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金融发布时间:2014-08-27浏览:次
摘要:至2007年底,我国目前城市集体企业、农村乡镇集体企业和乡镇个体与民营企业等非国有的中小企业的数量占全部注册企业数的99.8%,工业总产值和利税分别占到了60%和40%,提供了约85%的城镇就业机会,这说明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高速运转的助推器。与此同时,与中小企业的蓬勃发展不相对应的仍然是融资途径未能得到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现状
目前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可以用“内忧外患”来形容。“内忧”表现为中小企业间货款拖欠现象较为严重;中小企业投资规模逐年增加,而资金筹集渠道单一;中小企业的规模扩张普遍伴随着资金紧张的局面,并且受到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的直接影响。而“外患”则指的是目前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缺乏指导中小企业经济发展的统一法律;中小企业外源性融资主要依赖银行等金融机构间接融资,但又无法获得与国有企业一样的贷款条件、抵押、担保等各种信用环境;我国资本市场中股权融资门槛较高,中小企业进入股票市场的机会非常有限;证券监管部门对企业发行债券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和规模控制,中小企业几乎没有发行企业债券筹资的可能性。中国国家信息中心和国务院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等机构的调查显示,中小企业短期贷款缺口大,长期贷款更无着落。81%的中小企业认为一年内流动资金部分或者全部不能满足需要,60.5%的中小企业没有1至3年中长期贷款。融资渠道狭窄已成为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分析
1、中小企业自身融资需求的特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融资难的现状
中小企业融资有四个特性:第一,经营易受外部环境的影响;第二,实物资产少且一般流动性差,负债能力极为有限;第三,类型多,资金需求一次性量小、频率高,导致融资复杂性加大,融资的成本和代价高;第四,信息透明度极低,进而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非常严重。这几个特点使得中小企业融资难成为一个世界性的经济现象。就目前的中国而言,在这些问题中最大的障碍就是中小企业在申请贷款时无力提供必要的抵押品——鉴于中国在内的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不动产几乎是实践中唯~破银行等贷款机构认可的抵押物,而中国目前仍然实行土地国家所有与集体所有的制度,导致很多私有企业并不拥有可用做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建筑。
2、国有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制约了中小企业融资的发展
第一,为了防范金融风险,国有商业银行近年来实际上转向了面向大企业、大城市的发展战略,在贷款管理权限上收的同时撤并了大量原有机构,客观上导致了对分布在县域的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的大量收缩。第二,由于资金来源以及自身经营能力有限,加之市场定位不清,中国现有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目前发展战略的重点在于与国有商业银行竞争、争夺城市的大企业,客观上减少了对中小企业的融资。第三,银行的中小企业贷款利率的上浮在相当程度上还无法弥补其风险,只能通过设置“补偿性余额”、收取违约延期支付费用等等弥补这种风险。这些措施导致了额外的交易成本,且对中小企业而言带有较大的歧视性。第四,中小企业在申请贷款时面临的程序、过程极为繁琐,耗时长久,造成中小企业获得信贷融资隐眭成本极高。第五,票据市场、应收账款融资、保理以及融资租赁等主要面向中小企业客户的融资工具及其市场极为落后。
3、担保规模小、风险分散与补偿制度缺乏导致中小企业高比例拒贷
据调查,中小企业因无法落实担保而拒贷的比例高达23.8%,因无法落实抵押而发生的拒贷比例高达32.3%,二者合计总拒贷率高达56.1%。但目前面向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业发展还难以满足广大中小企业提升信用能力的需要:政府出资设立的信用担保机构通常仅在筹建之初得到一次性资金支持,缺乏后续的补偿机制;民营担保机构受所有制歧视,只能独自承担担保贷款风险,而无法与协作银行形成共担机制。由于担保的风险分散与损失分担及补偿制度尚未形成,使得担保资金的放大功能和担保机构的信用能力均受到较大制约。另外,与信用担保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用担保机构的规范发展。
4、多层次资本市场尚未形成,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不协调
目前国内企业资金来源中通过银行贷款间接融资约70%,通过资本市场发行股票获债券直接融资不到10%,自有资金占20%。在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结构极不协调的前提下,证券市场还是以主板为主向大型企业倾斜。加之低门槛的创业板迟迟不开,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被纷纷取缔,非正规融资缺乏法律支持,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困难加剧。
三、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创新途径
1、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创新
