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区域金融风险的空间传染路径研究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金融发布时间:2019-12-06浏览:

  摘要:本文从经济四部门入手,基于区域内外两个角度对区域金融风险部门间的空间传染路径进行理论分析,并在合理测度中国区域金融风险的基础上,运用空间偏微分方法验证了上述路径。研究表明,中国存在企业部门—金融部门、政府部门—金融部门和家户部门—金融部门的区域金融风险传染路径,且由于家户贷款属于个人行为,金融机构向企业融资是市场行为,通过融资平台向地方政府融资存在行政干预,从而政府、企业和家户部门对区域金融风险的影响存在差异性,但从影响程度看,政府部门和企业部门是区域金融风险的主要传染源。此外,由于存在区域间政府竞争、技术知识溢出及资本、劳动力流动等区域间作用渠道,上述传染效应会被进一步放大。最后,从区域内和区域外两个方面对中国防控区域金融风险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区域金融风险;空间传染;经济四部门;空间偏微分方法

金融客

  一、研究背景

  目前,我国进入长期积累的金融风险易发多发期,各种不确定性因素、不稳定因素的冲击导致各类隐性风险逐渐显性化,防控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成为新常态下最严峻的挑战之一。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我国区域金融风险呈现形式发生着多样性变化,不仅表现为金融部门内部的风险,还突出表现为由于业务往来或复杂的债权债务关联导致地方政府部门、企业部门及家户部门风险对金融部门风险的传染。如2008年前后出现的山东海龙担保圈的违规担保,温州、鄂尔多斯和东营天信集团民间借贷等的非法集资形式,2017年前后出现的魏桥系事件和农民征信暴动事件,都在不同程度上表明政府部门、企业部门和家户部门对区域金融风险的影响不容小觑。在此背景下,基于经济四部门视角客观分析我国区域金融风险的空间传染机制,对于消除区域金融风险隐患和减少区域金融风险爆发可能性,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关于区域金融风险传染的文献汗牛充栋。梳理相关文献发现,根据学者研究金融风险传染的主体可将相关文献分为以下四部分。一是金融危机期间国家(地区)间的风险传染。学者们的研究证实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传染路径主要有以下两种:基于基本面传染的贸易渠道和金融渠道[1-3]和不能由经济的基本面传染解释,通过诸如风险厌恶、信息不对称、羊群效应和委托代理等投资者行为因素导致的金融风险在多国(地区)传染渠道[4-6]。二是不同国家(地区)间金融市场的风险传染。Luo等[7-9]证实了不同国家(地区)通过金融机构的跨市场投资、国际对冲基金以及信息传递和其他国家金融市场形成联动机制而产生金融风险传染效应,袁晨等[10-12]则证明了我国内部多个金融市场间的风险传染。

  三是金融机构间的风险传染。涂晓枫等[13]基于银行的影子业务视角,探究了银银、银信、银证、银保等之间的风险传染。邓超等[14-16]基于债券债务的复杂网络关系探讨了不同银行间金融风险传染,马德功等[17]基于影子銀行资金供给视角研究了商业银行间的金融风险传染,王丽珍[18]对我国保险业的再保险业务的风险传染效应进行了研究。

  四是不同省域之间的金融风险传染。王营等[19]基于我国2005—2014年数据验证了中国省际间区域性金融风险的高度关联性。但上述大部分的研究主要聚焦在不同国家、不同金融市场、不同金融机构以及不同省域间的金融风险传染,而作为经济运行主体的四部门,其间的债权债务链条错综复杂,政府部门、企业部门以及家户部门的行为必然会对金融部门的风险产生影响,因此从经济运行主体四部门入手,考察其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导致金融风险传染的研究有待进一步展开。宋凌峰等[20]的研究也验证了区域内“部门—部门”的金融风险传染路径,但并没有进一步检验区域外政府、企业和家户部门对本区域金融部门风险传染的放大效应。而近年来伴随着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持续推进,区域间关联日益加强,区域间的风险溢出不容忽视。因此,为了更好地探究金融风险传染路径,本文的研究既关注区域内政府、企业和家户部门对本区域金融部门的风险传染,也关注区域外政府、企业和家户部门对本区域金融部门的风险传染。

  从区域金融风险传染的研究方法上,早期的研究多是通过简单的Pearson相关系数法检验国家(地区)金融危机传染的可能性,由于该方法无法规避数据存在的异方差问题,也无法反映金融市场之间非线性关系,后来学者们逐渐引入越来越成熟的计量模型来检验金融风险的传染效应,如Baig等[21-23]利用Copula函数研究了国家(地区)金融风险的传染效应,Kelejian等[24-26]则采用空间计量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探究国家(地区)间金融风险的传染机制。本文借鉴了Kelejian等采用的空间计量方法,该方法在探究空间传染时具有很大的优势,既能够排除空间相关性和空间异质性对实证结果的影响,又可同时考察区域内外的共同影响。

  鉴于此,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是从经济运行主体四部门入手,基于其间债权债务链条变化,探讨区域内外政府、企业和家户部门对本区域金融部门风险的空间传染路径,包含区域内和区域外双重影响。对于以上问题的研究,理论层面丰富了金融风险传染机制的研究,现实层面则有利于更清晰地辨别金融风险产生的源头,遏制区域金融风险传染渠道,以防控、消除、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区域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二、区域金融风险的空间传染机制分析

  基于区域内和区域外两种角度对区域金融风险部门间的空间传染路径展开理论分析。两种视角下寻找区域性金融风险爆发的源头,能够比较全面、明确地发现区域金融风险的传染路径,防止区域金融风险演变为系统性金融风险,扩大危害。

  (一)金融风险部门间空间传染的区域内视角

  区域内视角主要是指通过分析区域内经济主体的某些可能导致区域金融风险产生的行为来分析区域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从两个角度整合分析:其一是区域内横向视角,例如区域内政府政策、企业运营、家户预期等因素,这些个体的经济行为必然会自下而上影响区域金融风险的爆发;其二是区域内纵向视角,主要包含区域内金融机构自身由于操作、审查等出现纰漏产生的风险,如信用风险或操作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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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我国区域金融风险的空间传染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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