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康德伦理思想建构理性和信仰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综合论文发布时间:2013-12-26浏览:

  【摘要】康德将上帝的信仰引入到伦理学,实际上并非如~部分人所言,用理性杀死了上帝,却又从道德的后门请回了上帝。从保持理性的一致性的角度来说,康德不可能将在《纯粹理性批判》中一再反对的“神的道德”(由于对神”的存在肯定会推出他律的道德)复辟......

  【关键词】康德;理性;信仰;建构

  多元文化背景下有无规范伦理道德可言?如果有,当首先解决道德本身的生存资格——也即道德的落实问题:道德能否落实?又以何种方式落实甲本文将从康德关于理性和信仰对其伦理学说的双重建构的基本框架出发,围绕上述两个问题,探寻一种现代性道德的规划与构建的可能。

  一、理性的力量与缺失

  根据康德的观点,哲学的伦理学的目标就是为道德法则的有效性奠定一个最终的基础,这个基础不能建立在直觉、良心或功利的产生上,而应该建立在被理性所有者普遍接受的实践理性”上。作为启蒙哲学家,康德对理性的倚重再明显不过。

在他看来,人是有理性的存在者,有理性即意味着能依自由观念行事。理性必然自由且不得不自由。因为是道德法则和实践理性(伴随着道德法则)前来,把这个自由概念台加于我们之上的。而在康德那里,自由乃是我们所认识到的道德法则的~个条件,这样,自由就成为道德法则的条件并且通过道德法则实现自身,而实践理性则借着自由意志使自身具备了立法能力,我愿意做什么,就命令什么。

  康德从不依赖于直觉、良心、功利等个人幸福的纯粹理性出发,构建了普遍性的规范伦理。这种伦理学说处处强调与经验论和幸福论的对立,提出理性和道德并不能等同为个人的幸福,因为如果理性完全屈服于感性目标而不服从自身的命令,实践理性的自主就会丧失,道德也就会消解。

  但是,康德依理性而建构的道德伦理仅仅是先行解决了道德能否落实的问题,而面对道德如何落实的问题,理性就显示出了其力量的缺失。可普遍性原理针对的对象是有理性的整体意义上的人,而具体的人作为一个有限的理性存在者,本身就不可能与经验和幸福毫无关系,他同时还是一个感性的存在者,追求幸福不仅能被允许,而且应该被允许。正因为如此,康德的那种不依赖于经验和幸福的规范伦理和普遍性的绝对命令就仅仅只是应当和规范要求,而不是事实和必然性。

  理性建构道德,感性配享幸福;理性的道德者同时也应是幸福的配享者。但是在经验世界,基于绝对命令仅仅是“应当而非必然,并不能保证有理性的人必须会有相应的幸福。

  道德何以在理性那里得到落实就是一个问题。康德也注意到这个问题。他认为,理性由于自身力量的缺失,使得其自身所表达的高尚的道德动机、善良意志等人类道德价值的必需品无法单凭理性本身加以落实,必须要求助于信仰的力量。

  二、信仰的回归

  至善观念是康德完成其理性到信仰过渡的关键。希腊哲人那里,至善”观念是基于对道德和幸福的同一性认可的,他们或从幸福中分析出德性(如伊壁鸠鲁),或从德性中分析出幸福(如斯多葛学派)。还有的学者虽然也提出了正义的人不一定比不正义的人更幸福这一尖锐的问题(如柏拉图),但最终还是在知识(理性)内部解决了这一问题。康德则否定了“德性和幸福”之间的因果关系,认为不能从德性推出幸福”,也不能由“幸福”推出德性”。世上常会看到善人受冤屈,而恶人却得意洋洋并没有受到惩罚。康德认为,要使德性”和幸福不但不产生矛盾,而且相互间还能达到完全和谐的至善,这就需要借助于宗教信仰。

  在康德看来,至善不是把至上的善的道德独立于人的感性生活之外,它的圆成还有待于与德性相配称的幸福,“最高圆满”的至善是至上的善的道德与充量的幸福的极完满的配称一致,它具有终极价值。这种终极的价值较实践理性所构建的人类终极理想与价值要更富有圆满性。但是至善在感性经验世间永远不可能得到实现,只有在自由、灵魂不朽和上帝存在的公设中才能保证至善的实现。

  从意大利文艺复兴到十八世纪的启蒙运动,西方人文意识的主导方向是认可人的肉体感受必然导致幸福。这种幸福价值的至上化,曾有效地中击了“他律的神学的道德,但却因此带来一个严重后果,那就是对基督教的全面批判导致了信仰的失落及道德神圣感的逐步缺失。作为理性的启蒙者,康德既肯定了启蒙运动者提出的基于肉体感受的幸福”的价值,同时又痛心理性人在物欲、肉欲中丧失本真,因此期望提出一个联结二者并便幸福受制于德性的至善,这样势必也就将关于“上帝存在的信仰引入到了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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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基于康德伦理思想建构理性和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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