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伦理话语形态的德性构设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综合论文发布时间:2020-06-30浏览:

  摘要:通过对梁启超公私道德观的系统分析,可见,近代社会结构的转换并非意味传统德性思想的必然衰退,而是对过渡时代的德性实践提出了更丰富的内涵。在中国道德变迁的复杂性之下,梁启超始终未曾搁置道德重建的构设,而是从中西方思想原典中为“公”与“私”寻找学理上的支撑,打破关于“公”与“私”的狭隘性理解,进而以达“德性之人”的实践意旨。梁启超的新型伦理话语形态之构设,具体的体证在道德基础、道德理由以及道德评价三个特质方面,具有明显的德性伦理向度。汲取梁启超公私道德观念的奥义与精髓,忖量梁启超德性思想中的历史厚度与人文关怀,为现代社会中碎片化之“自我”至臻于“德性之人”提供了丰富的智识性资源。

  关键词:新型伦理话语;梁启超;公私道德观

哲学社会论文

  作者:徐亚州

  公私问题既是关乎秩序建构的哲学论题,亦是政治、经济、道德等领域关注的重要理念,因而,公私问题及其相关概念的澄清与辨析是当代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公”“私”概念从轴心时代最初指向的实然意义,发展到具有抽象化的意蕴,再到具有价值评判的意涵,“无论作为一种抽象的哲学范畴、道德政治理念,还是具体的社会实践,都具有错综复杂的发展历程”。然而,“公”领域中的德性与“私”领域中的德性之间始终存有的张力问题,无论在轴心时代的圣贤还是近代的启蒙者那里皆为核心之关切。启蒙先贤虽探讨公私问题的进路及关乎不尽相同,但皆希冀臂助人们拾回被失落、遗忘的道德责任,进而匡救时弊,化挽颓风。

  关于梁启超公私道德观问题的相关研究,部分学者认为在梁启超公私道德观中存有较为明显的理论罅隙,另有部分学者则为梁启超“私德外推为公德”的进路进行理论辩护。正如陈来先生所指出的那样,“研究者少有顾及其《新民说》中后写的‘论私德’及其意义”。实际上,通过对梁启超公私观念的系统考察我们可以看到,梁启超从最初对“公德”的关注到后来向“私德”的回归,旨在建构基于“传统”与“现实”的新型伦理话语形态。本文亦将从这一点入手,挖掘梁启超思想体系中所蕴含的德性伦理学的智识资源,并探究问题的深层次根源与嬗变流觞。梁启超独特的德性思想映现在其思想体系的诸方面,尤其体现在其公私道德观的嬗变中,割裂地看待其公私道德观念的某个方面亦难以说解其思想体系的整全性。“源原之辨”不仅忖量“是什么”“为什么”“什么是应当”问题,同时,亦是中国古典哲学继承与发展的一般理路,而“作为‘源’的传统文化必然要受到现实之‘原’的鉴别与取舍”。梁启超所处的“思想转型”时代是中国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其自身亦是兼具传统与现代雙重色彩的过渡型人物,因而,汲取梁启超公私道德观念的奥义与精髓,忖量梁启超德性思想中的历史厚度与人文关怀,能够对现代社会中碎片化之“自我”至臻于“德性之人”提供丰富的智识性资源。

  一源原之辨:“私德”与“公德”之图式衍化

  公私问题同样载具两个逆接,古今流觞与中西之争。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中,传统公私观念逐渐失去整合社会的功能,以家族制度为载体的传统道德遭遇了严重的信仰危机。从公私观念的建构至传统道德观的反思,再至新民人格的养成,无不反映梁启超思虑新型伦理话语形态的努力。梁启超的公私观念关涉政治、历史、经济等诸多领域,而关于伦理学领域中“公德”与“私德”的忖量尤显历史功绩。“言道德之本原,多谓有超乎人类以外者以为之宰,或称天命,或明自然。”梁启超深刻忖量过渡时代道德转型的困境后,深感旧道德体系的崩溃以及新伦理范式迷途问题的紧迫。欧游归来,梁启超重新思虑传统文化的“精神饥荒”与“知识饥荒”问题,“救知识饥荒,在西方找材料;救精神饥荒,在东方找材料”。可见,梁启超始终未曾搁置道德重建的构设,其思想体系中所蕴含的德性伦理学的智识资源有待挖掘,探究问题的深层次根源与嬗变流觞方能管窥问题的实质。

  (一)“无私德则不能立”

  应该辨明的是,梁启超始终未曾怠忽“私德”的重要意义,即使在最初高度强调“公德”的时期也依然将“私德”视为人之所立的根本。正如梁启超在《论公德》篇中所言,“无私德则不能立。合无量数卑污虚伪残忍愚儒之人,无以为国也”。在梁启超论及“私德”的语境中,“私德”具有两层意蕴,既有“独善其身”的含义,也有“道德内化”的向度。梁启超在试观先贤诸书之后,认为数千年来“独善其身”始终是儒家德育的关切所在,即使在担负公职的官绅阶层,依然只知“清、慎、勤”的束身寡过,而不知有公德的存在。“近世官箴,最脍灸人口者三字,日清、慎、勤。夫清、慎、勤岂非私德之高尚者耶?”在此表露了梁启超对束身寡过的“独善其身”之忧虑,更是断言“国华之日替,皆此之由”。显然此种意蕴的“私德”具有明显的消极意义,梁启超认为传统“私德”亟待更新正是基于此。然而,传统伦理文化中强调道德自觉、道德内化的向度,始终是中国先贤的哲学智慧。传统“私德”不能纯以“元知”为之评价,亦不能凭借“推知”进行思量,而是在人的内在体悟中求得。“私德”不应被功名利禄与客观形体所驾驭,而是在超越于主客对立的认知下达成“道通为一”的妙境。在《论私德》中梁启超对“道德内化”式的私德多有赞赏,认为“私德者,人人之粮,而不可须臾离者也”。实际上,早在宋明理学中就不仅仅强调天理法则之“公”,同时强调道德主体的行为自觉,即认为有意为“公”依然是“私”。正如二程所言,“虽公天下之事,若用私意为之,便是私”。然而,“私”的概念衍化从早期的中性词汇,至宋明理学中具有负面价值的贬义词语,经明清的李贽、黄宗羲等人的“正名”,最终才开始回归原有的意蕴。如果传统私德式的“独善其身”致使梁启超有所感伤,那么私德的“道德内化”向度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解梁启超在后期对私德的再度关切。正如梁启超所言:“谓中国言伦理有缺点则可,谓中国言道德有缺点则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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