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元导向创新独占机制对开放式创新绩效的影响研究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经济学发布时间:2021-01-13浏览:

  摘 要:“开放性悖论”近年来成为创新管理领域的研究重点。本研究针对高新技术企业面临的创新独占问题,研究企业双元导向创新独占机制对知识产权协同及开放式创新绩效的影响机制。实验结果表明:正式化或非正式化导向创新独占机制与知识产权协同、开放式创新绩效间存在“倒U型”关系;知识产权协同有利于企业开放式创新绩效的提升,知识产权协同在双元导向创新独占机制对开放式创新绩效的影响机制中存在不完全中介作用;齐美尔链接在双元导向创新独占机制与知识产权协同间具有调节作用,即强齐美尔链接下创新独占机制对知识产权协同的正向影响变得显著,弱齐美尔链接下两者间的“倒U型关系”仍较为明显。

  关 键 词:正式化导向创新独占机制;非正式化导向创新独占机制;知识产权协同;开放式创新绩效;齐美尔链接

绩效管理论文

  在全球化創新合作日益深入、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政策不断推进的大环境下,企业为获得长远的生存与发展,主动加强与外部知识源的合作,以扩大内部研发和实现技术的全面创新[1]。创新需要开放的知识产权环境,但创新商业化的过程却需要保护。研究指出企业在与外部伙伴进行知识产权协同的过程中,知识的互动与转移导致企业面临知识产权的泄露与溢出风险,溢出效应下的受益者能够通过模仿来利用创新者的产品获益[2]。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通常采取知识产权的保护战略与隔离机制限制知识流动,避免知识意外泄露到外部实体,而知识产权协同的核心活动是促进知识间的交流与流动。基于此,为提升企业开放式创新绩效,如何平衡创新独占机制与知识产权协同间的矛盾显得尤为重要。

  研究表明创新独占机制是一种激励与约束机制,能够有效防止知识产权溢出行为。Kylheiko等[3]通过实证研究证明知识产权独占性对企业国际化开放性创新活动有正向影响,知识产权保护程度越高的企业,其专利的增加更能显著的提升企业价值,促使企业开放式创新绩效的增长;曹勇等[4]提出独占性对企业创新绩效产生正向影响。但是随着组织学习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企业创新独占机制与开放式创新绩效间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5-6]。但由于创新独占机制对企业创新活动影响的复杂性,目前鲜有文献将双元导向创新独占机制、知识产权协同与开放式创新绩效纳入同一研究范畴,深入探讨以知识产权协同为中介的双元导向创新独占机制对开放式创新绩效的内在影响路径。不仅如此,现有研究还忽视一个重要的事实:企业间建立的齐美尔链接可能会影响创新独占机制与知识产权协同间的关系,特别是在企业追求协同创新、协同开发与协同利用的过程中,齐美尔链接的封闭性能够创造更多的网络稳定性,显著提高外部知识网络的规模和密度及知识供需双方的信任程度,直至有效的促进企业间知识产权协同活动。

  鉴于此,本研究以高新技术企业为研究对象,将双元导向创新独占机制、知识产权协同与开放式创新绩效纳入同一研究体系,希望能解决如下问题:企业的双元导向创新独占机制与企业间的知识产权协同活动会对开放式创新绩效产生何种影响,齐美尔链接如何影响企业创新独占机制与开放式创新绩效间的关系。研究框架,如图1所示。

