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儒家道家环保思想研究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综合论文发布时间:2014-02-17浏览:

  荀子根据生物资源消长规律,提出了一套保护生物资源的理论和措施。他说:“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荀子还说:“列星旋转,日月递照,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之谓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无形,夫是之谓天。”

  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护良性生态循环等思想,在中国源远流长。儒家、道家等中国传统思想中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崇尚”和“顺应”自然是保护自然环境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观念。早在2000多年前,中国伟大的思想家老子提出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理论。

  一、儒家的环保思想

  儒家思想是中国历史最久、最具影响力的思想之一,它从春秋孔、孟时起到董仲舒、王阳明以至近代,历经历史的洗礼而独成思想体系,基本上是古代社会的统治思想。

  (1)儒家“天人合一”自然观。“天人合一”思想的最早论者和代表应当首推庄子。庄子认为,自然界存在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人类要顺应客观规律,要“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这样才有可能达到“畸于人而侔于天”的境界。荀子则较庄子更进一步,提出了“制天”的思想。他主张“制天命而用之”,强调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从而改造自然、战胜自然。历代思想家又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先秦时期的“天人合一”思想。西汉时期的董仲舒明确提出了“天人之际,合而为一”的哲学命题,使“天人合一”思想发展到一个新阶段。唐代刘禹锡提出了“天与人交相胜,还相用”的辨证思想,认为天人之间既有对立性又有统一性。

  北宋张载提出了“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观点,认为世间万物都是我们的朋友,人类要尊重万物,友善对待自然。宋明理学的程朱学派、陆王学派都提出过“人与天地万物一体”的思想,并对“万物一体”论作了系统全面的论述,认为人与万物、自然处于和谐、均衡与统一之中,人和自然都遵循统一的规律,天人协调是最高的理想境界。论语?阳货》记载:“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在儒家看来,天不是超自然的上帝,而是现实自然界。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价值是“仁”。孔子说:“仁者爱人”,其关于仁的论述基本上未超出“人”的范围,并没有将“仁爱”的原则推及于“物”。及至宋明时期,儒家学者对此更进一步。王阳明说:“夫人者,天地之心。天地万物本吾一体者也,生民之困苦荼毒。孰非疾痛之切于吾身者乎?”,将人定位为“天地之心”,使人对万物负有了一种不可推卸的道德上的义务和责任。人不但不能凌驾于万物之上,而且还必须担负起维护万物的生养的责任,用自己的爱心行动使万物各得其所,否则便是没有尽到责任。人在为自己确定了“天地之心”的价值定位的同时,不是拥有了主宰万物的权力,而是承担起了自然万物的“主持者”的责任和义务,人作为万物之灵,其特殊性即在于此。德国汉学家卜松山曾经指出,“天人合一”是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特点的人与自然的思想,也是一个世界性的思想。“在环境危机和生态平衡受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强调儒家的天人合一,可以避免人类在危险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强调天人合一,具有超越民族界限的价值和现实意义。”

  (2)儒家的“可持续”思想。儒家认为“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因此,尊重自然就是尊重人自己,爱惜其他事物的生命,也是爱惜人自身的生命。先秦时期孔子、荀子、孟子的思想中,也闪耀着环境保护的光芒。孔子曾说:“伐一木,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我们知道,孝是为人之本,这就意味着他把人们对生态环境的珍惜上升到道德要求的高度。从这些话语中我们不难看出,他们非常反对对山林的过度采伐和对鱼虾的滥捕滥杀,这体现了古人伟大而朴素的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观,也反映了我国人民质朴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愿望。孟子强调了保护生物资源的重要性。孟子在2000多年前,就惊呼当时齐国首都临淄郊区山林被破坏的情况。他在谈牛山变成秃山时说:“牛山之木尝美矣。以其郊于国,斧斤伐之,可以为美呼?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润,非无萌蘖之生焉,牛羊又从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孟子充分认识到,山林环境被破坏完全是人为的,因此他也将保护资源,作为他的发展经济、使国家稳定的重要政治主张之一。《孟子?梁惠王上》讲的就是这个问题,“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树木不可胜用也。孟子提出了“仁民而爱物”,“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将“仁爱”的精神和情感由对人扩大到对待万物,用仁爱之心将人与万物连成了一个整体。

  就是说,诸如日月星辰、阴阳四时、风雨霜露、山川草木等林林总总的自然物象及其生化运动的规律或秩序,都是构成“天”的物质要素;所谓“天”不过是客观存在着的自然界本身而已。正是基于对“天”的这种自然而客观的存在实质的界定,荀子做出了“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的哲学判断。

  荀子主张“制天命而用之”,强调改造自然,战胜自然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同时荀子的思想中还体现了朴素的“可持续”思想,表现在他想到了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具体办法,他指出:“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荀子还曾说:“圣王之制也;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鱼鳖鳅孕别之时,网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污地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这与当今所谓“可持续发展”也不无可比之处吧。

  二、道家的环保思想

  道家思想是中国古代政治和日常生活中非主流的思想,它的推崇者多为不得志的士大夫,或者本身就不愿入仕者。其影响力主要集中在艺术领域,包括诗、词、曲、画等形式,也包括其他一些边缘领域,如医术、养生术。这种追求出世又注重审美的浪漫派的自然观与儒家的自然观很是不同。但是,道家自然观中有着比儒家自然观更多的对于自然的形而上的思考。

  老子看来,天地万物是一个整体,而道就是这个整体的本原。即“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因此,“道”是“天地之始”“万物之母”。人类应从“道”的高度观照万物,尊重天地自然和一切生命,即“以道观之,物无贵贱”,“物我同一”。

