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综合论文发布时间:2016-03-22浏览:次
本篇文物保护的论文论析产业视角下的花山文化遗产开发与保护问题,要使花山文化资源优势和相关产业人才资源优势形成合力,就必须通过产业政策引导,鼓励那些分散于文学创作、歌曲影视、摄影绘画、动漫设计、网络传播、宣传广告、出版翻译、商标Logo等领域的文化创意产业人才融入花山文化遗产旅游产业链条,以资源优势、人才优势弥补投资优势和市场优势的短板,加快形成花山文化遗产旅游的产业集群。
《文物》主办单位:上海音乐学院,《文物》初名《文物参考资料》,1959年改为《文物》月刊。50多年来从内容到形式,几经改革,1978年海外销量居出口社会科学刊物前列;1997年 2月4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发布消息,《文物》已是海外读者最欢迎、发行量第一的华文刊物。弘扬了民族传统文化,为国家赢得了较高声誉。
花山文化是壮族先民骆越族群文化的历史积淀和现代表征,是基于花山岩画延伸出来的综合文化体系,具有优势较为明显的物质资源、精神资源和相关人才资源。花山文化遗产在产业化的开发保护中面临着文化资源整合重组不够、“大花山文化”产业格局和文化创意产业链尚未形成等挑战,需要从“大花山文化”产业格局和文化创意产业链等方面打造“三维一体”的花山文化遗产旅游产业体系。花山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开发与保护不同于一般的文化产业和经济产业,文化遗产的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其产业资源和市场供给的多元性,也规制了其产业绩效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平衡性。
[关键词] 花山文化;文化遗产开发;文化遗产保护;文化旅游产业;文化产业体系
目前,学界和业界对花山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的相关研究已经取得了较多成绩,但从产业的角度关注花山文化遗产的开发和保护的研究成果尚不多见。本文拟就此问题进行探讨,以拓展花山文化研究,并就教于方家同仁。
一、花山文化遗产的产业资源
文化资源是一种动态的、可再生的和非独占的经济要素,文化产业资源则是人类文化资源中可以进行产业开发的经济资源。
花山文化是基于花山岩画延伸出来的综合文化体系,是壮族先民骆越族群文化的历史积淀和现代表征。作为壮族先民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花山文化具有优势较为明显的产业资源。这种资源主要表现在有形的物质资源、无形的精神资源和相关产业人才资源等方面。
(一)有形的物质资源
花山岩画是壮族先民骆越族群文化的杰出代表,也是我国民族文化的重要瑰宝。在广西目前已发现的83个崖岩画地点中,除了少数零星分布在金秀、靖西、田东等县外,基本集中分布在左江流域的崇左、扶绥、宁明、龙州和大新等市县(有79个地点179处),绵延200多公里。“其中龙州县21个地点 39处;宁明县8个地点29处;崇左县(现崇左市)28个地点67处;扶绥县21个地点42处;大新县1个地点1处。尚可辨认的各种图像4000多个”。 [1](p488)宁明县境内发现崖岩画的地点和数量虽然不是最多,但却较有代表性:“宁明县花山崖岩画,画面宽达221米,高约40米,尚可辨认的各种画像1800多个(许多已模糊不清)”,“其画面规模之大,画像之多,形体之高大,气势之雄伟壮观,在中国已发现的崖岩画中是首屈一指的,国外亦为罕见。”[1](p488)“凡左江流域各崖岩画地点所能看到的图像,在花山几乎都能看到,有的图像则为其他地点所未见,各种正侧身人像的头饰、男女交媾图、渡船图、雄性狗、扁茎剑、各式铜鼓等图像,堪称左江流域崖岩画的代表作。”[1](p488)花山崖岩画在我国南方甚至东南亚地区都较具有代表性,资源价值最高,可视为左江流域崖岩画的核心资源宝藏区。如今,花山岩画的文化景观已经再次列入2012年更新后的我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并成为 2016年我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唯一项目。如果申报成功,既可以实现广西目前尚无世界文化遗产的零突破,也可以填补我国尚无岩画类世界文化遗产的空白,其资源价值和品牌价值不言而喻。
