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知识论文范文为何要重视单位卫生知识培训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临床医学发布时间:2014-08-08浏览:

  论文摘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与控制、对人体作用途径及中毒表现、接触限值等知识的缺乏,会导致注册安全工程师无法有效地预测、识别和评价危害状况,不能及时发现安全生产事故的潜在诱因,无法保证劳动者的劳动安全,最终将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参加培训的中小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管理与技术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他安全类别)349人,均为周期内首次参加职业卫生相关知识培训。

  1.2方法

  自填式问卷调查。分别于培训前后使用内容相同的试卷进行测试。内容分为用人单位职责、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基础知识和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等相关知识。

  1.3统计学分析

  应用EpiData3.1软件建立数据库,进行数据双录入和核查;应用SPSS16.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基本情况

  参加培训人员共349人,培训前发放并回收试卷341份,培训后发放并回收问卷336份,在培训前后都有测试的作为有效试卷,共计328份。有效试卷显示,参加培训人员中男性239人,占72.9%;30岁以下、30~39岁、40~49岁、50岁及以上组分别为9人、129人、109人、57人,分别占3.0%、42.4%、35.9%、18.8%,24人未填写;大专及以下、大学本科、硕士及以上文化程度者分别为42人、185人、63人,分别占14.5%、63.8%、21.7%,38人未填写。

  2.2用人单位职责用人单位职责

  相关知识共涉及12道题,题目分别是:(1)“三同时”的原则;(2)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检测系统正常运行;(3)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4)公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5)对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给予适当岗位津贴;(6)劳动合同中应写明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待遇等;(7)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防护用品;(8)用人单位应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9)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10)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并妥善安置;(11)非法用工单位对其患职业病的职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2)工会组织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培训前对用人单位职责相关知识的知晓率为54.0%~98.8%,经培训后的知晓率为80.2%~99.7%,题目序号为1、2、8、9、12等知识培训后的知晓率,与培训前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或P<0.01)。见表1。2.3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相关知识共涉及8道题,题目分别是:(13)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目的;(14)健康检查依据的技术规范为GBZ188-2007;(15)从事粉尘作业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的必检项目;(16)苯作业工人的健康检查的目标疾病及禁忌证;(17)由政府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18)职业健康检查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19)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复印件上签章;(20)当医疗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并告知劳动者及用人单位时,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诊断。如表2所示,培训前对职业健康检查相关知识的知晓率为27.8%~98.2%,经培训后的知晓率为80.2%~99.7%。职业健康检查所有知识培训后的知晓率均较培训前提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或P<0.01)。2.4职业病诊断职业病诊断相关知识共涉及8道题,题目分别是:(21)劳动者怀疑得了职业病,要去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22)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地住进行职业病诊断;(23)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的种类;(24)职业史是进行职业病诊断的重要前提条件;(25)用人单位承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26)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27)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28)职工被诊断为职业病,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表3所示,培训前对职业病诊断相关知识的知晓率为73.3%~98.2%,经培训后的知晓率为80.2%~99.7%,序号为21、22、23、24、25、26等知识培训后的知晓率较培训前提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或P<0.01)。2.5基础知识和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基础知识和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相关知识共涉及16道题,题目分别是:(29)职业性危害因素定义;(30)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职业性疾患主要取决于接触浓度(强度)和时间;(31)尘肺病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预防尤为重要;(32)生产性毒物进入人体最主要的途径;(33)毒物一次或短时间内大量进入人体后可引起急性中毒;(34)不能引起窒息性中毒的毒物;(35)一氧化碳不属于单纯窒息性气体;(36)苯作业工人的白血病属于我国法定职业病;(37)苯的慢性毒作用主要表现;(38)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采样规范为GBZ159-2004;(39)消除毒物是预防职业中毒的根本措施;(40)不适用于生产性毒物危害治理的方法———降温;(41)每周工作5d,接触连续性噪声的8h等效声级接触限值;(42)防治噪声危害的根本措施;(43)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44)对电离辐射起到防护作用的措施。如表4所示,培训前对基础知识和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相关知识的知晓率为3.8%~96.6%,经培训后的知晓率为57.1%~96.9%。序号为30、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等知识培训后的知晓率较培训前提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

  3讨论

  注册安全工程师于2002年在我国大陆正式实施,作为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的中坚力量,加强对其继续教育工作,对企业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至关重要。我国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主要考核安全生产相关法律、管理知识、技术及相关案例,涉及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的知识相对较少[5]。本次调查发现,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三同时”的原则、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岗位津贴、合同、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病病人的管理与赔偿等方面的责任、职业病诊断相关知识较为熟悉;但对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监测系统有效运行等知识不够熟悉,在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等知识方面尤为欠缺,但在培训后均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培训前对“职业健康检查由政府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用人单位应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等知识的知晓率较低,反映出注册安全工程师对《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掌握不足,可能是造成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健全率较低,未按要求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未建立并妥善保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的原因之一[6]。应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培训前对“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目的”、“从事粉尘作业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的必检项目”、“苯作业工人的健康检查的目标疾病及禁忌证”等方面知识的知晓率较低,势必造成用人单位对职业健康检查的忽视与怠慢,导致不能及时发现职业禁忌证或早期职业病[7],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造成身体和经济上的损失。注册安全工程师作为职业病预防的主要技术人员及企业宣讲人,对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禁忌证等认识的缺乏,将造成劳动者认知缺乏,使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注册安全工程师在企业中承担着预测、识别和评价危害状况,开发危害控制设计、方法、程序和方案,为其他人员就危害控制和危害控制方案提供建议,测量、审核和评价危害控制和危害控制方案等重要工作[8]。应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防治能力的培养,使其成为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中坚力量。《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和《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继续教育作出明确规定。有研究表明,通过教育、训练等提高职业卫生知识水平后,能有效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9-10]。通过本次培训,注册安全工程师对职业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职业健康监护与职业病诊断、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相关知识的知晓率均有一定程度的提升,但在职业病危害的特点与预防控制等方面仍较薄弱,可作为今后继续教育的重点。应进一步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的力度,尤其是增强职业卫生与劳动保护知识的培训工作,以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我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起步较晚,制度尚待完善。应切实保障对他们的继续教育工作,加强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完善知识体系,降低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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