(1)着力优化融资的外部环境。着力优化融资的外部环境可视为中小企业融资制度创新的第一环。融资外部环境的优化包括信用环境的建设和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的建立。一方面,应将信用环境建设作为改善融资环境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完善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建设,不断改进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信用评审和授信制度。另一方面,努力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通过组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依法设立商会、行业组织及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积极发展中小企业综合性辅助体系,形成一个汇集信息、人力、设施、技术、财务的协作体系,充分发挥它们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促进作用,全面帮助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
(2)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由一体两翼组成。“一体”指城市、省、国家三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两翼”指在城乡社区中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互助担保机构与商业担保机构,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基础。在完善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方面,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多渠道筹集担保资金。各级政府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再担保资金。第二,加快建立中央和省级再担保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尽快建立省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通过再担保等方式对地市中小企业信用机构以及互助担保机构、商业机构实施业务监督和分担担保风险。研究组建中央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中心,为省级信用担保体系和尚无省级信用担保机构的地市提供再担保服务。第三,建立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协作组织。为了规范担保业务行为,保障专业担保机构的合法权益,以会员资信管理为核心,加强相关机构间的合作,同时也作为政府有关部门完善信用担保体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协会。第四,规范信用担保操作,发展互助担保和商业担保。各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应实行政企分开,按市场化运作。要避免和防止行政干预,各级政府部门不能直接操作具体担保业务。设立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必须达到以下注册资本最低额以控制担保风险和加强工商监督:省级担保机构1亿元;地市信用担保机构1000万元;互助担保机构300万元;商业担保机构100万元。
(3)以创业板为主导发展股权融资市场。考虑到中小企业风险较高,经营信息缺乏,经营能力较低,股权融资较之债权融资具有明显的优势。从补充长期性资金的角度看,商业银行居于劣势。而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则可以吸引愿意承担高风险的投资者进入到中小企业,并具有提供长期性资金来源的体制性优势。当前积极发展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体系,创业板的特性及与其他直接融资方式的互动机制决定了其应当居于主导性的地位。创业板的发展,必然会带动和促进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因为创业板提供的退出机制,必然会刺激风险资本以更大的规模进入到中小企业融资市场。风险投资市场的活跃也会相应地提出建设多层次市场的需要,三板市场的发展就有了新的推动力。股权市场的发展,客观上也要求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这对于建立一个稳定的金融市场和融资体系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
(4)金融制度创新。在金融创新中,制度创新是其他创新的基础,特别在我国金融监管背景下,政策和制度创新或突破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环节。2007年上半年发改委已分别批准两单打包发行的中小企业债券: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牵头对北京中关村8家中小企业打包的“中关村高科技企业债券”,以及由深圳贸易工业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牵头的对十多家中小企业打包的债券。打包发债是通过信用增级来提高发债企业的信用级别,使得债券的偿付性、安全性和稳定性大大提高。在满足债务人融资需求的同时,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从而降低融资成本。这次分别由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和深圳贸易工业局牵头的两单打包发债如果运作良好,无疑实现了企业债的一个突破,也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新的融资渠道。
(5)健全中小企业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我国除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外,还比较缺乏者来的法律法规,因此,应完善《破产法》、《公司法》、《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法律的有关条款,填补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体系中的法律空白,以这些法律来确定中小企业发展的基本方针和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政策措施。