据研究,花山岩画图像大体上包含人物、动物和器物等三大类,尤以人物图像居多。此外还有一些圆形图像和未成型的图像。这类图像是壮族先民生产生活场景特别是祭祀场景的描绘和思维艺术的结晶,既可以作为历史文化、民俗文化与自然风光融为一体的旅游景观,也可以作为书法、绘画、影视、歌曲、文学创作、动漫设计、网络Logo、商标专利等等产业开发的重要素材,其价值远远超出文化遗产范畴。可以说,花山岩画是一座极具有壮族先民根祖文化的产业资源富矿区,它与周边县区的左江流域岩画群共同组成有了有形的产业资源,为跨县域的旅游产业资源重组和做大做强骆越根祖文化旅游产业和相关产业奠定了必要的资源条件。
(二)无形的精神资源
这种无形的精神资源不仅反映在花山岩画所蕴含的壮族先民骆越族群的精神世界,也包括左江流域岩画所在社区壮族民众对花山文化精神的感悟和日常实践,还包括不同时代不同民族对花山文化理解与运用。当然,这种无形的精神资源是建立在有形的物质资源的理解和解释的基础之上的。换句话说,对花山文化的解释的解释或解释的解释的再解释等等,都可构成花山文化的无形资源。
有学者认为,左江流域岩画的作画者是骆越人及其后裔,他们大约在战国至东汉时期逐步完成。“从崖岩画上所反映的崇尚铜鼓、竞渡、蓄椎髻、崇拜狗等习俗,与瓯骆(骆越)及其后裔所流行的习俗是一致的。”[3](p498-499)他们作画的动机,可能与其多神崇拜的原始宗教有关。“它们主要是祖先崇拜的表现,同时也杂糅了水神崇拜、日月崇拜、山河崇拜、图腾崇拜、生育崇拜等。”[1](p499)从宗教的起源和发展历程来看,万物有灵的泛神论是图腾崇拜的基础,而图腾崇拜是人类原始宗教的最初形式,也是祖先崇拜的最早表现,生殖崇拜是祖先崇拜的过渡形式。一般认为,图腾崇拜产生于旧石器时代中期,即尼安德特人时期。考古研究发现,当时尼安德特人的墓地里有象征人的血液的赤铁矿粉,这被认为是尼安德特人已有神灵不灭的宗教观念。左江流域岩画的主要作画颜料为三氧化铁(Fe2O3),与欧洲尼安德特人墓葬中的赤铁矿粉颜色基本一致。
花山岩画图像表现的主题可能是战国至东汉时期骆越人的生产生活场景,其中当以祭祀为主。“左江崖岩画是在写实主义的基础上,表现了瓯骆民族热烈庄严的宗教活动,同时又以夸张写意的笔调描绘当时人们的精神需要和心理欲望。”这种深藏于民族心理深层结构的宗教信仰及其实践,无疑对其后裔也有深刻的影响。因此,花山文化的无形精神资源不仅应该包括花山岩画所表现的多神崇拜及其精神世界,而且理当包括现今生活在花山岩画所在社区的壮族等骆越后裔的活态民俗文化。
人类学者认为,文化实际上是一套象征符号体系和知识系统。这个符号体系和知识系统既包括当地人对自身文化的解释,也包括其他民族和研究者对当地人解释自身文化的解释和对解释的解释。这样,花山岩画的无形精神资源实际上已超越了有形的物质资源(即花山岩画),而成为一个既包括花山岩画所蕴含的符号意义,又包括骆越后裔特别是花山岩画周边村落社区壮族民众对花山岩画的理解与诠释,以及其他民族和研究者对花山岩画和当地民众对花山岩画解释的解释或再解释。这实际上是花山文化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
如此一来,花山文化就构成了一种既源于花山岩画,又超越花山岩画时空场域的复合型文化体系。正是这个文化体系,提供和维系了花山文化的无形精神资源,也为花山文化的产业化运作提供了永不枯竭的智慧源泉。因此,作为无形精神资源的花山文化,已经在花山岩画遗产传承的基础上发展成为“大花山文化”,而这正是花山文化能够进行资本运作和产业化开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当然,花山文化符号的正确活化离不开相关的产业人才支撑。
(三)相关产业人才资源
目前,围绕着花山岩画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问题,业界已在县、市、省区乃至国家等不同层面集聚了相关的产业人才资源。其中,文化旅游、文学创作、摄影艺术、歌曲影视、文化遗产保护、骆越根祖历史文研究等方面的人才较多,可为花山文化遗产开发和保护的产业化提供智力支持和人力资本。
文化遗产的产业开发是一项综合开发,也是一项特殊的文化资本化运作过程,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文化遗产。尽管“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已成为文化旅游开发的一句陈词滥调,但时至今日,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旅游开发的有机结合仍然是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但问题在于,文化遗产究竟应该如何保护?文化遗产旅游又应该如何开发?这是文化遗产保护开发首先应该厘清的问题。从产业发展的角度看,资源互补、产业集群、人才汇聚、创意设计、品牌营销等等,应该是文化遗产产业发展的不二法门。
