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综合论文发布时间:2014-04-16浏览:次
天地生人,是中国传统文化在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的一个基本认识,也是儒家天人关系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儒家认为,人与宇宙万物一样,是自然演化的结果,是自然界的产物,同时又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但是,人又与自然界的其他事物不同,有着其他事物所不可比拟的价值,其他任何事物都不能与人相提并论。
生死观是关于人的生命及其死亡问题的基本观点和看法,是人生观的重要内容之一。人生观的主要问题是人为什么而活着,以及关于人生的意义和价值的问题;生死观的主要问题是人应当如何看待生命和如何面对死亡,以及死的意义和价值问题。孔子及其儒家学者都十分重视个体生命及其死亡的伦理意义和价值,并对其进行了深入的理性思考,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形成了一种内涵丰富且影响深远的生死观理论。
一、儒家认为生与死都是自然现象和自然规律,应当以正确的态度坦然面对
《吕氏春秋》说:“审知生,圣人之要也;审知死,圣人之极也。知生也者,不以害生,养生之谓也;知死也者,不以害死,安死之谓也。此二者,圣人之所独决也。凡生于天地之间,其必有死,所不免也。”也就是说,生与死的现象及其本质问题都是圣贤所要认真面对并加以审慎思考的问题,有了对于生与死的正确理解和把握,就会以相应的适宜的态度对待之。《论语》载:“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又有“日月逝矣,岁不我与”的话,这些都揭示和说明了时间流逝不可逆转,人的生命也是一个由生到死的自然过程。
杨雄把“有生必有死”视为“自然之道”,他说:“有生者必有死,有始者必有终,自然之道也。”在他看来,有生命者必然就有死亡,有开始则一定会有终结,这是自然的道理,不是人力所能改变的。王充也说:“有血脉之类,无有不生,生无不死。以其生,故知其死也。天地不生,故不死;阴阳不生,故不死。死者,生之效;生者,死之验也。夫有始者必有终,有终者必有始。唯无始无终者,乃长生不死。”二程也说:“生生之理,自然不息。如复言七日来复,其间元不断续,阳已复生,物极必反,其理须如此。有生便有死,有始便有终。”正是基于这种对生与死的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的认识,儒家更重视现实人生问题,而对死采取一种比较坦然和淡定的态度,正如张载所说:“存,吾顺事;没,吾宁也。”
《论语》载:“季路问事鬼神。子日:‘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日:‘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当问及鬼神和死亡的问题时,孔子教育学生从现实出发,要重视人事和人生的现实。李贽说:“生之必有死也,犹昼之必有夜也。死之不可复生,犹失之不可复返也。人莫不欲生,然卒不能使之久生;人莫不伤逝,然卒不能止之使勿逝。既不能使之久生,则生可以不欲矣。既不能使之勿逝,则逝可以无伤矣。故吾直谓死不必伤,唯有生仍可伤尔。勿伤逝,愿伤生也!”李贽通过对生与死的必然性的认识,提出可以不必悲伤于死亡,重要的是关注今生,把握今生。
王夫之也从生与死的自然现象,揭示了生与死的辩证关系,以及人们在生死问题上的基本态度的社会及心理原因。他说:“衰减之穷,予而不茹,则推故而别致其新也。由致新而言之,则死亦生之大造矣。然而合事近喜,离事近忧,乍亡必惊,徐来非故。则哀戚哭踊所以留阴阳之生,靳其离而惜其和,则人所以绍天地之生理而依依不舍于其常者也。然而依之为哀,而不依之为患,何也?哀者必真而患者必妄也。且天地之生也。则人以为贵。草木任生而不恤其死,禽兽患死而不知哀死,人知哀死而不必患死。哀以延天地之生,患以废天地之化。故哀与患,人禽之大别也。”由此,王夫之也主张并充分肯定了对于生与死的“顺”与“宁”的态度:“盖其生也异于禽兽之生,则其死也异于禽兽之死,全健顺太和之理以还造化,存顺而没也宁。”不仅如此,在生与死、成与败的问题上,他还提出了“守气”说:“生之于死,成之于败,皆理势之必有……既以身任天下,则死之与败,非意外之凶危;生之与成,抑固然之筹画;生而知其或死,则死而知其固可以生;败而知有可成,则成而抑思其且可以败。生死死生,成败败成,流转于时势,而皆有量以受之。如凡善走,不能逾越于盘中。其不动也如山,其决机也如水,此所谓守气也。”这些论述,都反映了儒家在对待死亡问题上的基本态度,即正视生死,坦然面对死亡,既爱惜生,又不畏惧死,亦即不为生死问题所累。应当说,这是一种比较合理的态度。
