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综合论文发布时间:2021-09-03浏览:次
作者:张应良 徐亚东
摘 要:本文运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2014年的数据,考察了收入差距对居民主观幸福的影响,以及物质渴求的中介效应机制。研究表明,第一,在整体水平上,收入差距扩大显著降低居民主观幸福感,基尼系数下降0.1,给居民主观幸福感带来的效应相当于家庭人均收入提高247.62%。使用不同的收入差距衡量指标和主观幸福感指标均得出一致性的结果。第二,收入差距与居民主观幸福感之间呈倒“U”型关系。通过计算,驻点所对应的基尼系数为0.328 7,中国居民收入差距在驻点右侧,即降低居民主观幸福感阶段。第三,中介机制分析表明,收入差距的扩大提高居民的物质渴求水平,而物质渴求负向影响居民幸福感。验证了收入差距通过增加难以有效满足的物质渴求降低居民主观幸福感,为“Easterlin悖论”提供新的理论解释。分样本回归表明,收入差距扩大对生活在乡村、物质渴求者、女性、上网、农业户口、低收入以及低教育的居民的负向影响更大。
关键词:收入差距;居民主观幸福感;物质渴求;Easterlin悖论;中介效应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评述
居民主观幸福感已经成为衡量社会经济进步的重要指标。同时,也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施政目标①,国外部分国家同样如此②。幸福科学的发展已经能够为公共政策实施提供准确的幸福感指数[1]。事实证明,GDP不是衡量国民福利的完美指标,因为随着GDP的增加,居民的主观幸福感并没有显著提高。一个重要的解释是,随着GDP的增加,居民收入差距逐步扩大,从而降低居民主观幸福感[2]。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中国基尼系数为0.467 0,远超过国际警戒线。较大收入差距产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其中可能就包括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负面影响。但是,中国早在计划经济时期,居民分配的指导原则是均等化,不存在收入差距,没有证据表明那时的居民的主观幸福感显著高于现在的居民。由此,存在的问题是,收入差距到底如何影响居民主观幸福感,两者之间存在什么关系?如果收入差距对居民主观幸福感有影响,又是通过什么机制影响居民主观幸福感?
Wanner Wilson[3]最早从心理学角度系统研究了幸福感,自此以后幸福感研究逐步发展为实证科学研究[4]。特别是Easterlin[5]开创性地提出“Easterlin悖论”,吸引大量的经济学家研究幸福感。“Easterlin悖论”包括两个相互对立命题,一个是微观层面居民收入增加显著提高居民主观幸福感;另一个是宏观层面国家经济增长并不必然提高居民主观幸福感。“Easterlin悖论”具有在全世界范围内一般性[6-8],同时也适用于中国[9-11]。学者们围绕“Easterlin悖论”展开充分的讨论,早期学者主要讨论“Easterlin悖论”是否存在,部分学者反驳该观点[12-14],部分学者验证该观点[6,15-17],还有部分学者进一步补充和修正该观点[18-19]。而近期学者主要讨论如何解释“Easterlin悖论”,其中一个重要的方向就是收入差距。Bartolini和Pugno[20]的研究指出,考虑收入差距后,就可以减缓美国的“Easterlin悖论”之间的矛盾;经济增长收入提高效应与收入差距扩大效应相互抵消,收入差距扩大降低收入提高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正向影响[21]。
收入差距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有两个方向,一个方向是“攀比效应”(或相对剥夺感)而导致的负向影响[7];另一个方向是“示范效應”(或隧道效应)而导致的正向影响[22-23]。学者们对收入差距与居民主观幸福感之间的关系讨论并没有达成共识,主要有以下四个结论:(1)收入差距扩大降低居民主观幸福感[32,37,71-72];(2)收入差距扩大增加居民主观幸福感[24-26];(3)收入差距与居民主观幸福感之间是倒“U”型关系[27-30];(4)收入差距与居民主观幸福感无关[31]。研究结论的不同主要原因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收入差距程度不同[28],不同程度的收入差距水平对居民主观幸福的影响不同[32]。学者们还进一步将收入差距细分,陆铭等[33]将收入差距分为身份收入差距和城市基尼系数;孙计领等[34]将收入不平等划分为优势不平等和劣势不平等,考察不同的收入差距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