二、花山文化遗产产业化开发保护面临的挑战
目前,从县级政府到国家层面已为花山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问题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许多成绩。但是,从产业发展的角度看,也还面临一些挑战。
(一)跨县域的文化遗产资源整合不够,骆越根祖文化产业集群有待加强
作为花山文化遗产核心资源区的花山岩画在1998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4年以文化和自然“双遗产”形式,被列入国家建设部审定的《中国申报世界遗产备选名单》;2006年被国家文物局列入《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2012年再次被国家文物局列入更新后的《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之中。2013年崇左市提出“举全市之力集全市之智冲刺2016年花山申遗成功”的奋斗目标,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申遗宣传活动。2014年初,宁明县明确提出文化旅游的发展定位“骆越根祖圣地,边陲文化名城”作为建设广西文化旅游大县的发展目标,力图通过发挥花山岩画的故乡、骆越壮族的根祖地等,深入挖掘花山文化,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同年9月中下旬举办了“骆越根祖 岩画花山”花山申遗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题研讨会。2015年4月20日至22日,宁明县又承办了以“骆越根祖 岩画花山——花山申遗暨骆越根祖文化传承与发展”为主题的首届宁明全国花山岩画申遗暨骆越根祖文化研讨会,并与壮族“三月三”系列节庆活动相配合,进一步为花山岩画成功申遗做出努力。
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调查研究花山岩画至今的六十多年时间里,相关政府、科研院所和专家学者、业界精英等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社会公众也给予了极大的关注或积极参与相关活动,但左江流域骆越族群山崖岩画核心区的关注度高,而跨县域的山崖岩画遗产资源尚未有机重组和整合,隔离了骆越根祖文化遗产的地脉和文脉,影响了骆越根祖文化遗产的资源丰度,制约了左江流域骆越根祖文化旅游景区景点的连片开发和规模经营,加之地方政府和旅游业界过去着力打造左江革命根据地的红色旅游、中越边关民俗风情和自然生态观光等旅游品牌,影响了骆越根祖文化产业集群的有效积聚。
(二)“大花山文化”产业格局尚未形成,产业辐射效应有待增强
目前,花山文化产业开始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例如,近年“三月三”节期间,宁明县按照广西“三月三”节庆活动工作安排,结合宁明作为全区节庆主会场之一和崇左市“三月三祭壮祖赶歌坡赏木棉”的总体要求,举办了万人公祭骆越始祖大典、中国东盟跨境贝侬大联欢、骆越风情文艺晚会、壮汉瑶族百家宴会和骆越根祖文化研讨会,以及歌坡节、牛拉竹排竞渡、往返竹排竞渡和观众可现场参与的捕鱼比赛等文体活动,以弘扬花山文化,展示骆越风情,汇聚东盟特色,夯实宁明骆越根祖地位,唱响花山民族文化品牌。
但是,这些热热闹闹、轰轰烈烈的活动结束后,还需要产业支撑,而且产业不能随着年度文体活动的结束而结束,而是应该获得更大更好的发展。所谓“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如果“经济搭台,文化唱戏”,那就适得其反,成为只赚吆喝不赚钱的赔本买卖。
