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M背景新能源开发情况研究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能源发布时间:2014-10-20浏览:

  【摘要】 清洁发展机制允许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在发展中国家开展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并据此获得“可核证的减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简称CERs)”,发达国家可以用所获得的减排量来抵减本国的部分减排义务,来完成在京都议定书第三条下的承诺(在2008年至2012年承诺期间削减到1990年水平之下5.2%)。在第一承诺期内,发展中国家不承担任何减排义务。

  本文选自:《中国钼业》主办: 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有色金属学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钼业分会,周期: 双月,出版地:陕西省西安市,语种: 中文;,开本: 大16开,国际刊号:ISSN1006-2602,国内刊号:CN61-1238/TF,邮发代号: 52-144,复合影响因子: 0.420,综合影响因子: 0.314,创刊时间:1977。《中国钼业》是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是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主管、由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有色金属学会等共同主办,是中国钼行业唯一的权威性科技期刊,在国内外钼业界有较大的影响。

  1 清洁发展机制(CDM)

  1.1 CDM基本情况

  近些年来, CO2等温室气体导致的全球变暖已经成为世界十大环境问题之首。为了减少CO2等温室气体的排放,减缓全球气候变暖趋势,世界各国作出了许多努力,并在1997年12月日本京都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COP3)上通过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在为发达国家明确规定温室气体的具体减排目标与完成期限的同时,也引入了3个灵活机制(通常被称为京都机制),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是其中之一。

  CDM是《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国家在境外实现部分减排承诺的一种履约机制,简而言之,就是为了减少全球温室气体的排放,减缓温室效应,将发展 中国 家实现的温室气体减排额度卖给发达国家,以实现全球范围内温室气体减排的目标。

  清洁发展机制有两个主要目的: 一方面协助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有益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最终目标;另一方面协助附件Ⅰ国家(包括欧盟等国在内的41个 工业 化国家)实现议定书中规定的其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

  《京都议定书》为发达国家缔约方规定了第一承诺期的减排额度(见表1-1)。根据表1-1可以看出,在 目前 甚至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CO2排放量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因此,要在2012年之前完成议定书规定的减排目标,任务非常艰巨。此外,在这些发达国家实现减排额度的成本也非常高。因此,对于发达国家的 企业 而言,通过对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和资金获得CERs,既可以大大降低其履行减排义务的 经济 成本,又可以在相关的市场上获得经济收益。同时,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参加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可以获得额外的资金和先进的环境友好技术,从而能够促进本国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清洁发展机制是一项针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双赢”机制。清洁发展机制合作还可以降低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的总体成本。

  1.2 CDM项目的发展

  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简称COP3)签订《京都议定书》以来,随后召开的COP4至最近一次的COP12就议定书下的清洁发展机制基准线、 方法 学等问题进行了发展和完善。为实现清洁发展机制,全球相继成立了温室气体减排量购买机构,目前大约有超过47个类似机构。它们大多数是通过基金运作,既包括政府基金也包括私人基金。世界银行的雏形碳基金PCF(Prototype Carbon Fund)是全球第一个为清洁发展机制CDM而运作的基金。随后,世行以及其他机构相继建立了更多关于温室气体减排量购买的基金,统称为碳基金。表1列出了当前国际碳基金情况(与能源项目相关的)。

  《京都议定书》生效近两年来,国际上和中国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活动都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的统计,全球碳交易市场成长迅速,2006年的交易额达到250亿~300亿美元之间,预计两年后将增加到每年400亿美元。根据《日本经济新闻》报道,2006年世界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总额达到280亿美元,为2005年的2.5倍,交易的二氧化碳达到13亿吨。阿姆斯特丹的欧洲气候交易所2006年的交易量超过前一年的4倍多,达到4.5亿吨。

  截止到2007年1月底,全球已经注册的项目近500个, 预计到2012年的减排量将达7.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中国政府已经批准了近300个项目,其中得到注册的已达37个。

  2 中国的能源问题和温室气体排放

  中国在过去20多年中所取得的巨大经济成就有目共睹:养活了13亿人口,成为世界重要贸易国,并保持了世界最快的经济增长速度。但有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就是,我们在经济高增长的同时,能耗不断增加,环境污染也在加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前不久公布的资料显示,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已经位居世界第二,约占世界能源消费总量的11%。我国人均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60%、10%和5%。而我国每吨标准煤的产出效率仅相当于日本的10.3%、欧盟的16.8%,总体上还没有走出以高增长、高消耗、高污染,粗放型扩张和以外延为主的经济增长方式。

  据日本经产省《2030年国际能源战略报告》预测,由于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中国石油需求对外依存度将从2000年的34%提高到2020年的62%。从单位产品能耗来看,2000年我国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建材、化工、轻工、纺织8个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平均比国际先进水平高40%,目前万元GDP能耗水平已经达到发达国家的3~11倍。“高消耗、低效益、高排放”式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已经成为中国环境资源瓶颈约束的根本原因。

  目前 ,我国每年消费的能源占世界总消费量的十分之一。但是,我国能源 工业 基本上是以煤炭为主、多能互补的工业体系。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的68%左右为煤炭(见图2)。2003年,我国原煤消耗量已经占到世界总量的31%,这个格局在今后几十年中不会改变。同时由于 中国 未来 社会 经济 发展 的需求,在今后20年内,中国将进一步发展煤炭工业。

  作为第37个签约国,中国承诺到2020年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控制在13亿吨~20亿吨,中国人均碳排放水平在0.9吨~1.3吨。但以目前中国的经济增长模式想要达到这个目标非常困难。

  3 CDM下的新能源开发前景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政府积极地响应着国际社会对可持续发展的呼声,一直在认真履行《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积极促进《京都议定书》的生效,并于2002年8月批准了《京都议定书》。我国还成立了由国家发改委、 科技 部、外交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气象局、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等16个相关部委组成的“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负责审议和协调国家CDM的重大政策,并颁布实施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为CDM提供政策支撑,规定了CDM实施的优先领域、许可条件、管理和实施机构、实施程序以及其他相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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