  老子主张“道法自然”而不是“征服自然”,认为“天道”与“人道”是一致的,说:“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常自然。”在“道”家看来,人是自然的一部分,道、天、地、人都是自然而然存在着的。它生化万物,而又使万物长养,但不去主宰他们,一切听其自然。老子主张“知常日明”,指出要尊重自然规律。认为具有了解和把握事物生长变化的内在规律的能力才是真正的智慧。倘若不认识规律,而去乱做妄为,必然会招致凶险的结果。

  (1)爱惜、尊重一切动物的生命是道教思想主旨之一。道教戒律中,始终把“戒杀生”作为主要大戒。因为道教认为一切血性之物,皆有灵性,即有道性,由于悟性有早、迟之分,所以修道阶次有快、慢之别。比如六朝时的道经《太上洞玄灵宝智慧定志通微经》中的“十戒“第一戒便是:不杀,当念众生。刘宋道士陆修静在其《洞玄灵宝斋说光烛戒罚灯祝愿仪》中,把”守仁不杀,悯济群生,慈爱广散,润及一切”作为“十戒”的第二戒。其所撰《受持八戒斋文》,更以“不得杀生以自活”作为八戒清斋的第一戒。除此而外,《洞神经》中“五戒”之第一戒说:目不贪五色,誓止杀,学长生。《无上秘要》卷四十九说:勿杀伤含气。《灵宝仙公请问经》中“太上十戒”之第七戒说:不得杀生祠祀六天鬼神。《老君说一百八十戒》中的第四戒规定:不得杀伤一切物命;第九十五戒规定:不得冬天发掘地中蜇藏虫物;第九十七戒规定:不得妄上树探巢破卵;第九十八戒规定:不得笼罩鸟兽。《中极戒》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不得热水泼地致伤虫蚁。《老君说百病》有:探巢破卵是一病。刳胎剖形是一病。不但自己不杀生,即是别人杀生为了自己,自己也有责任不食,《老君说一百八十戒》中第一百七十二戒:若人为己杀鸟兽鱼等,皆不得食。第一百七十三皆:若见杀禽畜命者,不得食。

  (2)爱惜、尊重植物的生命也是道教的传统。道教认为植物和人一样具有生命灵性,在某种特定的环境下,它也能够修炼成仙。如传说中的花仙、树仙、桃仙等,在古代人们将桃木、苇草、荆棘、艾草、薰衣草等植物赋予神秘的力量,认为它们可以辟邪驱瘟,故挂在门窗、墙角。后来对植物的崇拜进一步加深,便出现了掌管农作物的神――社神、稷神、神农氏。其实将植物奉为神的现象很多,如道教十大洞天三十六小洞天七十二福地都有古树、神树、神草,所以在道教戒律中对植物亦加以保护。道教最早的经典《太平经》专门对禁止烧山林作了理论阐述:天上急禁绝火烧山林丛木之乡,何也?愿闻之。然,山者,太阳也,土地之钢,是其君也。布根之类,木是其长也,亦是君也,是其阳也。火亦五行之君长也,亦是其阳也。三君三阳,相逢反相衰。是故天上令急禁绝烧山丛木,木不烧则阴中。阴者称母,故倚下也。《太极真人说二十四门戒经》中的“二十四门戒”第十八戒规定:人不能无故采摘花果,毁坏园林,否则就会下地域,受吞铁丸之苦。《老君说一百八十戒》中的第十四条要求:不得烧野田草;第十八条要求:不得妄伐树木;第十九条要求:不得妄摘草花。《妙林经二十七戒》中也有“不得烧野山林”的规定。《中极洞真智慧观身大戒经》中第六十一条说:不得无故砍伐树木;第六十七条说:不得以火烧田野山林。积极保护人类和动植物、微生物及一切生命所赖以生存的生命环境一直为道家所崇尚。人类和动植物、微生物及一切生命所赖以生存的环境主要指大气、土地资源、水资源等,这是一切生命的源泉,破坏之就等于断子绝孙、自掘坟墓。道教早就认识到了这一点,早期道教经典《太平经》中已明确反对人们乱凿土地、乱掘河川,伤害大地母亲的恶劣行为。

  (3)道家的“顺天”和“天人合一”思想。道家以老庄为代表,是中国古代哲学流派之一。道家思想比较系统地论述了天人关系,提出“天”与“人”合而为一,肯定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但并不是自然的主宰。这对中国古代保护环境思想的发展,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庄子曾提出“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和“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的顺天思想,对自然听之任之的思想固然不可取,但他道出了自然界的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淮南子》主张要想获得更多更好的自然资源,人类就要优化环境,“欲致鱼者先通水,欲致鸟者先树之,水积则鱼聚,木茂则鸟集。”古人也非常强调一种环境整治观,即污染了的环境通过整治也可以变成好环境。汉淮南王刘安发展先秦的环保思想,提出了协调发展农林牧渔大农业的可贵思想。他总结前人的经验说,打猎的不能把野兽全部打尽,不要猎取幼小动物,不要把水排干而捕鱼,更不能烧林而捕猎。

  无论是儒家提倡的“天人合一”,还是道家提出了“道法自然”,,虽然各有不同的主张,但都有一个惊人的共同点,那就是均把人与自然的“和谐”作为其核心思想。以这个思想为基础的其他社会文化,如养生之道、风水学等,都无不展现着人与自然的融合关系。“和谐”观作为中华文明的基本精神,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仁厚的心胸和博大的情怀,但它只是给人们提供了精神修养的方法和境界,并未提供认知、改造自然和保护、改善生态环境所需要的知识和法则。它可以提高人的道德修养和精神境界,增强人们对自然万物的关爱之情,这对保护自然环境、解决生态危机问题、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越来越严重.要正确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重树一种人与自然之间的生态文明关系.在这方面。中国古代儒家道家的环保思想,对新型环境观的确立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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