前已述及,“大花山文化”由花山文化延伸而来,其产业自然就要围绕“花山文化产业”而延伸。众所周知,旅游产业可带动食、住、行、游、购、娱等相关服务产业,并以1∶8左右的比例拉动旅游目的地的经济增长,因而被人们视为阳光产业。但是,目前花山文化遗产的旅游产业基本上还停留在“白天游览花山”,“晚上走近花山”的初级阶段,围绕花山文化遗产旅游的生态博物馆、骆越根祖民俗文化生态村、参与体验式的花山文化主题公园、花山文化动漫作品,以及以花山岩画为Logo的旅游文化衫、旅游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等“大花山文化”产业格局尚未形成,花山文化遗产所属社区参与“大花山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旅游企业与景区周边社区互动模式单一,“大花山文化”的创意设计和产业开发基本上还处于概念层次,加之产业融资渠道单一,投资创新驱动的动力不足,花山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产业辐射效应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三)相关产业人才资源和花山文化资源尚未形成优势叠加,文化创意产业尚未形成花山文化遗产旅游的产业链条,产业人才集聚效应尚未充分显现
为助推花山崖岩画成功申遗,夯实和打造花山骆越族群文化品牌,宁明县、崇左市、广西区政府和国家文物局等政府有关部门与科研院所多年来多次邀请专家学者、艺术家及产业精英等齐聚宁明,研讨花山文化遗产开发和保护大计,为宁明花山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奠定了人才资源基础。但是,民族民俗旅游有其自身时空维度和文化场域,目前花山文化旅游产业特别是花山文化遗产旅游产业还没有很好地实现文化资源与人才资源的优势叠加。除旅游规划、景观设计、导游讲解、旅游营销等与文化旅游产业结合得较为紧密外,分散于文学创作、歌曲影视、摄影绘画、动漫作品、网络传播、宣传广告、出版翻译、商标Logo等领域的文化创意产业人才融入花山文化遗产旅游产业链条者少。其原因,固然与文化创意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关,也与文化旅游产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淡薄有关。
文化旅游产业固然需要营利,但也肩负着文化传承保护的社会责任。这种社会责任担当仅靠现有文化旅游产业规划者、开发者、经营者或相关从业人员的努力难以实现,还需要分散于文学创作、歌曲影视、摄影绘画、动漫作品、网络传播、宣传广告、出版翻译、商标Logo等领域的文化创意产业人才的积极参与。
作为正在积极申遗的花山岩画及其延伸出来的花山文化和“大花山文化”,它们不仅属于花山岩画周边村落和宁明县,而且属于崇左市和八桂壮乡,也属于中华民族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更为全世界所共享。因此,跳出花山看“花山”,跳出左江看“花山”,跳出广西看“花山”,跳出全国看花山,跳出崖岩画看 “花山”,跳出“花山”看岩画,把花山岩画放置到同时期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岩画比较中,才能更好更准确地把握花山岩画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亦即在多元文化并置中体现花山岩画的独特价值和普世意义。而这一切,绝对不是以赢利为主要目的的一家或少数几家文化旅游企业所能担当的,必须要有关怀人文世界但不以赚钱为主要目的的文化创意产业人才的广泛参与,才能使文化遗产在开发保护中既能够产业化,但又不会过于商业化和赢利功利化,从而确保世界文化遗产作为人类公共产品的基本特质。
三、开发和保护花山文化遗产的产业路径
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开发与保护,既不同于一般的文化产业,也有别于经济产业。原因很简单,文化遗产的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其产业资源和市场供给的多元性,也规制了其产业绩效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平衡性。
(一)促进跨县域文化资源重组,加快打造“三维一体”的花山文化遗产旅游产业体系
左江流域具有数量众多的、象征骆越根祖文化的崖岩画,它们共同构成了骆越根祖文化区。这个文化区域内部的岩画资源只有组合和重构起来,才能更好地获得对骆越根祖文化的深度理解和解释。这是科学开发和保护作为左江流域岩画核心区的花山文化的基础和前提。