二、儒家肯定生命的价值与可贵,提倡尊重生命,珍惜生命,主张不作无谓的牺牲,反对在生死问题上不负责任的态度
孔子曾说过“鸟兽不可与同群”的话,反映了他对人的存在地位及其价值的肯定。说:“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也就是说,人是天地基本品质的体现,是阴阳交感的结晶,是鬼神精灵的荟萃,也是宇宙间五大元素的英华。《周易》中说:“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这些论述,都反映和体现了人在自然界中超拔万物,具有崇高地位和价值的思想。周敦颐提出人是世间万物中“最灵”者,他说:“(阴阳)二气交感,生化万物,万物生生,而变化无穷焉。……惟人也得其秀而最灵。”荀子则明确提出了人“最为天下贵”的思想,他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
既然人“最为天下贵”,是世间万物之“最灵”者,那么,人就应当尊重生命,珍惜生命。当季路向孔子请教“死”的问题时,孔子回答“未知生,焉知死?”孔子的这一回答,反映了其重视人生现实、关注人的现实生命的思想,也确立了儒家“重生”的基本人生态度。《论语·乡党》载:“厩焚,子退朝。日:‘伤人乎?’不问马。”马棚失火,孔子所关心的首先是有没有危及人的生命,有没有人受伤,而不问及马的情况。在今天看来,这是极为正常的事情,但在孔子当时的时代,奴隶只是会说话的工具,和牛马一样可以在市场上买卖,因此孔子特别问伤人乎而不问马,则有着不同于寻常的意义,反映和表现了他对人的生命的珍视和关心。孔子还明确提出反对人殉,对殷商以来残害生命的人殉制度表达了强烈的愤慨,他认为即使使用偶殉也是不能容忍的,也是残忍而不仁的:“为刍灵者善矣;为偶者不仁,不殆于用人乎?”《孟子·梁惠王上》载:“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在孔子看来,即使用木偶土偶等来殉葬,也是非常令人痛恨的。在孔子的心目中,即使是奴隶的生命也同样有着作为生命的尊严和价值。
孔子及其儒家学者对人的生命的尊重和珍视,还反映和体现在其反对战争的思想上。《论语》载卫灵公向孔子请教用兵打仗之法,孔子的回答是:“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尝学也。”并在第二天就离开了卫国。其实,孔子并非不懂军旅之事,他以礼、乐、射、驭、书、数“六艺”教授弟子,其中的“射”、“驭”两项技艺都与军事有关。孔子之所以拒绝回答卫灵公的问题,是因为他深知战争意味着对于生命的伤害和杀戮,而这正是孔子所深切担忧和强烈反对的。孟子也对战争和杀戮持一种强烈反对和深恶痛绝的态度,针对春秋以来战争频繁、大量杀戮和生灵涂炭的情况,他特别评价说“春秋无义战”。他谴责“不仁哉梁惠王也”,就是因为“梁惠王以土地之故,糜烂其民而战之,大败,将复之,恐不能胜,故驱其所爱子弟以殉之”。梁惠王为了争夺土地而驱使百姓作战,致使其暴尸郊野,骨肉糜烂。大败后为了再战并获胜,又驱使他喜欢的子弟去死战。在孟子看来,这是极为不仁的。面对当时各国君主穷兵黩武,“未有不嗜杀人者”的情况,当梁襄王问他究竟谁能够统一天下的问题时,他的回答是“不嗜杀人者能一之”,认为不好杀人的国君才可以统一天下。当有人说“我善为阵,我善为战”时,孟子却认为其实这是“大罪”。正是从关爱生命、珍惜生命的立场出发,孟子强烈反对和谴责大量杀戮和残害生命的战争,提出了“仁者无敌”的主张,他说:“仁人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
