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网络民主和中国式民主政治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综合论文发布时间:2013-11-09浏览:

  【摘要】互联网的出现使社会的传播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网络成为现实政治的载体。网络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具有调节功能,为政务公开、民众参政议政提供了平台,成为民主决策的有效渠道,发挥着强大的社会监督功能。党要创新对网络民主的引导方式,有效引导网络民意。

  【关键词】网络民主 调节 监督 引导

  伴随着互联网的出现,社会的传播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在中国,这种传播方式的变革带来了革命性影响,成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特色。互联网已经成为老百姓参与政治生活、表达利益诉求的常见渠道。确切地讲,互联网原本是虚拟的世界,可是虚拟的世界反映了现实政治生活,成为现实政治的工具、载体。所以,中国特色的名词——“网络民主”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

  网络民主对中国政治生活具有独特的功能

  网络具有调节功能。任何社会都有各种情绪、不满需要发泄,这种情绪不一定是政治性的,但可以影响公权力与民众的关系,任何国家都不能不重视。在西方,社会的不满往往通过政党轮流执政来调节,所以多党制在西方社会被称为社会情绪的缓冲阀、调节器。在中国政治体制下,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社会结构分化不大,社会调节器的必要性不是那么强烈。但在今天,社会阶层结构、社会价值观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处于急剧转型时期。在这种状态下,人们的心理需要一定渠道缓冲,社会情绪需要以某种方式宣泄。博客、论坛等等,在客观上就承担起社会情绪的缓冲阀、调节器的功能。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对待网络上的情绪发泄,需科学分析。在各种各样的发泄中,有的纯属个人情绪的宣泄,有的的确反映了某种社会问题。当下中国社会各种群体性事件中,过去参与者多是直接利益相关者,但近年来“无直接利益相关者”却大量地卷入群体性事件中,甚至成为事件的主力。这是某种社会心理的反映,与当下社会结构分化有关。在社会转型以及利益群体博弈的背景下,有的人原有价值观随之消解,或扭曲;有的因遇困难暂时无法解决而生出怨气;有的因出现消极腐败现象而对党和政府的认同度下降;有的人只是一种简单的从众心理等等。由于种种原因形成的心理冲突、心理不满需要有发泄的渠道与机会。因此,对待博客和各种“恶搞”,只要不触及政治上、法律上的底线和道德上的底线,似应以宽容的态度容忍其存在。事实上,在多元的社会,在尊重宪法、目标一致的前提下,媒体需要有一定的包容性,使各种不同利益群体的不同利益诉求,有特定的表达平台和通畅的表达渠道,能够反映到决策层。这恰恰可以缓冲各种社会矛盾,稳定社会局面。如果缺乏包容性,过于刚性,不能把各种意见、正当的利益诉求包容在制度化的表达渠道中,反而易于使某些非主流意识形态演化为“反主流”意识形态,造成社会秩序的紊乱。

  政务公开、参政议政的平台。公开是民主的前提,是衡量执政党与政府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指数。首先,互联网的发展为政务与党务公开提供了最便利的途径与手段,可以在最短时间内以最快的方式把需要公开的事项传递到任何一个城市与村庄。在基层农村,笔者曾看到某些乡镇把村务、特别是村级财务收支的明细账输入电脑,任何人都可以前来查询、质疑,以利于群众监督。其次是实现公民权利、参政议政的有效途径。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人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如每年“两会”之前均有大量网民通过互联网向“两会”建言献策,温家宝亦曾查看网民的意见与建议。第三是可以成为政治沟通的手段。互联网在中国刚刚兴起的时候,一些基层党组织就通过网络开展党的活动,如发布活动信息,上党课,交流思想。当然,从通过网络开展党的活动来说,仍有相当大的空间可以利用。比如,建立上下沟通机制,通过互联网,超越时空限制,实现领导者与群众的互动,真正形成上下良性互动的局面。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已经被人们所认同,从党和国家领导人到各级领导者,通过互联网与网民互动已经不是罕见的事情了。但是,实践中,有些地方和部门仅仅把网络交流作为一种“形式”,并没有真正起到互动作用。因此,对政治沟通来说,还有很大的改进余地。

