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为消费者权益提供了什么样的保障措施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综合论文发布时间:2015-08-17浏览:

  如何加强当前经济法建设管理应用新制度意义,什么样的经济法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一种保护呢?本文从经济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以及经济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强化措施等各个方面做了详细的讲解。本文来自:《法学杂志》,《法学杂志》在国内外法学界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广大的读者群,不仅在全国的31个省、市、自治区发行,还发行到世界上的十几个国家和地区,在许多著名大学的图书馆、阅览室中都能见到《法学杂志》。30年来,《法学杂志》以内容丰富、观点鲜明、文字精炼的办刊特色,赢得了法学期刊阵营中的较高地位,受到了中外读者的欢迎。

  摘 要:许多消费者在其权益遭受侵犯时,虽有心维权,但却没有合适的维权渠道,因此,拓宽维权渠道非常重要。首先,一些公益团体或个人可展开公益诉讼活动,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寻求他们的帮助,他们则以代理人的身份为被害人进行诉讼。这样做能够有效的维护消费者,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维持经济秩序,防止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其次相关部门可以适当降低消费者维权诉讼费,实现小额诉讼。这样消费者既不用担心高昂的诉讼费又可以很好的维护权益,且这种小额诉讼的方式灵活性非常大,即可口头约定也可书写成文;审理程序也大大简化,可以在晚上或者周末直接进行判决。

  关键词:消费者权益,经济法,法学建设

  Pick to:, many consumers on their rights are infringed by the crime is intentional human rights, but not the right of rights protection channel, therefore, widen the channel of the rights is very important. First of all, public interest groups or individuals can expand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activity, when consumers' rights and interests are infringed can seek their help, they are to the identity of the agent for the victim in the proceedings. It can effectively protect consumers and ensure the social and public interests, maintaining economic order, to prevent illegal behavior from happening again. Second related departments may be appropriately reduced consumer rights protection costs, small action. So that consumers don't have to worry about the high costs and can very good maintenance rights and interests, and the means of the small lawsuit flexibility is very big, can be verbal agreement can be penned; Proceedings are greatly simplified, can be ruled in the evening or weekend directly.

  Key words: consumer rights and interests, economic law, law construction

  一、经济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

  1.法律制度不够规范

  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有很多法律法规都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略有涉及,但由于内容过于零散抽象,因此很难应用于实际情况中,只有唯一一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能够应对消费者可能遇到的权益问题,然而这显然无法满足逐年增加的消费者权益被侵犯案件,因此在消费者维权这条路上,最重要的是有法可依,能够完善法律法规,增加更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制度。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关注自己的法律权益,消费者权益在日益完善的经济法中逐渐变成了最核心的内容。本文的主要内容就是从法律层面分析经济法对消费者的权益有哪些保护措施,现有的法律法规又是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通过对以上内容的分析探讨找出需要改进的地方,完善消费者权益的相关保护制度。

  2.执法机构缺乏力度

  关于消费者维权,首先要有法可依,其次就是执法必严。然而现实中相关执法部门却不能做到这点,甚至无视包庇违法犯罪行为。许多地方政府在面对规模庞大且极具专业性的违法活动时,不但不严厉打击,甚至会徇私舞弊;而个别政府机构为了自身利益徇私枉法将本该受到刑事处罚的案件仅以行政处罚敷衍了之;更有甚者,政府会利用权力之便,封锁本地市场,对本土产品继续地区保护,直接影响商品流通。

  3.缺乏解决消费纠纷的救济机制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矛盾,市场交易中在所难免会出现消费纠纷。只有当该纠纷涉及较大金额的消费或者损失严重,消费者才会想到拿起法律的武器寻求解决办法。然而实际市场交易中,许多消费纠纷涉及的资金都比较小,摩擦也不太大,这时很多消费者习惯息事宁人,不通过法律的行为维护自己的权益。然而正是因为消费者的纵容导致商家越来越无所忌惮,假货伪劣产品越来越多,这既损害了消费者本身的权益,也助长了社会不良风气,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商品买卖中,消费者往往属于弱势群体,近几年有关消费者维权的新闻越来越多,社会各界也开始关注这一问题。必须明确的是在经济法中,拥有绝对主体地位的人群是消费者,他们是受法律保护的群体。然而现实中商家却往往容易忽略这件事,造成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在此情况下,从经济法入手寻找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途径变得尤为重要。

  4.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

  消费者在商品交易的过程中,始终以弱势群体的角色存在着。究其原因不外乎两点:第一是因为消费者在购买某件商品时,并没有对其进行全面的了解,导致的结果就是买回去以后发现并不适用。第二由于相关职能部门并没有严格把控市场,导致市场中出现很多假货伪劣产品,而消费者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购买回家。二者都会造成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

  二、经济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强化措施

  1.完善市场规制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想更好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首先需要的是建立一个完善的竞争法规目标,对相关法规进行补充,完善立法目的、适应范围等方面的法律依据,补充不够完善的法律条例。其次建立一个完善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惩罚惩戒时做到有法可依,且明确惩罚赔偿的性质,区分其与物质损害、精神损害之间的不同与不可替代性;同时将赔偿制度中消费者应获赔偿保护的范围扩大,赔偿资金标准提高。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只要遭受到故意损害其利益的行为或者商家有重大过失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都可以再法律范围内得到帮助。

  2.建立行之有效的执法机构

  建立一个健全公正的执法机构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第一步,需严格要求执法人员,保证执法人员刚正不阿,既具备专业的职业技能又有责任心与素养,只有执法人员纪律分明德才兼备,执法部门才能更加健全完善。其次要严厉惩治玩忽职守的官员,责问其上级领导,责任到人,加强执法力度,加重惩治强度。在整顿纪律,健全执法机构时,不仅要问责执法机构,还要对其他例如卫生行政、工商管理等关乎消费者权益的部门进行批评整顿,警醒各部门,确保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以便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改变消费者处于市场交易中弱势的地位是一件非常庞大的任务,既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还需要整个社会的监督以及经营者的自我监督。首先政府需要加强对监管范围内所有商家的活动的监督。以食品为例,要监督检查食品是否处于保质期内,进货渠道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其次整个社会要形成一股监督市场的风气,对商家报价进行比较,坚决抵制商家直接恶意竞争的行为,使销售市场能够井然有序的运行。最后对于经营者来说,为了维护经营者的品牌质量,应该严格把控自身服务场所、价格以及质量等可能影响声誉的因素,避免因为损害消费者的权益而影响自身声誉。只有加强各方面的监督,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三、结论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关注自己的法律权益,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而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也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依据。我国经济法在以消费者为主体的前提下正不断完善,期以做到真正为消费者服务,以消费者切身利益为重点。尽管现在仍然存在不法商家欺骗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的事情,但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监督机制的实行以及法律知识的完善和普及,未来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会受到很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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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经济法为消费者权益提供了什么样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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