尊重生命和珍惜生命,作为一项道德要求和一种人生态度,不但是对人的,也是对己的。儒家认为人作为天地间的最高价值,要尊重、关爱和珍视他人的生命,同时也要尊重和珍惜自身的生命。所以,儒家不主张作无谓的牺牲,也反对轻生自杀等在对待生命和死亡问题上的不负责任的态度。《论语》载孔子的话说:“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在孔子看来,徒手与老虎搏斗,徒步涉水过河,这样死了都不后悔的人是不能让人赞同的,这样的行为也是不可取的。也就是说,这样的无谓的死是不符合儒家的道德要求的,也是没有意义和价值的。因此,孔子提倡“临事而惧”,主张以小心谨慎的态度对待之。孟子也提倡珍惜生命,主张遇事小心谨慎,不作无谓的牺牲,所以他说:“知命者不立乎危墙之下”。
《论语》曾记载孔子与其弟子围绕管仲是否应该自杀、不自杀是否合于仁德等问题的讨论。管仲和召忽都是公子纠的师傅,当公子纠被其兄齐桓公杀害后,召忽自杀,这体现了对于君主的忠诚,是符合当时所要求的君臣之义的道德行为。但是管仲不但没有自杀,反而还做了齐桓公的宰相,帮助齐桓公成就了称霸诸侯、一匡天下的大业。对此,子路和子贡都提出了疑问,认为管仲没有仁德,而孔子的回答是:“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又说:“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在孔子看来,管仲帮助和辅佐齐桓公得以不用武力而多次召集诸侯盟会,同时辅佐齐桓公一匡天下,成就霸业,百姓一直蒙受到他的好处和恩惠,而没有“被发左衽”沦为夷狄,这些都是管仲的仁德,我们不能要求他像普通男女那样讲求小节小信,自杀于山沟之中。可见,在生死面前究竟何去何从,选择生还是选择死,关键是看其目的和效果,如果选择生是为了大众百姓,是为了成就更大的仁,那么这种选择就是值得肯定的。因此,孔子对于管仲没有选择自杀轻生的行为和不做无谓牺牲的人生态度不仅没有加以指责,而且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称其“如其仁,如其仁”。 正是基于对人的生命的尊重、关爱和珍惜的理念,儒家注重养生,主张通过修身养性,达到益寿延年的目的。《尚书·洪范》把长寿作为人生五大幸福之首,而把不得善终作为人生六大不幸之一。孔子曾提出“君子有三戒”,即“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这里,孔子根据不同年龄段人们的不同特点,提出了修身养性的不同要求。以正确的态度面对生活,不可以伤害身体,更不能危及生命,这是人们进行道德修养,达到君子的理想人格所必须要做到的,也是实现这一目标的身体基础和前提。
三、儒家主张舍生取义,杀身成仁,以身殉道
在对待生死问题上,儒家重生慎死,提倡尊重生命、珍惜生命,同时对死又持一种慷慨凛然、泰然处之的态度。在孔子看来,人生在世的所作所为要符合“仁”的原则,那么,当需要在生与死面前做出选择时,也应当以仁义道德为标准做出取舍。所以孔子认为人生的意义和价值不在于一味地贪生,而在于以一种坚韧不拔的精神追求仁道,“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为了实现“仁”的目的和理想,可以舍生忘死,视死如归。孔子还把“见危授命”视为“成人”必备的一种品德和素质,他说:“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在孔子看来,见到利益便能想到义的要求,见到危险能够献出生命,长久处于贫困仍不忘记平日的诺言,这样的人就可以说是品德完备的人了。他还说:“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在生死关头,当生命和仁德“二者不可得兼”的时侯,决不能贪生怕死而损害仁德,而应当义无反顾,舍生取死。
孔子说:“见义不为,无勇也。”这里,孔子以“见义不为”为“无勇”,认为见到该做的事,即使面临危险,也应该挺身而出,“见义勇为”、舍生取义,才是真正的勇、最大的勇。荀子也把“重死持义”视为“士君子之勇”,他说:“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举国而与之不为改视,重死持义而不桡,是士君子之勇也。”与见义勇为、舍生取义的主张相一致,孔子把对于真理的追求看得比生命更为重要,他主张以身殉道,提出“仁以为己任”,并说:“朝闻道,夕死可矣。”认为为了真理(道)即使付出生命的代价也是值得的,也是无怨无悔的。朱熹的话也表达了这个意思:“人受天所赋许多道理,自然完备无欠阙。须尽得这道理无欠阙,到那死时,乃是生理已尽,安于死而无隗。”