从花山岩画的申报世界遗产的历程来看,1999年由宁明县向广西南宁地区行署呈文请示把花山岩画申报成世界遗产,2003年被广西作为全区申遗重点项目进行推荐,次年11月被列入国家建设部审定的《中国申报世界遗产备选清单》。2006年国家文物局对该《清单》进行筛选,重新编制并于2007 年1月公布了《中国申报世界遗产预备名单》,花山岩画名列其中。2010年,广西崇左市牵头宁明和龙州两县联合将花山岩画申报为世界遗产。2012年11 月,花山岩画再次列入国家文物局更新后的《中国申报世界遗产预备名单》,并把遗产项目变更为花山岩画文化景观,申报范围也扩大到崇左市江州区和扶绥县的左江流域。这个历程表明,花山岩画的世界遗产申报经历了从最初宁明县单独申遗到自治区、崇左市、宁明县、龙州县、江州区、扶绥县等三级六方合力推进的整合过程,国家主管部门的多次变更也是希望尽可能整合左江流域的岩画资源,实现其资源价值和保护开发效益的最大化。
从左江流域岩画的分布和遗产申报点来看,目前左江流域所发现的79处岩画点中有38处纳入了申报范围,尚有41处在申遗范围之外。这41处基本处于花山岩画文化景观的遗产保护二、三级缓冲区。其中,扶绥县的闸口山岩画、小银瓮山岩画、大银瓮山岩画、七星山岩画、岩怀山岩画、孔驮山岩画等属于第 3级遗产区,共有12处15组106个图像;江州区的驮柏山岩画、驮柏银山岩画、穿窿山岩画、岜岸山岩画、马鼻山岩画、关刀山岩画、灵芝山岩画、大山岩画、白鸽山岩画、将军山岩画、大湾山岩画、万人洞山岩画等也属于遗产区(第3级),共39处54组340个图像。龙州县目前发现的21处岩画中有水岩山岩画、宝剑山岩画、沉香角岩画、对面山岩画、楼梯岩岩画、岩敏山岩画、三洲头岩画、三洲尾岩画、岜逢山岩画、无名山岩画、朝船头山岩画、渡船山岩画、大洲头山岩画、三角岩岩画、纱帽山岩画、棉江花山岩画等16处则纳入了世界遗产区(第2级)的申报范围。处于花山岩画文化景观遗产申报核心区(第1级)的岩画是宁明县的花山岩画,主要包括花山岩画、高山岩画、龙峡山岩画和珠山岩画。这些不同级别的遗产区的分布面积见表1。
从表1数据可以看出,左江流域的岩画文化景观遗产区总面积近1.8万公顷,但申报遗产区仅1/3,缓冲区近2/3。目前已知的未纳入申报范围的41处岩画点可能并不完全分布在缓冲区内,一旦花山岩画文化景观申遗成功,这些未纳入申报范围的左江岩画点可能也会竞相开发遗产旅游产品。如何将其纳入花山岩画文化景观遗产旅游品牌进行管理?这是当前和今后都无法绕开的一个现实问题。将其资源重组和纳入体系,无疑是一个有效的办法。
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最终目的是保护文化遗产。“世界遗产的保护首先应从世界遗产的知识普及、遗产意识和教育入手,要使人民建立对世界遗产的赞赏和尊重,使他们认识到对这些遗产的了解就是对人类自身的了解,保护这些遗产就是保护我们人类历史创造的精华,就是最大地充实我们自己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5](p17)遗产旅游开发是进行遗产保护的常见方式。“世界遗产旅游是向人们面对面展示世界遗产的最好形式,它激发人们对世界遗产的热爱、赞赏和尊重,让人们直接聆听自然之神和历史老人的无言教诲,从而达到从书本上无法得到的增长见识、陶冶情操、磨炼意志、开启灵感的目的。”[5](p23)世界遗产地如今已成为人们最向往的旅游目的地之一。“据统计,仅在1998年,就有5亿人左右浏览了552个世界遗产地。”[5](p24)但也应该认识到,旅游其实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促进世界遗产保护的同时,也会带来诸如过度商业化、人工化甚至破坏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消极影响。因此,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开发文化遗产旅游就显得尤为重要。
对于花山文化遗产旅游开发而言,首先要在重组左江流域岩画跨县域文化资源的基础上,充分挖掘骆越根祖文化的地脉和文脉,找准花山文化遗产旅游产业集群的吸引核。它一般依托具有市场吸引力的原有景区景点的自然或文化历史来达成,也可以通过后天的建设打造的特色旅游项目或主题公园来完成。这是文化遗产旅游“三维一体”产业体系中的“一体”。