  1 理论基础及研究假设

  1.1 双元导向创新独占机制与开放式创新绩效

  创新独占机制强调企业对创新行为产出的授权、保护与管制。Hall等[7]、Henttonen等[8]将双元导向创新独占机制划分为正式化导向创新独占机制和非正式化创新独占机制,其中正式化导向创新独占机制主要涉及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专利、商标、工业设计、版权、雇佣合同等法律机制;非正式化导向创新独占机制主要涉及人力资源管理、商业秘密、技术复杂性、时间领先、互补性资产等能力。开放式创新绩效是企业在实施开放式创新过程中,通过整合内、外部知识、技术、信息资源并转化为自身的创新能力而获得的创新绩效。开放式创新模式下,潜在模仿者及机会主义行为使知识资产面临复制、剽窃或泄露的风险[9]。Henkel等[10]研究认为适度的、可控的正式化导向创新独占机制能够有效减少企业外部关联方的机会主义行为,增加企业创造新知识和价值的机会,提升企业开放式创新绩效。辛德强等[11]研究表明适度的非正式化导向创新独占机制有助于营造信任、开放的合作氛围,提升企业间交流与合作。但创新独占机制对创新活动的影响具有一定复杂性,企业过度重视创新独占机制的实施,可能也会带来负面作用。例如,企业采取较弱的创新独占机制,使得产品面临被潜在竞争者通过学习、模仿或商业窃密的形式开发,以此挤压市场份额并攫取原属创新企业创新成果带来的创新收益;而企业强有力的保护机制也存在一定风险,强创新独占机制形成较低的知识流动性,企业无形资产与后续创新难以结合,创新能力的下降对创新绩效产生一定阻碍作用。企业过度关注企业知识产权溢出效应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将无法从开放式创新中获益。综上,企业创新独占机制应存在最佳临界点,在临界点之前,开放式创新绩效随着创新独占机制强度的增强而增加,临界点之后,开放式创新绩效则呈反方向变动,如图2所示。张墨等[12]在对开放式创新与独占机制的系统耦合关系的分析中提出企业创新独占机制对创新活动的正向效果和负向作用是同时存在的。Laursen等[13]也提出正式化或非正式化创新独占机制与企业开放式创新绩效间可能呈现曲线相关性。综上所述,提出假设H1:

  H1a:正式化导向创新独占机制与开放式创新绩效存在倒U型关系。

  H1b:非正式化导向创新独占机制与开放式创新绩效存在倒U型关系。

  1.2 双元导向创新独占机制与知识产权协同

  在开放式创新的背景下,知识产权协同指企业通过内外部的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进行资源、信息和技能的同步共享过程。同知识产权合作相比,知识产权协同更强调参与双方的同步性、关注参与个体间各自行为的制订。Miozzo等[14]认为适度的创新独占机制可以使协同双方减少不必要的知识产权所有权的冲突,规避知识产权的泄露。李梓涵昕等[15]提出过度的知识交流不利于创新,企业应选择专利、保密协议、合同等保护机制来确保知识共享。适度的创新独占机制能够控制特定和有价值的知识资产,向潜在合作伙伴发出创新能力信号,易于合作伙伴间相互识别,并提醒潜在用户关于技术的可用性,促进企业间发生知识产权协同的行为,如某些企业通过筛选专利数据库来确定潜在的知识产权协同伙伴。但在严格的创新独占机制环境下,相关企业各自因过度强调已有的权力、强调自我的知识积累而不愿共享有关知识,造成组织间知识共享和共创受阻,降低整体的知识产权协同效率。本研究认为创新独占机制在一定范围内有利于企业间知识产权协同,超过某一值后,企业获取新知识的动力变小,降低创新独占机制对企业间知识产权协同所引起的正向效果。综上所述,提出假设H2:

  H2a:正式化导向创新独占机制与知识产权协同存在倒U型关系。

  H2b:非正式化导向创新独占机制均与知识产权协同存在倒U型关系。

  1.3 知识产权协同与开放式创新绩效

  在充分竞争的商业社会下,企业绩效的本质来源是创新,创新方式决定创新的绩效进而决定企业整体绩效[16]。传统的观点认为企业只有控制稀缺、有价值的资源才能获得竞争优势,而开放驱动的竞争环境中,利用企业间的资源互补性才能为企业带来潜在利益[17]。Cohen等[18]提出企业在开放式创新过程中需要更多元化的信息渠道,从不同群体和渠道获取知识能够提升企业开放式创新绩效,如知识产权协同中各合作主体之间异质性程度越高,更易于获得互补性资产,提高知识的新颖性和异质度,便于企业通过多种知识的结合来产生新的组合,提高突破性创新的概率,促进开放式创新绩效的提升。王文华等[19]提出内外部知识的顺利整合与利用是提高开放式创新绩效的关键,内外部资源在企业开放式创新过程中相互补充,提高知识创新效率、获取技术领先优势,推动更多有创意和复杂的创新产生,实现创新绩效最大化[20]。综上所述,提出假设H3:

  H3:知识产权协同对开放式创新绩效存在正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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