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综合论文发布时间:2013-11-15浏览:次
摘要:台湾独立运动(简称台独运动或台独)现代是指在基于国民主权原则及台湾全体住民公民投票选择的条件下,建立主权独立国家台湾共和国的政治运动。台独运动的起源可以溯及至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但是,多数的学者认为战前的台独运动和战后的台独运动在性质上并不相同。文章发表在《政治学研究》上,是政治法律论文发表范文,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民族复兴 两岸分裂 国家统一 路向 “国际化”陷阱
在民族复兴的视野下理解两岸关系,两岸分裂是在民族复兴进程中,国共两种复兴路向斗争的后果,它本身就预设了国家统一的立场。因此,“台独”不但是对台湾政权的背叛,对其法律的违反,更是对中华民族和复兴大业的背叛。在为统一提供思想支持时,要警惕和避免“国际化”陷阱,重新回到历史-本土文化,从中汲取思想资源。统一祖国,必须坚挺中华民族的绝对主体性。
一、两岸分裂状态对国家统一的预设和立场
民族复兴是近代中国的最高使命。两岸国人共仰的孙中山就把民族复兴作为中华民族同时也作为国民党的最高使命(兴中会就提出了“恢复中华”)。在实现民族复兴的旨归上,两岸并无分歧。统一祖国是民族复兴的使命之一。因此,在民族复兴的视野下,我们可能超越政党、阶级的特殊利益,超越由特殊利益产生的狭隘视野和对问题的局限思考方式,获得对两岸关系的更符合历史真实的理解,获得中华儿女对中华民族的更大认同,获得中华儿女对民族复兴的更大热忱和对统一祖国的更大支持。
台湾与大陆的分裂在今天是一种事实,它是历史的产物,是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两党斗争的后果。
国共斗争不是民族与民族的斗争,不是地区与地区的斗争,更不是国家与国家的斗争,而是两条民族复兴路向之间的斗争,因此,国共斗争是我国内部的斗争。[①]理解国共斗争的本质,是理解两岸分裂的本质的关键。民族复兴路向在此也可以称作国家发展路向,它包括在民族复兴的旨归下对国家形态、国家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发展途径等等的设计。近代以来,在世界列强的侵略下,我国延续了几千年的发展路向被干扰、打破和中断。我国被迫重新考察、权衡、选择新路向,导致路向的转向。在转向中,志士仁人摸索出几种路向可能性。到了抗日战争胜利后,复兴路向集中在以国共为代表的路向上。
二、“台独”对台湾政权和民族复兴的背叛
1、民进党、陈水扁“总统”和台湾法律机关违反台湾法律
以民进党为代表的“台独”势力,既是对台湾政权的背叛,也是对中华民族的背叛。
台湾政权的目前政治建构和法律体系,都是坚持国家统一立场的。台湾政权颁行的《国家统一纲领》明确指出:“叁、原则:一、大陆与台湾均是中国的领土,促成国家的统一,应是中国人共同的责任。……”《国家安全法》(原名为《动员戡乱时期国家安全法》)第二条(集会结社之限制)之明确规定:“人民集会、结社,不得主张共产主义,或主张分裂国土。”
民进党(以及一切“台独”势力)抛出“台独”主张,分裂国家,直接违反了台湾政权的现行法律。因此,按照台湾法律,必须对民进党(以及一切“台独”势力)绳之以法。
根据台湾法律来衡量台湾的某些对待国家统一的行为,有如下一些行为违法:
第一,民进党违法,违背了《国家安全法》之第二条之不得“主张分裂国土”之规定。
第二,陈水扁是非法竞选“总统”,因此非法当选“总统”。[⑦]
三、民族复兴是国家统一的合法性基础
民族复兴是中华民族自近代以来的最高使命。与历朝历代的中兴相比,民族复兴直接应对、挽救由于外国的入侵引起的军事、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危机。民族危机表现军事上被侵略、领土上被分裂、经济上被剥削、[⑧]政治上被压迫、文化上被同化的危机状态。民族复兴就是要摆脱这些危机状态。
虽然两岸分裂直接是两种路向之争的后果,但是,之所以要寻找新路向,却是因为外国入侵引发了民族危机。回溯历史,两岸分裂正是民族衰微、无法有力反击列强入侵的表现。没有外国侵略,就没有今天的两岸分裂。
民族复兴是中华民族的最高使命,并且是远未完成的使命。国家统一蕴涵于民族复兴大旗之下的具体使命之中,民族复兴是国家统一的终极合法性基础。民族复兴对于中华民族来说,是天命,是没有根据的,它自身就是一切的根据和基础。民族复兴,就是中华民族的最高之法,就是中华民族的最大利益。国家的一切努力,都必须接受民族复兴使命的合法性检验,都必须指向民族复兴,为了实现民族复兴。在抗日战争中,本来相互视为仇寇的国共两党,能够在相当程度上放弃放弃党派之争,就是因为在民族大义面前,各种具体的斗争都是次要的。
四、大一统:国家统一的王道合法性