文化遗产旅游“三维一体”产业体系中的“三维”包括横向的产业联动企业集聚、纵向的产业链条企业集聚和相关的服务企业及其衍生的产业集聚。其中,横向的产业联动企业集聚是指文化遗产旅游产业发展初期形成的酒店、餐饮、交通、零售(批发)和文化娱乐等关联产业,形成规模效应,为文化遗产旅游产业集群的吸引核提供优质服务。纵向的产业链条企业集聚是在横向产业联动企业集聚的基础上形成的文化旅游产业链条的上下游的拓展,是文化遗产旅游中长期纵身发展的重要突破口,需要在旅游工艺品、旅游纪念品、旅游食品、民俗特产、文化产品和体验式旅游活动的创意设计、开发生产和品牌销售等纵向关联中链条化发展。相关的服务企业及其衍生的产业集聚是文化遗产旅游产业集群发展的最高阶段,是对其横向和纵向产业的交叉集聚和全面提升。其产业体系图示如图1。
从图1中可以看到,x轴表示的横向产业联动企业集聚与y轴表示的纵向的产业链条企业集聚根植于“花山岩画,骆越根祖”的花山文化遗产旅游产业集群的吸引核,而AB、CD、AD、BC四条直线则代表了纵横产业集聚和联动后的相关服务企业及其衍生的产业集聚。通过这个“三维一体”的产业构架,可带动左江流域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花山岩画,骆越根祖”文化遗产的保护式开发,进而促进花山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良性循环。
(二)加快形成“大花山文化”产业格局,增强花山文化产业辐射效应
产业经济学研究表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除了要有产业资源禀赋外,还需要相关产业政策引导和合理产业结构及生产力布局,当然也还需要产业市场支撑。
由于目前花山文化遗产的旅游产业基本上还停留在“白天游览花山”,“晚上走近花山”的初级发展阶段,与花山文化遗产密切相关的生态博物馆、骆越根祖民俗文化生态村、参与体验式的花山文化主题公园、花山文化动漫作品、以及以花山崖岩画为Logo的旅游文化衫、旅游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等“大花山文化”产业格局尚未形成,这就需要广西各级政府立足于保护和开发花山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左江壮乡经济,促进文化遗产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出台左江壮乡文化产业政策,通过招商引资,跨县域调整和布局文化产业结构,并以花山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为主导,整合桂西南左江边关民族风情游、自然风光游、红色革命圣地游和山崖岩画民俗文化深度游等旅游产品,合理配置旅游资源,把骆越根祖文化作为左江流域崖岩画的灵魂和当地壮族文化的文脉之源,把那些与花山文化遗产密切相关的生态博物馆、骆越根祖民俗文化生态村、参与体验式的花山文化主题公园、花山文化动漫作品、以及以花山岩画为Logo的旅游文化衫、旅游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等纳入花山文化遗产旅游的产业体系,加快形成“大花山文化”产业格局,可增强花山文化产业辐射效应,如图2。
(三)促进相关产业人才资源和花山文化资源优势叠加,加快形成尚未形成花山文化遗产旅游中的文化创意产业链条,凸显文化产业人才集聚效应
目前,花山景区周边社区参与“大花山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旅游企业与周边社区互动模式单一,“大花山文化”的创意设计和产业开发基本上还处于概念层次,实际上反映了文化遗产旅游产业政策和产业组织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在这个过程中,“大花山文化” 创意产业的政策落地和相关税费的减免优惠是核心,花山文化遗产旅游相关产业的积极吸纳是基础。唯其如此,花山岩画和骆越根祖文化的保护开发才能携手共进,花山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才不会顾此失彼,而是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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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花山文化的产业化保护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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