总之,从当前中国大量中小企业的创新实践来看,减少对金融体制的过度管制,鼓励面向中小企业的融资创新,积极发展多层次的金融市场和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是中小企业融资创新的重点和关键。
2、中小企业融资产品的创新
(1)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形式。建立产业投资基金,不仅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投入和关键时刻的营运资金,尽快促成中小企业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品市场推广,而且其最大的优势在于参与所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并为企业提供一系列的增值服务。此外,产业投资基金填补了政府退出后的空白。随着投融资体制改革,政府从直接投资领域逐渐退出。受政府引导的产业投资基金则是对中小企业发展最有利的投融资工具之一,甚至可以直接成为政府产业引导服务。鉴于我国当前中小企业的现状,对于其利用产业投资基金融资的具体形式,可以考虑创业投资基金、重组并购基金和担保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可以给予中小企业资金融通和管理支持,能够扶持创新企业迅速发展;重组并购基金重通过重组和改造企业而为市场创造和培养高效率运行的企业,这类基金具有发现价值和创造价值的功能,将为投资者获得较高的投资。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为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一旦被担保企业无法按时返还贷款和利息,负责代替企业弥补银行损失。
(2)动产融资。一般来说,动产融资就是指贷款人以各种动产为担保物从银行获得资金支持的行为。从国外融资业的发展和我国实际上看,中小企业的动产融资主要有以下几类:第一,金融租赁。通过租赁方式用设备抵押来融资在国外较为普遍,其实质上是企业通过暂时出让固定资产所有权作为抵押而获得信贷资金的一种新的融资方式。此外,企业还可以以设备为抵押,直接向银行贷款。第二,存货融资。它以企业的存货,即原材料、在制品和制成品作为获得贷款的担保物。若企业违约,银行可将存货出售。实践中,银行从风险方面考虑,通常贷款额只能给与存货价值的50%以下的贷款。第三,应收货款融资。这类贷款种类较多,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也是各国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来源形式,中小企业以应收货款为担保,银行就应收货款金额预先给予货款。因有些应收货款会成为坏账,中小企业一般只能借到应收货款的50%-80%的贷款。第四,仓单质押融资。仓单质押融资业务核心做法是外地厂家、本地厂家与银行三方签订协议,待企业在银行存足规定比例保证金后,银行开出承兑汇票,企业到外地采购,并将足值货物存在银行指定仓库,银行控制提库仓单,并动态监控承兑汇票差款与等值货物的担保比例。第五,知识产权担保融资。主要包括著作权及其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在特殊的情况下可以使之成为融资的担保对象。
(3)保理担保。保理业务主要是为以赊销方式进行销售的企业涉及的一种综合性金融服务。其一般做法是,保理商从其客户(卖方)的手中买入通常以发票所表示的对债务人(买方)一定比例的应收账款,同时根据客户需要提供与此相关的包括商业资信调查、债款回收、销售分户账管理、信用销售控制以及坏账担保等服务。保理业务能为中小企业带来极大的应用优势。对卖方企业来说,一能使企业及时得到资金,是一种高效的融资方式;二能有效地了解客户的资信,减少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信息障碍,同时能够将企业的信用风险进行转嫁,是企业信用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三能使企业更好地进行信用销售,扩大市场占有率,加快了企业货物和资金的流动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四能使企业减轻业务负担,降低管理成本。对买方企业来说,可以不用立即付款给卖方,也等于取得了融资服务,同时加快了货物和资金的流动,进而增加企业的利润并保证了稳定的供货来源。正是由于中小企业资本金和流动资金不足、贷款难、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不高、精力和能力有限的特点,选择保理无疑是一个适时之策。但目前银行全面开展针对中小企业的“保理”业务有现实困难,最根本也是最深层次原因是信用问题。如何解决“保理”业务中信用不足问题是中小企业“保理”业务顺利开展关键。通过建立担保类中介机构行使信用担保的职能,是解决金融交易中信用不足而产生的金融阻塞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特别是对于众多难以通过资本市场等途径获得金融支持的中小企业来讲更是如此。
中小企业现在越来越受到了我国政府的重视,相信随着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的不断拓展、创新,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一定能够得到缓解,中小企业也将会迎来快速发展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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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探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管理制度改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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