孟子在谈到生死问题时也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种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精神,体现了儒家在生死问题上的崇高气节。孟子还说:“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无道,以身殉道。”“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在应该挺身而出的时侯,决不能怯懦退缩,袖手旁观,否则就是贪生怕死,不仁不义;为了坚持道义,就应该无私无畏,勇往直前,乃至视死如归。
《吕氏春秋》中说:“士之为人,当理不避其难,临患忘利,遗生行义,视死如归。”这里也是主张生死由义,在生死面前以“义”作为取舍的标准。张载对生与死持一种“当生则生,当死则死”的轻松淡然的态度,他说:“当生则生,当死则死;今日万钟,明日弃之,今日富贵,明日饥饿亦不恤,惟义所在。”可见,“当生”与“当死”的标准不是别的,而正是“惟义所在”。朱熹也说:“义无可舍之理。当死而死,义在于死;不当死而死,义在于不死:无往而非义也。”
荀子说:“人之所欲,生甚矣;人之所恶,死甚矣;然人有从生成死者,非不欲生而欲死也,不可以生而可以死也。”王夫之也说:“将贵其生,生非不可贵也;将舍其生,生非不可舍也。……生以载义,生可贵;义以立生,生可舍。”人人都知道生命的可贵,都有求生的欲望,并且人们希望生存的愿望是很强烈的,厌恶死亡的心情也是很强烈的;然而人们在生死面前,有生存的机会却选择死亡,自觉自愿地舍生取死,这并不是不希望生存而但求死亡,而是由于当时的具体情况,他们认为应当舍生取死,也就是说,在当时的情况下,选择生是不对的而选择死才是对的。其实,每一个人都有贵生恶死的要求,但自愿的“舍其生”,“不欲生而欲死”,是因为“死得其所”,选择死合乎仁义道德的要求。
四、儒家推崇死而不朽,并认为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是建功立业,为宗族、家国而献身
《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载:“穆叔如晋,范宣子逆之,问焉。日:‘古人有言日,死而不朽,何谓也?’穆叔未对。宣子曰:‘昔之祖,自虞以上为陶唐氏,在夏为御龙氏,在商为豕韦氏,在周为唐杜氏,晋主夏盟为范氏,其是之谓乎!’穆叔曰:‘以豹所闻,此之谓世禄,非不朽也。鲁有先大夫臧文仲,既没,其言立,其是之谓乎!豹闻之,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三不朽。’”对于“不朽”的理解和追求,有着不同的境界。范宣子讲的是宗族的不断发展和延续,而叔孙豹讲的则是“虽久不废”的“立德、立功、立言”,所追求的是永远的不朽。这种追求精神不朽的思想,为孔子、孟子和后来的儒家学者所吸取和发展。
孔子说:“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这就是说,君子最害怕离开人世时,不能著名于世。一个人死后,如果名字不为人所称述,是该引以为憾的。《论语》中曾对比齐景公之死与伯夷、叔齐之死,说:“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民无德而称焉。伯夷叔齐饿于首阳之下,民到于今称之。其斯之谓与?”齐景公奢侈腐化,一生无功无德,所以死了后,人们都不觉得他有什么好的行为可以称述。而伯夷、叔齐所以至今还被人们称颂,是因为他们具有良好的品德和高尚的气节。孟子曾称赞伯夷为“圣之清者”,并说:“伯夷,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恶声。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治则进,乱则退。横政之所出,横民之所止,不忍居也。思与乡人处,如以朝衣朝冠坐于涂炭也。当纣之时,居北海之滨,以待天下之清也。故闻伯夷之风者,顽夫廉,懦夫有立志。”可见,一个人不论贫富贵贱,即使穷困潦倒,只要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其行为和于仁德、高尚正直,死后也会为人所赞颂。
