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经济学发布时间:2021-02-26浏览:次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是我国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 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基础。长三角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承担着探索区域一体化发展道路的重大历史使命,经过多年发展探索出促进地区间产业协同发展的特色路径。
强化顶层设计
建立机制完善的协调机制
跨区域协同发展,难点在于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协调各方利益、统一发展认识,并保障协调工作执行有力。长三角加快对重大战略、重大安排、重点项目的统筹协调,探索形成了“高层次领导小组+三级运作机制+区域合作办公室”的协调管理机制: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要求,成立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在三省一市政府层面,实施决策层、协调层、执行层的“三级运作”合作机制 ;三省一市各自选派工作人员在上海合署办公,组建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这种组织管理机制为协同处理事务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省一市把促进要素高效配置作为产业协同发展的切入点,探索跨区域的土地、人才、资金等协调体系,促进要素市场一体化。比如,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立区域内调剂和有偿使用土地的平台,在项目用地指标方面实现跨省域调剂,推动跨区域高技能人才认定、职称评价结果互认,两省一市共同出资设立一体化示范区投资开发基金,逐步探索新建企业的财税分享机制,有力推动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建设和市场主体持续发展。
长三角跨区域协同发展的深入推进,得益于三省一市运行机制、要素供给机制等方面的全方位保障。建议其他地区城市群在推进协同发展过程中,注重组建高规格协同领导小组,统筹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政策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成立掌握一定财权、事权的实际执行机构,强化各部门主体责任,在重点领域开展跨区域的务实合作。要创新用地供给方式,用好跨省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机制;注重制定差异化人才招引政策,破除户籍限制、人才认定标准不一、社保和医疗标准差距等影响人才自由流动的障碍。
加速创新资源集聚共享
打造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
跨区域协同发展,重要的是构建区域协同创新体系,有效促进区域内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的共享共用,为高质量发展、提升区域发展能级提供关键支撑。长三角持续推进跨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在战略规划、资源共享、创新载体等方面打造创新共同体,加速创新资源集聚共享,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一是三省一市共同制定了《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发展规划》《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等,探索协同创新新机制、新模式、新领域。
二是合作共建“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推动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科技创新券等跨区域互用互认,为三省一市的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共享服务。
三是打造G60科创走廊,推动沿线九个城市产业园区深度合作,形成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
四是共建集成电路、智能传感器等国家创新中心,以及中科院上海药物所宁波生物产业创新中心、上海交大(嘉兴)科技园、上海大学(浙江) 新兴产业研究等一批跨区域创新平台,开展联合科研攻关、产学研合作。
长三角打造的创新“命运共同体”,充分整合了跨省市创新人才、资金和设施等资源,将创新资源优势有效转化为产业竞争优势。建议其他地区城市群在推动协同创新过程中制定共同的行动计划,联合多方主体,统筹建设共性技术研发中心,共同设立重大专项资金,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可借鉴“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经验,推动跨省市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等资源的开放共享,建立创新资源信息管理和购买服务机制,形成一批集合科研创新、技术孵化等功能的高水平产学研平台,配套产业投资发展基金,加速跨区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发挥政府引导的作用
促进产业转移
跨区域协同发展,旨在引导企业有序流动,形成新的产业发展格局,重塑地区竞争优势。长三角采取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跨区域流动打造共建园区、产业飞地、一体化示范区等合作载体,加快产业承接转移。在合作载体建设初期,三省一市通过联合招商、政策支持、税收共享等方式,引导两地企业迁出与落户。
比如,上海在浙江嘉兴打造的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就是上海、嘉兴两地政府共同推动建立的合作园区,上海在产业项目导入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嘉兴则在土地供给、人才引进、企业服务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对于后续合作载体的规模集聚发展,政府主要通过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企业自发的、以龙头企业带动的集聚行为。
比如,浙江萧山和安徽宣城合作共建宣城·新塘羽绒产业园,由蕭山新塘街道与当地20家头部企业共同出资组建宣城新塘羽绒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落户统一管理,通过政府引导头部企业入驻,后续吸引了大批相关企业在宣城落地,从而形成新的羽绒产业集聚区。
长三角打造的合作载体,十分注重在联合招商、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链配套等方面的机制创新,形成政府、企业、园区等多方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建议其他地区城市群在打造产业转移合作载体过程中,建立产业引导政策和统一的市场准入标准,制定跨区域合作载体共同投入、分配合理的财税分享机制,完善重大项目落地过程中成本分担、利益共享的协商机制。要以龙头企业产业布局为牵引,通过“以商招商”的方式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为企业在人才、厂房、教育、医疗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形成良好的产业集聚效应。
以联合培育集群为抓手
实现差异化发展目标
跨区域协同发展,重点是要处理好区域内特色化发展和同质化发展的关系,找准方向,形成区域分工与协作的发展格局。长三角以共同培育产业集群为抓手,注重各扬所长,以产业链强链补链为核心,形成良好的分工协作格局,共同打造跨区域先进制造业集群。江苏、浙江两省先后出台指导意见或行动计划,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考虑,重点培育若干先进制造业集群。
比如,江苏省在《关于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坚持全省“一盘棋”,重点培育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若干“拆不散、搬不走、压不垮”的产业“航空母舰”。在培育跨区域先进制造业集群过程中,强化集群治理机制创新,将各方资源有效整合联动。
比如,江苏连云港、泰州、无锡三市通过建立集群治理机构,联合打造了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江苏苏州、无锡、南通作为实施区域,共同打造高端纺织集群;浙江以宁波、舟山为核心,加强与嘉兴、绍兴、衢州联动,合作组建集群发展促进机构,打造绿色石化先进制造业集群。
长三角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在注重整合地区优势的同时, 强化集群治理模式创新,以集群发展促进机构充当协调区域产业竞合关系的桥梁。建议其他地区城市群在培育发展集群过程中,发挥各自的特色产业优势,促进全产业链深度协作。探索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集群发展促进机构,发挥纽带作用,推动企业、政府、园区等多方主体在跨区域的产业技术创新、集群品牌建设、产业布局等方面展开合作。通过集群促进机构将有沟通和竞争关系的各方联合起来,以共同应对来自外部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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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区域协同发展的长三角经验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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