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综合论文发布时间:2013-11-08浏览:次
论文摘要:以人为本是实现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以人为本是前提、是价值目标,也是必然选择;以人为本对和谐社会的构建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它不仅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统一性,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出发点。本文的研究工作对于探讨以人为本对和谐社会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的指导价值。
论文关键词:以人为本,和谐社会,价值目标
引言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在发展过程中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科学发展观的提出,进一步明确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深刻揭示,为我们继续推进改革、谋划发展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而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它是一种注重人人平等、尊重人权、尊重个人的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是一种注重民主、协商和服务的现代执政方式;是一种具有融合凝聚功能的共同价值观。因此,构建和谐社会的第一要义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本文拟对以人为本对和谐社会构建之间的关系做一点简单的探讨。
一、以人为本与和谐社会
(一)以人为本的内涵
胡锦涛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这就说明,我们党提出的以人为本,其实质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坚持人民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主体地位,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要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就要在坚持全国人民改变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关心每个人的利益要求,体现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和人文关怀,满足人们的发展愿望和多样性的需求,尊重和保障人权;就要关注人的价值、权益和自由,关注人的生活质量、发展潜能和幸福指数,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二)和谐社会的内涵
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其中,“民主法治”是指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是指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是指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是指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是指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努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和全面发展。
(三)以人为本与和谐社会的关系
十六届六中全会基于对当前形势任务的全面分析和科学判断,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其中,坚持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原则之一。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就是要把不断满足人的全面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根本出发点。人类生活的世界是由自然、人、社会三个部分构成的,以人为本的新发展观,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寻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总体性和谐发展。
和谐社会,就是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用社会学的术语来表达就是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社会。坚持以人为本的着眼点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着眼点是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而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的全面进步是同一历史进程。这不仅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也符合人类寻求自我解放的理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互为基础、互为前提。《决定》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贯彻“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坚持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这些都是立足于当代中国实际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二、以人为本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一)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
从社会理性实践功能看,构建和谐社会要采取一种理性的科学方法准则和态度。马克思曾讲到“未来社会是这样一个社会,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无疑是一种和谐社会,建立于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其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当然是社会理性的最高境界。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发展水平远未达到建设共产主义社会的水平,这一阶段和谐社会的理性设计与控制具有特殊性,和谐社会的构建是社会主体把握社会自然过程基础上的自觉实践。因此,在根本原则上,构建和谐社会要坚持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和谐社会发展方向,实现有意识的、自觉的和谐社会的建设。
我们从社会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历史经验教训中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漠视人和不重视“以人为本”这一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是社会主义建设出现挫折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而,必须把推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把以人为本作为社会主义的一种基本价值。因此,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
(二)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目标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关键的就是要使社会主义社会人们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特别是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协调,使全体人民“各得其所”。而要协调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就必然有一个价值目标的问题。笔者认为,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目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原则。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社会,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价值原则的以人为本,它是建立在群众史观基础上的,是以确认人民群众作为历史创造者、作为国家和社会主人翁地位为前提的。其次,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价值标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一价值标准,是以人为本这一价值原则的具体化。最后,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目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能够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满足和人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的社会。因此,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目标,是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原则和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价值标准的必然结果。
(三)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长期以来,人们把发展仅仅理解为经济增长,并把国内生产总值看成衡量一个国家发展的惟一指标。然而,单纯的经济增长并不能解决经济社会的许多严重问题,经济发展必须与社会进步相协调,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是为了人,只有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才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才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社会知识角度看,构建和谐社会要适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通过各种途径,增强社会知识的传播与普及,提高公众的科学知识水平,使人们形成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意识,特别要增强人们对社会发展的忧患意识、创新意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社会发展观也发生了深刻变革,即从增长理论到发展理论再到后来的可持续发展理论。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为可持续发展战略注入了新的内容,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的本质和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也体现了当代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趋势。
三、以人为本对和谐社会构建的影响
(一)以人为本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统一性
科学发展观是从发展理念、思路和模式等方面促进社会发展,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则是从社会关系和状态等方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成效。因此,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正确的社会发展路线,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之中。具体而言,我们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辩证统一的,其内在统一性主要表现在统一的价值取向。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价值取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离开了科学发展观所坚持的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就失去了正确目标、前进方向和动力源泉。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使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竟相并发。同时,人是社会的主体,社会和谐,关键在人。树立以人为本的意识,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因此,从目的范畴来看,落实科学发展观,其基本价值取向,是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的,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才能使全体人民和谐相处,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
(二)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出发点
以人为本作为党的一种现代执政方式,就是在执政和行政过程中,要注重民主、协商和服务。这是在洞悉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以及总结党执政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而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是我们党的执政方式的一种升华。对社会主义的认识达到什么程度,我们对“人”的认识和态度也就达到什么程度。根据这种认识,我们便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把以人为本作为当代中国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把以人为本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出发点,这不仅彰显了人在社会主义社会的主体地位,还确立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它既告别了“以物为核心”的时代,又继承了时代的精髓;它既开辟了一个“以人为核心”推进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阶段。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必须科学地理解和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原则;必须把依靠人作为根本前提,把提高人作为根本途径,把尊重人作为根本准则,把为了人作为根本目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牢牢把握住以人为本这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
(三)以人为本能处理好人民群众的内部矛盾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内部矛盾也不断出现新情况、新变化、新特点,各种经济利益矛盾也凸显出来。如何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妥善解决改革中因利益调整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具体利益与根本利益的关系,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只有坚持以人为本,从尊重、理解、爱护和关心人的角度出发想问题、办事情、做工作,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才能摸清人民内部矛盾的症结,找到化解的办法。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同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起点是以人为本,是在于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并不是一种空洞的、抽象的政治口号,它是由各方面的具体利益构成的,具体表现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制度设计上,反映在政策、法规和实际工作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进行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把检验发展的标准从以是否有利于经济发展转变为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使以人为本真正落实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制度和法律之中。
四、总结
综上所述,以人为本是党中央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指导方针。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按照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未来中国共产党的发展方向。因此,可以说,以人为本就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观。因此,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要进一步推动构建和谐社会与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良性互动,形成一个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 库桂生.坚持以人为本当前要着重把握的几个问题[J].中国社会发展战略,2009年第1期
2 张静.以人为本与构建和谐社会[J].南阳师范学院学报(科学社会版),2008年第2期
3 胡长生.在和谐社会中贯彻落实以人为本[J].求实,2008年第11期
4 刘琼华.以人为本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N].泉州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第11期
5 隋志坚.正确把握以人为本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J].宁夏党校学报,2009年第5期
期刊VIP网,您身边的高端学术顾问
文章名称: 浅析以人为本对和谐社会构建的影响
文章地址: http://www.qikanvip.com/lunwen/zonghelunwen/2013/1108/98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