  民主决策的有效管道。这里所说的民主决策是指公民参与到公共事务决策过程中来,特别是参与到政策过程中的讨论、意见表达环节中来。在社会利益单一的背景下,政策过程的主体是各级党政机关,民众的参与诉求并不强烈。而社会利益多元时代,人们的个体意识增强,民主、人权意识强烈,各利益主体都试图影响公共舆论,并进而影响决策。并且由于利益多元,造成对民众的利益诉求、信息需求都呈现出多样化、碎片化、海量化的发展态势,而互联网恰恰提供了这样的机会与空间。仅从各大网站的博客作者来看,既有下岗工人、农民工、学生等普通市民,也有社会名流、政府官员、企业家。在这一背景之下,网络的“民意”虽然不能替代全体公民,但也可以折射出社会的千姿百态。实际上,人大的物权法、劳动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方案、教育改革的中长期规划,都已经通过网络在全民中征求意见,特别是物权法的制定,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可——即“过程公正”。网络征求意见已经成为民主决策的重要管道之一,而且是低成本、快捷的民意表达管道。

  具有强大的社会监督功能。网络作为新兴媒体,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监督作用已经初步显示出来。中国网络媒体先后出现的“孙志刚事件”、“华南虎事件”、“躲猫猫”事件、“房地产局长天价烟”事件等,都可以视其为网络监督的经典案例,其特点一是形成了强大的公共舆论场,二是真实地推动了事件本身的发展,三是具有特定的威慑力。而这些效果,都是传统媒体难以达到的。当然,网络监督也有其潜在的风险,亦有可能侵害公民的个人权利。但是,网络监督对于公权力的行使、运作来说,却是中国当下政治体制下的必要而重要的补充,是社会化监督的载体与表现形式。尽管当下法制不健全,也会造成某些“冤假错案”,但是,这一问题归根结底要通过健全法制来解决,而不是“一刀切”地把网络监督予以封杀。

  创新执政党对网络民主的引导方式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网络民主既然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一大特色,当然也存在党在政治上的引导问题。但是网络毕竟不是传统媒体,需要转变理念,创新引导方式。

  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创造提高人们对党的领导心理认同度的社会基础。党对社会、对民众的引导,直接目的就是为了获得人民的心理认同。而只有当社会现实与理论的反差不矛盾冲突时,才会有真正的心理认同。民众对党的引导的认同取决于党的各项实际工作,取决于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政治基础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取得的经济建设的成就已经被人们认可,但由于社会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人们的认同度还有一定影响。因此,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对提高人们的心理认同度十分重要。

  与时俱进,以党的科学的指导思想引领国家与社会意识形态。互联网折射出的社会价值观五花八门,是多元社会的观念反映,党负有引导之责。历史与现实都表明,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作为,首先取决于意识形态本身是否科学,理论是否彻底,是否反映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意志。因此,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发展党的指导思想,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不断为之注入新鲜的思想,既顺应时代潮流,又符合人民意志,是使党的指导思想具有活力,并得到人民群众拥护的根本之道。

  坚持民主与法治原则。对于在国家意识形态中不占主流地位的社会意识形态,无疑需要受到主流意识形态的指导与制约,但是,指导与制约的基本方式是以宪法和法律为基本依据,对其进行整合与规范。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和必然反映。

  以开放、宽容的心态对待网络文化,实行分类指导。我们可以把因互联网兴起而衍生的各种现象统称为“网络文化”。在网络文化中,根据分类标准的不同,又可细分为多种形式。在政治类信息中,强调其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对某些娱乐信息则强调其健康、守法;对于私人博客,则强调其社会道德等等。对于流行的“恶搞”,需要有一个辩证地分析。中国生动活泼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需要有表现的窗口。分类指导不仅必要,而且还要求政治体系本身以积极的态度、民主的心态来分析问题。

  实事求是,创新引导方式。执政党和国家权力机关对于网络的引导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不断发展变化的。比如,变单一性为多样性。即意识形态宣传内容,应分清党内与党外的不同需求,适应各不同社会阶层需要,实行分层次宣传。再如,变强制性方式为引导方式。在人们实现个人利益途径和手段日益多样化、可以不依赖于党组织而实现个人价值的时代,对人的思想意识采用强制性手段,只能产生表面认同而非心理认同,因此,用引导、疏导的方式胜于强制性方式。又如,变以行政权力为主的方式为说服教育的方式。如前所述,党对意识形态的领导,简单说来,是思想对思想的引导,权力的作用往往有用但有限度。人们对一种意识形态的认同,更多的是基于对其科学性、对其是否反映了自己的意志而形成认同、认可的,因此,以平等沟通的方式来影响人的思想,效果好于权力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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