收入差距与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关系研究较多,而关于影响机制的研究较少。学者们考察了社会犯罪[35]、机会不均[32]、价值观[36]、公平感[30,37]、社会资本[38]的调节效应或中介效应。主要考察三个方面的影响机制:第一个方面考察的是与收入差距直接相关的变量(例如:机会不均、公平感等)的调节作用;第二个方面考察的是与收入差距间接相关的变量(例如:社会资本、价值观等)的调节作用;第三个方面考察的是收入差距导致其他社会经济问题(例如:社会犯罪等)的发生,从而降低居民主观幸福感的中介作用。而关于收入差距导致居民自身特质发生转变,从而影响居民主观幸福感的研究较为缺乏。所以,现有研究未能有效揭示收入差距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机制。学者们已经证明,个人的物质渴求会随着收入的提高而增加,从而抵消收入提高带来的主观幸福感的增加效应[39-40]。但是,收入比较也会显著影响物质渴求[41]。收入差距扩大会影响居民相对收入比较,刺激人追求社会地位的动机[42-43]。周广肃等[44]的研究表明,收入差距的扩大会显著提高居民物质渴求。鉴于此,本文尝试从物质渴求视角出发,讨论收入差距影响居民主观幸福感的机制,为“Easterlin悖论”提供新的理论解释,这是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之一。同时,居民主观幸福感是主观感受变量,在进行数据回归时,可能存在遗漏变量问题导致估计结果偏误。本文为解决可能存在的遗漏变量问题,提高估计准确性,加入大量的控制变量,特别加入主观态度变量以排除其他主观因素的干扰,这是本文另一个可能的边际贡献。
本文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提出问题;第二部分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说;第三部分介绍数据、变量与模型;第四部分实证分析收入差距及其平方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并进行稳健性检验;第五部分验证物质渴求的中介效应,并进行异质性讨论;第六部分是研究结论、讨论和相关政策含义。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本文要回答以下三个问题,第一,整体而言,收入差距影响居民主观幸福感的方向是什么?第二,收入差距与居民主观幸福感的线性关系是什么?第三,物质渴求是否是收入差距影响居民主观幸福感的中介机制?本节分别提出相应的假说。
(一)收入差距负向影响中国居民主观幸福感
收入差距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既有“攀比效应”,也有“示范效应”。“攀比效应”是指居民看到他人收入增加时,相比较而言,自身的收入相对下降[7];而相对收入较绝对收入更加影响居民主观幸福感[45-47]。所以,在他人收入增加的“攀比效应”下,相对收入下降的剥夺感会显著降低居民的主观幸福感。“示范效应”是指居民看到他人收入增加时,会形成自己未来收入也会得到相应提高的预期[22-23],而未来收入预期的变动会显著影响当前的主观幸福感[48]。所以,在他人收入增加的“示范效应”下,良好的收入预期会显著提高居民的主观幸福感。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增长迅速,同时也带来了巨大收入差距,且存在区域收入差距和城乡收入差距两个层面[49]。学者们运用中国的数据讨论“Easterlin悖论”,得出的结论也不尽相同[26,50-51]。但是,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中国基尼系数为0.467,2014年更高,基尼系数高达0.469。较高水平的基尼系数形成的“攀比效应”显著降低居民主观幸福感,且短期内基尼系数难以迅速下降,强化“攀比效应”。同时,诸多研究表明,中国当前的社会阶层固化严重[52],居民收入增长减缓,收入流动性降低[53]。根据史新杰等[54]的测算,当前中国居民收入中的机会不平等相对系数高达35.7%,“拼爹”“寒门再难出贵子”等现象并不是空穴来风。他人收入的提高,并不意味着自己未来的收入也会提高,弱化“示范效应”。综上所述,本文提出第一个假说:
H1:收入差距负向影响中国居民主观幸福感。
(二)收入差距与中国居民主观幸福感之间呈倒“U”型关系
