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一种新形式政治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综合论文发布时间:2013-12-06浏览:

  菲洛帕特罗斯继续指出,国家所有省份的完整直接影响到国民。他问道:你没看到,如果政府丧失这些省份,它将因此变得衰弱不堪,随之丧失它从这些省份已经获取的资源,而不能在必要的情况下像现在这样有助于你吗?

  民族主义是19世纪初产生于欧洲的一种学说。它自称要为适当的人口单位作出独立地享有一个自己的政府的决定、为在国家中合法地行使权力、为国际社会中的权利组织等,提供一个标准。简言之,该学说认为,人类自然地划分为不同的民族,这些民族由于某些可以证实的特性而能被人认识,政府的唯一合法形式是民族自治政府。这一学说非同寻常的胜利是这些观点已被普遍接受,并被认为是不言而喻的,民族一词已被民族主义赋予某种直到18世纪末还远末具备的内涵和共鸣。这些观点已被牢固地纳入已为世界通用的西方政治语汇之中。

  但是,现在似乎自然的东西曾是人们所不熟悉的,需要论证、说理和提供多种证据;似乎简单明了的东西其实是晦涩、深奥的,某些环境导致的结果现在已被遗忘,给予关注的只是学术界,各种形而上学体系遗留的问题往往是不一致的,甚至是相互对立的。为了阐述这一学说,极有必要探讨欧洲哲学传统中某些思想观点的命运,以及它们是为何在这一特定时期逐渐处于支配的位置的。

  如同人类的种种命运一样,这些思想观点的命运在很大程度上像取决于它的自身的价值和特性一样,取决于突发事件。如果说民族主义学说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逐渐流行开来的话,那么,这不仅是哲学家们的辨论所带来的结果,而且是那些赋予这些哲学问题直接和明显的意义的事件所带来的结果。欧洲18世纪所流行的启蒙时代的哲学理论认为,世界受一个统一的、永恒的自然法则所支配。人类运用理性可以发现和理解这一法则,如果按照其规定来安排社会,这个社会将获得自由和幸福。这一法则具有普遍性,但这并非意味着人与人之间不存在差异;而是意味着存在某种对所有人来说比任何差异更为重要的共同的东西。它可以这样表述,所有的人生而平等,他们有生活、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或者说,人类处于两个最高统治者统治之下,即痛苦和幸福最佳的社会安排是将幸福提高到最大限度,将痛苦降低到最小限度。无论以哪种方式对该学说加以描述,都可从中得出特定的结果。依据这种哲学观点,国家是一种个人的集合体,这些人生活在一起,以便更好地保护他们自身的幸福,统治者的职责是,使用可以被理性决定的手段,为他们版图内的居民带来最大的幸福而实行统治。这就是将人们联合在一起,并规定统治者和国民的权利和职责的社会契约。这不仅是宣称这种观点具有普遍有效性的启蒙思想家的观点,而且是开明专制主义的正统学说。

  依据这一学说,开明的统治者调整其国民的经济活动,为他们提供教育,关心他们的健康和卫生,提供一致的和高效的法律公正,并且,总的说来,使自己关注于其国民的福利(如果需要甚至可以与国民的愿望相悖)。因为一个国家的显赫是其统治者的光荣,而且,一个国家获得显赫声誉,只能是与其人口和他们的富裕程度相称的。在这个意义上,便不难理解普鲁士腓特烈大王(Fredrick the Great ofPrussia)的名言,即国王是国家的第一仆人。腓特烈本人所写的,以阿纳皮斯特曼和菲洛帕行罗斯通信的形式编排的小书《爱国信札》(Letters on the love of the Fatherland)可以揭示这些观点。作者试图展示对祖国的爱是一种理性情感,并试图批驳那种属于某百科全书派的观点,即,因为地球是我们人类的共同居所,因此圣贤之人必须是一名世界公民。

  当然,菲洛帕特罗斯承认,人类皆兄弟,应该彼此爱戴;但是,这种笼统的仁慈本身认为有一种更为紧迫和更为特殊的责任的存在,这种责任是针对个人通过社会契约与之联系的某一社会而言的。菲洛帕特罗斯对阿纳皮斯特曼说:社会的好处就是你的好处。认识不到这一点,你便要被牢牢地缚于你的祖国,以致你既不能孤立于、也不能脱离你的祖国,并感觉不到你的错误的后果。如果政府快乐,你便享受繁荣;如果它蒙受灾难,它的不幸将殃及于你。与此类似,如果国民真正富裕,统治者就是成功的,如果国民贫穷不堪,统治者的情况就是令人遗憾的。因此,热爱祖国不是纯粹的理性概念,它是实际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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