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计算机应用发布时间:2013-12-04浏览:次
第86号公告把软件生产企业所发生的软件费用分别确认为长期资产(软件生产成本)、流动资产(软件存货费用)和当期费用(研究与开发费用、软件其他费用),确认标准有三个:一是技术可行性的取得,这是最重要的确认标准,用以判断所开发的软件是否构成正式的成熟产品,决定了后期费用是否资本化;二是待售状态的成立,决定了软件费用计入长期资产还是流动资产;三是已售状态的成立,决定了软件费用计入流动资产还是期间费用。
一、计算机软件的产品特点
随着计算机的广泛使用,软件产品日新月异、层出不穷。我国目前还未对计算机软件费用问题颁布具体会计准则,如何合理核算软件生产企业的计算机软件费用,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会计课题。软件产品不同于一般物质产品,它是一种知识产品而独具特性,软件产品对会计核算有实质影响的产品特点主要有:
1、产品研究开发与生产过程浑然一体。软件产品的研制与生产往往密不可分,产品研制成功则意味着产品生产基本完成。这就给产品生产过程的判定留下疑问:何为软件的生产过程?软件的设计、研究开发活动创造了产品的使用价值,可称为软件的实质性生产;但软件的拷贝、复制、包装活动,又可谓是软件的批量性生产。生产过程认定的不同,所归集的生产成本也不相同。
2、产品费用支出的性质独特。软件研制、生产、销售的全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支出,按费用性质大致可分五类:(1)设计费用;(2)编译费用;(3)测试费用;(4)准备费用;(5)其他费用。软件产品的这些费用支出无不体现出知识产品的特性;外购原材料等物化劳动少,费用的技术含量高;开发设计等研制费用数额大、比重高,软件复制等批量生产费用花费少;如果软件没有开发成功,所发生的研制费用只能作为损失入账,无法确定产品成本。如此等等,决定了软件费用的核算涉及面广,费用不易合理确认与核算。
3、产品的资产归属不易划分。对软件生产企业来说,所开发的软件是属于正常产品性质的流动资产,还是专利产品性质的无形资产,这是一个模棱两可的问题。总的来说,软件产品基本上是符合无形资产特征的,但软件生产企业的主营产品业务是生产和销售软件,如果把软件产品确认为无形资产,岂不是企业主营的是产销无形资产?软件产品的资产归属不同,将直接影响软件费用与收入的配比,影响软件费用的补偿。
二、软件费用的确认与核算
可供借鉴的核算规范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86号公告《对出售、租赁或以其他方式上市的计算机软件成本的会计处理(FASB,SFAS NO.86),该公告按费用的核算方式不同,将计算机软件费用划分为四个费用项目:
1、研究与开发费用项目。包括软件设计费用,取得技术可行性之前的编译费用和测试费用,为取得技术可行性而发生的申请费用。凡技术可行性取得之前所发生的软件费用,均计入研究与开发费用项目,研究与开发费用作为损失直接由当期收益补尝。
2、软件生产成本项目。取得技术可行性之后发生的编译费用和测试费用归入软件生产成本项目,确认的标准是技术可行性的取得,取得了技术可行性则意味着产品研制成功,费用不再计入研究与开发费用项目。软件生产成本项目资本化为无形资产,并按适当的摊销方法分期摊销。
3、软件存货费用项目。用于使软件产品处于待售状态而发生的软件准备费用,包括软件复制拷贝费用、软件文档费用、培训资料编写费用、软件包装费用等等。软件存货费用的确认标准为产品实质性调试工作是否完成,软件是否处于待售状态。当软件产品已经准备就绪,即可交付客户时,待售状态成立,软件费用不再计入生产成本项目。软件存货费用在软件产品销售时转作销售成本,由各期收益补偿。
4、软件其他费用项目。指软件售出后所发生的售后服务费用,如软件维持费用、软件支持费用、其他杂项费用等后续费用。软件其他费用项目的确认标准是销售是否成立,当软件已经被出售、出租或以其他形式上市后,所发生的费用计入其他费用项目。软件其他费用于发生时列作期间费用,由当期收益补偿。
至于外购软件再销售给其他顾客,所购入的软件可能有三种用途:或作为单独的产品出售,或作为软件产品序列的一部分配套出售,或将外购软件用于本企业软件产品以外的其他产品上。不论哪种情况,自创软件的核算处理方式都适用于外购软件,重要的确认标准也是技术可行性的取得。当外购软件已具备技术可行性时,不论哪种用途都将软件购价资本化为软件生产成本。当外购软件尚不具备技术可行性时,如果外购软件单独出售或配套出售,软件购价计入研究与开发费用;如果外购软件有其他用途,软件购价按各具体用途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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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计算机软件费用一个现实会计课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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