Wang等学者[28]的研究表明,得出不同的收入差距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结论,主要原因在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收入差距程度不同,而不同程度的收入差距水平对居民主观幸福的影响不同[32]。较低程度的收入差距,有利于促进人口、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激发个人潜能[32],促进经济增加和居民收入提高。收入差距發挥“正向隧道效应”,提高居民主观幸福感。而较高水平的收入差距,会导致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例如,社会犯罪增加、社会冲突加剧、经济增长停滞等;同时,超过合理界限的收入差距伴随严重的社会阶级固化和收入流动性降低,挫伤居民的未来预期。收入差距发挥“负向隧道效应”,降低居民主观幸福感。倪志良等[29]研究了城乡收入差距与居民主观幸福感之间的关系,并使用泰尔指数衡量收入差距,发现两者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驻点对应的泰尔指数为0.25。综上所述,本文提出第二个假说:
H2:收入差距与中国居民主观幸福感之间呈倒“U”型关系。
(三)物质渴求的中介效应
在解释“Easterlin悖论”时,Inglehart[55]和Michalos[56]提出物质渴求概念,指出居民主观幸福感受物质渴求和满足程度的共同影响,即Samuelson 的幸福方程式:幸福=效用满足/物质渴求。Stutzer[41]进一步指出物质渴求受收入的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共同影响。时间维度主要指的是过去的收入和消费水平影响居民的物质渴求;同时居民随着自身收入水平的提高的物质渴求水平也在相应增加,从而减弱收入提高的幸福效应,这一机制已经得经验证据的证明。而空间维度,主要是指居民的横向收入比较影响物质渴求。相对收入是居民的主观反映,主观感受是相互比较的结果。Tversky等学者[57]研究表明,个体的偏好受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同的“参照点”下居民的偏好不同。陈前恒、池桂娟[58]研究证明了居民在考虑自身相对收入时,会进行社会比较,且比较对象不完全不同。尤亮等[59]研究再一次表明社会比较的重要性。收入差距的扩大导致横向比较的范围和程度加大,从而影响居民的物质渴求。根据周广肃等[44]的最新研究,收入差距正向影响居民物质渴求水平。物质渴求扩大提高Samuelson 的幸福方程式的分母。同时,收入差距并没有带来居民的收入增长,即效用满足并没有有效提高,从而降低居民主观幸福感。综上所述,本文提出第三个假说:
H3:物质渴求是收入差距影响中国居民主观幸福感的中介变量。
三、数据、变量与经验分析方法
(一)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ISSS)主持的中国家庭动态跟踪调查(Chinese Family Panel Studies,CFPS)项目,该项目系统、全面地收集了含个体、家庭和社区的多层次嵌套数据,数据调查内容含有本文需要指标。具体而言,本文采用的是中国家庭动态跟踪调查2014年数据(下文简称CFPS 2014)。最新公布的CFPS 2016数据中,成人数据库的“幸福感”指标存在大量的缺失值;同时,本文的研究的问题是收入差距对居民主观幸福的影响及其传递机制,检验物质渴求在收入差距与居民主观幸福感之间的中介效应,对是否是最新的数据要求不高,CFPS 2014数据即可较好验证本文提出的假说,所得到的分析结论具有足够的一般意义。同时,主观幸福感是主观变量,随社会收入的提高没有明显差异[5-6,60-61],而差异的主要来源是人际之间的横向比较。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截面数据的研究更具有一般化意义。CFPS 2014数据库中一共有37 147份个体样本数据,被解释变量和核心解释变量存在部分缺失值,同时还存在回答“不适用”和“不知道”的样本。删除后再与家庭数据库合并后,同时避免极端值的影响对剩余样本就家庭人均收入进行上下1.5%的极端值处理。最终符合条件的样本数据有26 787份。最终样本数据分布在全国四大经济分区25个省份①,其中东部地区8 878份,占比33.14%;中部地区6 683份,占比24.95%;西部地区7 208份,占比26.91%;东北地区4 018份,占比15.00%,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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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收入差距、物质渴求与伊斯特林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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