在历史上,中华民族屡遭分裂之患,反分促统是中华民族的基本诉求。中华民族也形成了一套反分促统的思想。在历史上,道学的大一统思想为反分促统提供合法性基础。
“大一统”之“大”不是大小之大(形容词),而是尊大之大(动词),即推崇的意思。“一统”不是今天的整齐划一意义的统一,“一”是元,指道;“统”是始,有统率之意;“一统”就是元始。“大一统”是指推崇王道,而不是指行政或者政令的整齐划一。[12]
大一统思想正是形成于董仲舒,但其渊源早在董仲舒之前。周代及其以前的封建制度就是大一统的具体实现。“封国土,建诸侯”,是由以天子为代表的中央的分封,它本身就是中央的统一行动,是王道大一统的展开。孔子曰:“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则政不在大夫;则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论语·季氏》),这也是大一统思想的渊源之一。董仲舒阐释了大一统思想,是要为国家政治的合法性建立一个的形上根据,并从这个根据出发建立一个普天之下的公共交往平台,各种具体的思想、风俗、政治建构等等,都可以在此平台之上和而不同。一个国家必须有一个基本的公共交往平台。
五、警惕和避免“国际化”陷阱
警惕和避免合法性建构的“国际化”陷阱
在民族复兴视野下,我们应该重新理解合法性问题。
首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国号的中央政府的合法性,不是任何国际力量赋予的,而是中华民族及其人民自己赋予的,是中国人民通过自己的选择,放逐了国民党政权,授命共产党,把实现民族复兴和正德利用厚生的希望和重任嘱咐给了它,并由之组建了新的中央政府,以之为核心领导力量。[16]所以,中央政府的正统地位或者合法性是由中华民族自行赋予的,中央政府所合的法,不是别的,乃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中央政府所合的法,决不是国际法。[17]任何国际组织是否承认中央政府的正统地位对于中华民族来说不是根本的。[18]国际组织是否承认中央政府的正统地位,只可能通过影响中国的国际环境来影响民族复兴的具体进程。虽然中国在科技等方面的国力还比较落后,在一定程度上需要研究、借鉴外国的先进科技等工具加速民族复兴进程,但是,民族复兴的根本途径是自力更生。
其次,统一国家的合法性基础也是民族复兴,而不是任何国际法。我们前面谈到,两岸关系完全是国内事务。
六、外国干涉的根据、方式和可能性
在处理两岸关系上,我们必须坚挺绝对主体性。我们不希望、不害怕并坚决反对外国(势力)的干涉,这是我们的坚决态度。但问题是:外国一定要强行干涉,我们怎么办?
譬如,鸦片战争、甲午战争、抗日战争等等,无一不是中华民族不希望的,无一不是中华民族义愤填膺而坚决反对的,但是,愤怒归愤怒、反对归反对、侵略归侵略。列强何曾理会中华民族的愤怒和反对了?问题不是靠愤怒所能解决的。
外国为什么欲图干涉两岸关系?其根据是什么?答曰:其根据是利益,绝对不是为了维护正义、自由、民主。
如果美国、日本等真是为了正义,那么,它们就不应该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不应该与台湾政权断交,而应该继续支持台湾政权。
七、从康熙统一台湾看国家实力是统一的根本保证
美国的强大,这是事实,是我们必须正视的。如果美国要强行干涉中国内政,引发战争,这决不是仅仅靠粉身碎骨浑不怕和义愤填膺就能解决问题的。我们当然必须愤怒、勇敢、坚强,但是愤怒、勇敢和坚强必须转化成富国强兵的驱动力,再转化成现实的强大实力才是有效的。否则,粉身碎骨和义愤填膺的结果仍然只是粉身碎骨和义愤填膺。面对这种基于利益而行动的暴力,没有什么道理好讲的,一切道理和理念都是自欺欺人的,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富国强兵,具有抵抗外国暴力的实力,并具有遏制、歼灭这种暴力的实力。
以史为鉴,从康熙统一台湾可以明白这一点。当时的情势,我们应该关键的两个方面。第一,大清王朝日益强盛,大体能够正德利用厚生,并能秉承中华文化,民心相向,人民认同了大清王朝的正统地位,大清就成为中国的中央政府。[26]同时,南明政权根本无力与中央政府抗衡。第二,没有外国势力干涉两岸关系。虽然曾有荷兰人盘踞台湾,已经被郑成功驱逐了。而郑成功能够驱逐荷兰人,最终依靠的仍然是军事实力。从郑成功驱赶荷兰人可知,外国势力不是不想霸占台湾或者干涉中国内政,而是没有足够的实力。因此,第二条又回到了第一条,国家强大是实现国家统一的保证,尤其是在今天的以西方列强的意志为主导的,以弱肉强食为本质的丛林规则亦即世界秩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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