孟子与孔子一脉相承,认为君子终身之忧是不能死而不朽:“君子有终身之忧,无一朝之患也,乃若所忧则有之:舜人也,我亦人也,舜为法于天下,可传于世,我由未免为乡人也!是则可忧也。”那么,如何才能消除这一忧患,达到死而不朽呢?孟子认为,君子有垂创之举,即为不朽,“君子创业垂统,为可继也。”不论孔子还是孟子,在认识到死亡的不可抗拒性后,都不主张任其自然,无所作为,而是强调与死亡抗争,在有生之年要奋发努力,建功立业。即使在衰暮之年,当死亡即将到来时,也仍要“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通过发奋努力,建功立业,从而名垂青史,这就超越死亡而达到永恒。孔孟的这一思想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
《韩诗外传》说:“王子比干杀身以成其忠,尾生杀身以成其信,伯夷叔齐杀身以成其廉。此四子者,皆天下之通士也,岂不爱其身哉?为夫义之不立,名之不显,则士耻之,故杀身以遂其行。由是观之,卑贱贫穷,非士之耻也。夫士之所耻者,天下举忠而士不与焉,举信而士不与焉,举廉而士不与焉。三者存乎身,名传于世,与日月并而不息,天不能杀,地不能生,当桀纣之世,不之能污也。然则非恶生而乐死也,恶富贵好贫贱也,由其理尊贵及己而仕,不辞也。”这里,比干、尾生、伯夷、叔齐以杀身成其忠、成其信、成其廉,所注重和追求的,是“名传于世”、“与日月并而不息。”张载也说:“道德性命是长在不死之物也,己身则死,此则长在。”这里所强调的都是追求死而不朽,即将个人的生命投入到社会人群的大生命之中,以对社会、他人的贡献为人生的意义和价值之所在,强调对于仁义的追求重于生命。
孔孟及其儒家在对待生死问题上的这些思想,在中国历史上的影响是深远而巨大的,从社会精英到普通百姓无不受其影响。其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但主要是积极的。其消极影响主要表现在:孔孟及其儒家的这些思想主要是从维护当时的社会秩序出发而提出来的,所以他们的这些思想往往为历代统治者所推崇和利用,后来在理学家们的解说论证下,又进一步增加了为统治阶级所喜欢的内容,在历史上起过消极的作用。其积极影响主要表现在:孔孟及其儒家的这种生死观,造就了中华民族高尚的精神情操,成为我们民族精神中爱国主义的思想基础,形成了“宁可站着死,不可跪着生”的生死态度,所谓“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就是这种生死观的生动写照。“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等等,这些体现着儒家生死观的基本精神的思想观念,成为无数仁人志士的人生态度和人生信念,激励他们创造了无数正气磅礴、惊天地泣鬼神的可歌可泣的事迹。这也是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漫长历史中,虽历经磨难依然巍然屹立的重要精神支柱。在艰苦的战争年代,无数志士仁人在生死考验面前临危不惧、宁死不屈、视死如归的精神,正是中华民族在生死问题上高尚的精神情操的发扬和升华。
今天,社会生活发生了根本的变革,人们的思想观念、理想和追求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仍然需要有无私无畏的献身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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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论究一种有价值的道德选择路径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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