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经济学发布时间:2022-03-25浏览:次
摘要:2020年以来,国家部门和科研学者逐渐关注到“新个体经济”。新个体经济是广义个体经济与互联网的组合,具有数字经济、平台赋能和市场庞大的特点。新个体经济合规有序平稳发展,有利于稳定就业、提高收入、刺激消费、提振经济等。但是新个体经济发展中存在法律和自身发展短视两方面的挑战,未来一方面要完善法规和治理,保障主体权利,一方面要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良好氛围,使新个体经济健康长远发展,进而助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新个体经济;法律挑战;自身发展短视挑战
引言
2020年7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个部门在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中,明确提出“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开辟消费和就业新空间”,其中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的具体方向为:1.积极培育新个体,支持自主就业;2.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創新”;3.强化灵活就业劳动权益保障,探索多点执业。[1] 这意味着中央正式关注起“新个体经济”。
一、新个体经济定义、特点及作用
个体经济,狭义定义为依据法律法规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个体经营户,广义定义还包括虽未注册但实质从事个体经营行为的群体。新个体经济是互联网与广义个体经济的组合,经济模式体现为网络直播、微商电商、“宅经济”等,个体经营者既可以选择全职线上就业创业,也可以选择兼职分时副业创新。
新个体经济的第一个特点是以数字经济为发展机遇。数字经济是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和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的新经济形态。[2] 新个体经济的第二个特点是平台赋能。平台有传统电商平台(淘宝、苏宁等)、内容平台(抖音、快手等)、社交平台(微信、微博等),平台借助数字技术协助个体从业者提升经营业绩。新个体经济的第三个特点是市场庞大。传统个体经济市场限时面向线下局部区域,消费者流量受限,新个体经济服务消费者不局限于时间、区位及当面,既能面向整个国内市场,也能面向国际市场。
新个体经济的“平台+个人”模式,对创业者而言,可以实现自我就业的新模式;对从业者而言,有更高的自主权,工作时间、空间及雇主选择较为灵活,也能提高收入水平;对上游工厂、批发商而言,个体经营户作为连接上游工厂、批发商与消费者的纽带,发展状况关系到其经营效益;对消费者而言,新个体经济为消费者市场提供了更及时化、便利化、个性化、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概括来说,新个体经济在稳定就业、提高收入、刺激消费、提振经济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新个体经济发展现状
从个体经营户的规模、交易总数、营业总额三方面来看新个体经济发展的现状:2018年全国个体经营户规模约为9776.5万户,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所得到的个体经营户带动劳动力的平均系数推算,这一年全部个体经营户贡献就业量约2.3亿人,约占全国劳动力人口的28.5%;全国个体经营户产生的全年交易总数约为839亿笔,细算平均每天产生交易数约为2.3亿笔,平均每天每六个中国人里便有一个人和个体经营户发生过交易;全年营业总额约为13.1万亿元,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值超过三分之一。[3]
三、新个体经济发展中的问题
新个体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主要可归结为法律挑战和自身发展短视挑战这两方面。
法律挑战按照产生原因差异具体表现为:(1)网络信息安全方面:为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带来挑战,随意收集、不正当渠道获取、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等问题日益突出。(2)从业者权益保护方面:新个体经济从业者在劳动关系、劳动时空、自主性等方面区别于传统就业模式,基于传统就业模式设计的制度不完全适用于新个体经济从业者,可能遭遇劳动定额不合理、恶意差评影响绩效、福利缺失等风险。(3)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层出不穷的新个体经济从业者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部分微商低价出售劣质产品不保障售后,消费者消费后出现问题商家刻意回避甚至消失,消费者忍气吞声无法维权。
自身发展短视挑战具体表现为:(1)行业同质化现象严重,一旦市场上某种模式的案例成功,紧接着就出现同样的模式,抄袭现象严重。《中国视频内容全产业链发展研究报告》(2020年)显示,中国视频内容的生产处在非标准化状态,存在权责不明确等问题。(2)新个体经济从业者重短期利益轻长期利益,直播带货问题浮现,到2020年12月,抖音电商平台下架问题产品超过百万件,关闭违规店铺超过三万家。这些问题将打破许多消费者对直播产品的信任,使直播电商整个行业的发展放缓,更严重则陷入停滞期。社交电商也容易走入“灰色区域”,会员营销涉嫌传销问题突出,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已发布出许多家电商平台因为涉嫌传销而被冻结账户的行政裁定书。(3)平台功能服务的全面性,不断降低新个体经济从业门槛,新个体经济从业者养成依赖平台的惰性,从业者只关注利益却不注重自身素养和能力的提升。
四、促进新个体经济发展的对策
1.完善法规与治理,保障主体权利
(1)网络信息安全方面:把当下立法重点放在完善公民个人隐私与数据安全保护方面,在现有的法律制度与技术手段下,富有针对性地保护数据信息,明确保护数据信息的责任主体,对数据流通的每个环节都确准法律规范加以约束。
(2)从业者权益保护方面:相关部门要按照新个体经济从业者的特点,创新权益保护模式,排解从业者的后顾之忧。当下地方政府进行了一些探索,比如浙江省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制定《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行办法》,将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工商保障范围等,为国家层面立法提供了积极的经验和借鉴。
(3)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将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纳入社会治理主体,为新个体从业者涉入行业的规范发展提供支持。
消费者权益受损出现在新个体经济从业者诚信经营、售后服务维权相关方面的,行政监管部门要分门别类地确定对应的经营管理办法,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落到实处。
2.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良好氛围
2020年7月,弘扬企业家精神作为意见之一出现在习近平同志《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他提出希望中国企业家增强爱国情怀、勇于创新、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和拓展国际视野。[4] 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良好氛围有利于新个体经济涉及的行业健康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央人民政府网.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EB/OL].(2020-07-14)[2022-01-26].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7/15/content_5526964.htm.
[2]中央人民政府网.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EB/OL].(2022-01-12)[2022-01-26].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2-01/12/content_5667817.htm.
[3]王靖一,郭峰,李勇国.中国个体经营户总量测算与新冠疫情冲击评估——兼论金融科技“稳经济”的价值[R].北京: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蚂蚁金融服务集团研究院,2020.
[4]新华社.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EB/OL].(2020-07-21)[2022-01-26].http://www.gov.cn/xinwen/2020-07/21/content_55287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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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新个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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