿举报机制。农资市场管理利牵广大农民群众,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要建立相应的有偿举报机制,奖励举报,惩罚违法,使假冒伪劣产品无藏身之地,使坑农害农现象成为众矢之敌。四是价格监控机制,严防农资市场价格暴涨暴跌。
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我区是一个农业大区,农业不稳则农村不富,农资市场管理事关农业生产发展,是“三农”工作的重头戏之一,要把农资市场管理视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来抓。因此建议政府要加强农业执法队伍的建设,使之适应农业的发展。一是结合农技部门的改革调配人员,充实农业执法队伍。二是增加执法人员,加大执法力度,增强农业执法权威。三是增加对农业执法部门的投入,改善执法条件。四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
1 淮安区农资市场基本情况
1.1 农资需求旺盛 淮安区是一个拥有近94万农村人口的农业大区和产粮大区,现有耕地面积7.27万hm2,复种面积达14.67万hm2,种植业以稻、麦、蔬菜为主,玉米等杂粮为辅,农资使用量较大,年消费量约为9亿~11亿元。
1.2 经营主体众多 随着农资市场的放开,农资经营户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据区工商部门2012年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区拥有营业执照的农资经营户多达1 100多户(其中也有持双照的),26个乡镇平均每个乡镇就有43个经营户。农资市场经营主体由原来的农资公司和供销合作社为主,转向多元化的市场角逐,但由于大部分经营人员缺乏专业技术,对农业生产不能起到指导性作用。
1.3 种子品种繁杂 由于《种子法》对种子经营没有设定门槛,经营者只要经营包装不再分装的种子就可以直接领取营业执照(《种子法》中的经营许可证是针对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是指种子的包装权),经营者经营的种子只要符合《种子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种子使用者按照自己意愿购买种子(《种子法》第三十九条)。因此,经营者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购销新品种,经营一些别人没有的品种,农民购买种子偏听偏信经营者的宣传,形成了田间种植的农作物品种多、乱、杂。
2 市场管理及成效
近几年来,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在加强农资市场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区没有发生大面积的假种子、假农药等坑农事件。
2.1 各方重视,职责明确 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农资市场管理高度重视,目标明确,责任到位。区农委始终把农资市场管理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农业执法大队承担农资市场监管的具体职责,制订了《农资市场管理岗位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不断强化措施,确保了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序进行。区工商局全面实行三级包保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即分管领导与所长,所长与片区监管责任人,片区监管责任人与农资经营户,分别签订农资市场监管包保责任书,全面推行局、所、经营户的三级农资市场联动和包保责任及责任追究制,一级包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提高了农资市场监管的到位率。
2.2 依法行政,按章办事 农业、工商、质监部门依据《农业法》、《种子法》、《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城乡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化肥、农药、农膜经营管理的通知》、《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切实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依法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坚持先证后照的原则,严格审查农资经营主体资格,严肃查处违法经营案件,着力把好农资的质量关,有效净化了全区农资市场,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农业执法大队成立至今已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700余件,移送司法机关3件,没收假劣种子约5 000kg,没收假劣农药近500箱,处理群众投诉200余件,协调补偿群众损失200余万元。工商部门2013年以来共出动巡查执法车辆150台次,投入巡查人员近700人次,对全区所有农资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理,取缔无照经营21户,责令限期改正19户。质监等部门也依法加强了对农资市场的检查和抽查。
2.3 强化制度,健全机制 农业部门先后制订了《农资市场管理方案》和《农资打假工作方案》《农资市场巡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制定了明查与暗访、直观检查与抽样检查、信息体系与设立举报、拉网式排查与重点检查、扶优与治劣等“五个结合”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不断加大抽检力度,认真处理投诉案件,2013年已经抽检水稻种子33批次,农药13批次,肥料1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工商部门在全区农资经营户中全面推进农资市场准入监管,建立健全了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不合格农资商品退市、工商所巡查监管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农资市场的监管行为,提高了为农服务的质量,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2.4 加强宣传,舆论引导 各主管部门根据自身管理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各种宣传活动,区农委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送科技下乡活动和日常执法检查、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宣传了农业法律法规和农资产品知识,同时充分发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辐射面广的作用,丰富宣传形式,扩大社会效果,不断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每年还举办一期全区农资生产经营人员培训班,邀请农业专家授课,培训农业法律法规、农资产品识假辨假常识、科学使用农资产品知识,教育他们边销售边宣传农资知识,提高了农资生产经营人员的法律意识,增长了农资生产经营知识,真正做到为农服务。工商部门也开展多种活动,在社会上营造了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浩大声势,促进农资经营户增强了守法诚信意识,引导广大农民增强了防假维权能力。
3 农资市场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涉农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各执法部门依法整治力度的不断加大,广大经营户经营行为的不断规范,广大农民依法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我区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有了明显改善,正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3.1 违法经营现象仍有发生 主要表现在少数不法经营户以次充好,倒卖次品化肥、农药、种子坑农害农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其次是把浓度低的农药和浓度高的农药同价销售;种子销售中大小包装同价销售,不足量产品以足量价销售,蒙骗消费者。
3.2 农资价格上涨难以抑制 近几年来,农资价格的飞速暴涨,冲抵了国家惠农政策给农民的各项补贴,影响了广大农民种田的积极性。据农业部门4月下旬的调查数据显示,氮肥上涨了60%,钾肥上涨了131%,磷肥上涨了93.4%,复合肥上涨了62.9%,农药、农膜等均有不同幅度的上涨,近期还在上涨。农民种田成本逐年增加,农业比较效益不断下降,出现了局部抛荒现象,种粮亏本的现象又重新抬头,“谷贱伤农”转变为“本高损农”,同样导致农业不稳,农村不富。
3.3 行政综合执法氛围不浓 农资市场是一个需要多部门管理的市场,由于职责不同,重复执法现象较多,加重了被执法者的负担,增加了国家的执法成本,同时还影响了执法部门的权威和形象,有时还会造成有利就互争案源、有责相互推诿的局面,严重影响了执法效果,使得不法经营户有空可钻。
3.4 执法人员、经费相对不足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农资市场管理应以农业部门为主,全区农资市场经营点多面广,而农业执法大队在岗人员只有8名,与经营户总量比为1∶150,现行的执法体系、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均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农药、肥料、种子、农产品质量等又很难从直观上判别产品质量优劣,质量抽样检测需要较大的化验费用,加之缺乏相应的交通、取证等工具,执法工作难度大。每年财政安排农业执法大队执法经费只有3万元,假劣农资产品需要资质单位检测才能得出结论,每个产品检测费用约为1 000元,每年执法大队在产品检测上投入均在6~8万元,全年工作开展需要经费20万元。近几年,执法大队一直依靠向上级部门争取补助项目经费维持工作,到2012年执法大队已经争取了所有的执法补助项目,现在已经没有任何项目可以争取,因此,今后执法工作的开展将举步维艰。
4 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4.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农资市场管理是一项民生工程,农资产品质量的优劣关系到社稷民生,直接影响到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的繁荣稳定。农资市场管理更是一项法治工程,仅涉及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就有70多部,并均对农资市场管理提出了规范要求。抓好农资市场管理工作是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内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协调管理,提高农资市场管理水平。
4.2 广泛宣传,依靠群众 要广泛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利用各种方式宣传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农业、农资等方面的科技知识,增强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农民自我维权能力。建议农业部门要和电视台、广播电台紧密合作开播农业节目,做到每周定时定期制播节目,不断扩大宣传面。各有关部门也应不定期宣传有关农资方面的知识,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紧紧依靠群众抓好农资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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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农业论文研究农资管理的新应用发展模式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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