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问题及解决办法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经济学发布时间:2017-09-11浏览:

  这篇资产证券化论文发表了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问题及解决办法,论文对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总结了国有资产证券化中存在的问题,论文对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部分解决办法。进而促进我国的供给侧改革。

国有资产管理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论文,国企改革,法律法规

  1资产证券化现状

  自2005年起,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进入起始阶段,迄今为止,大致经历了12年的发展。自2008年金融危机重启之后,在我国政策的大力驱动下,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迅猛。作为经济发展和金融深化的产物,资产证券化是企业本身进行理财的过程,也是金融工具与金融产品结合的创新。它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进行贴现,以证券形式融资,满足市场的投资需求。另外,证券化也增加了企业资产的流动性,优化资产结构。

  基于以上认识,本文对国企资产证券化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浅析,并提出政策建议。资产证券化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的路易斯•拉涅利在1977年接受采访时提出。各国的机构、学者和研究人员等都对其作了不同解释。美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会将它定义为“一组不连续的应收账款或以其他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为支撑的证券,能够在未来一定期限内变现,同时附加给投资者一些其他权利”。而中国的王松奇教授则认为它是用对应的、由贷款或应收账款产生的现金流或经济价值作为基础,来匹配投资者对相关证券购买时的支出,以达到经营活动的融资目的。以诸多学者的分析作为基础,本文认为国企资产证券化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通过对现有资产进行重组,将原本一系列缺乏流动性的、具有未来现金流的资产通过结构性设计重新组合,形成资产池,以达到降低负债或增加总资产的目的。

  为了降低融资成本,在证券化过程中通常会使用信用增级的方式提高发行证券的信用等级。而通过风险隔离机制,即对发起人进行隔离管控以避免投资者的收益在其破产时参与财产清算,最终使得各方参与者受益。2016年,全国共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8420.51亿元,同比增长37.32%[1]。其中,企业资产支持证券发行4385.21亿元,同比增长114.90%,占发行总量的52.08%。企业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较2015年翻番,成为发行量最大的品种。国企经营效率低,负债水平高,发行证券化产品不仅有利于优化国有企业资本结构,同时引入更多资本,盘活各个区域国有资产,但在实际运用中,国企资产证券化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2国企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

  国企具有的行政性、国民经济的主导地位、政府的长期扶持等造成了国有企业经营效率低下、不良资产庞大、负债率高、企业缺乏竞争力等问题。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除了具有一般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风险外,针对国企特性所带来的问题可以总结为如下3个方面:实体支撑能力不强;证券化产品流动性不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性。

  2.1实体支撑能力不足

  财政部于2016年5月份公布了前4个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2015年1—4月国有企业利润总额7120.7亿元,2016年1—4月国有企业利润总额为6522.5亿元,同比下降8.4%。其中,央企2015年1—4月利润总额5410.2亿元,2016年1—4月利润总额5054.1亿元,同比下降6.6%;地方国有企业2015年1—4月利润总额1710.5亿元,2016年1—4月利润总额1468.4亿元,同比下降14.1%[2]。经对比可以看出,国有企业的整体盈利不太乐观。其中传统产业领域产能过剩,钢铁、煤炭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盈利情况令人担忧。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国企资产证券化的推进持续进行,但是由于国有企业主营业务不集中、效益较差、实体支撑能力不足,对投资者来说,往往缺乏吸引力,使得融资效果大打折扣。

  2.2证券化产品流动性不足

  我们都知道金融中介结构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解决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资产证券化是建立在基础资产的信用之上的,因此,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和价格是否具有效率取决于基础资产的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公开以及透明。而对于企业资产证券化来说,从成立到转让,其产品信息并没有在沪深交易所的信息发布端上体现出来。信息不完善和不对称造成了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不足。资产证券化产品作为债券的一种,其流动性比已经偏低的债券市场还要低。

  2015年,据中央结算公司的数据可知,沪深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上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交易量为194.69亿元,换手率为8.46%。2015年我国债券市场整体换手率为172.7%,企业债换手率为202.2%,中期票据换手率为198.1%,不同融资品种的换手率对比可知,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水平较低。2016年沪深交易所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换手率为24.93%,同比增长大约17个百分点。和2015年相比,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换手率虽然有所提升,但与2016年债券市场整体187.87%的换手率相比,证券化市场流动性水平依旧不足。

  2.3法律法规建设滞后性

  自2005年资产证券化正式起步,虽然整体呈现出繁荣趋势,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面却不够完善。目前,证券化方面的业务规范主要是受沪深交易所的约束,另外就是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一个管理规定,并无专门的法律制度,表现出较严重的滞后性。而现在一般情况下专用车辆(SpecialPurposeVehicle,SPV)的设立其实是以金融中介机构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形式展开的,这种类型SPV实际上并不具备独立主体资格,无法真正意义上实现资产证券化所必需的破产隔离与真实出售,一旦出现产品违约情况,与其相关的金融产品也容易出现联动性违约,进而引发系统性风险,同时容易产生资产纠纷问题。所以完善的法律法规,实现合法的破产隔离机制至关重要。

  另外,我国目前的税收与会计制度并不能完全适用于现在国企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进程,相关法律制度的滞后性使得国有企业在履行资产证券程序中增加了成本。虽然资产证券化的整体趋势向好,但地方政府对各自区域中的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缺少针对性政策,因此部分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外部环境缺失,制约其进一步发展。最后,目前虽然有《破产法》《担保法》《信托法》《物权法》和《公司法》等法律的规定,但是不同基础资产使得不同类型的资产产权在处理上有差异,办理程序也不相同,缺乏统一标准。

  3政策建议

  3.1注重实体经济,提高国企基础资产质量

  实体经济是经济的活水之源,实体的健康发展才能为社会带来切实效益。因此国企必须提高自身技术水平,调整经营战略,优化产业结构,积极进行金融创新,吸引投资者参与国企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交易。基础资产质量直接影响投资者的兴趣,应积极金融创新与优化资产结构同时进行,减少不良资产,对基础资产打包组合,增加信用等级等,坚定市场信心。

  3.2增强信息透明度,建立良好的市场交易机制

  为了化解信息不对称,必须注重信用评级过程的作用。信用评级是为了避免投资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本来不用承担的风险,帮助投资者作出合理决策,使各方参与者受益,因此,信用评级过程十分重要。另一方面,为了提高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沪深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理应健全交易平台和交易系统,完善交易机制,增加对相关产品信息的公布和披露,增强信息透明度,提高中介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投资群体。

  3.3完善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

  制定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地方政府理应加强管辖区内国企的管理和完善外部法律环境。不同企业面临的税收政策不一样,进而所应对不同企业的税收制度进行匹配,根据资产证券化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和会计准则。只有将各自特点与税收和会计制度匹配起来,才能避免可能造成的重复征税问题,提高国企效率。

  4结语

  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的现实意义较强,不仅可以优化企业财务状况,降低不良资产和负债率,也符合供给侧改革的意义,提高市场竞争力。但在国企资产证券化过程中,问题重重。实体支撑能力不足导致投资者对证券化产品缺乏信心,同时交易市场的流动性差、业务推进过程法律环境不完善共同阻碍了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的有序推进,人们仍然要时刻关注国有企业特性所带来的风险和问题,注重发展实体经济和金融创新、完善法律法规、增强信息透明度等等,才能更好地通过国企资产证券化促进国有企业混改,进而促进我国的供给侧改革。

  参考文献

  [1]李波,宋旸,陈光新,等.2016年资产证券化发展报告[J].债券,2017(1):31-37.

  [2]财政部资产管理司.2016年1—4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J].中国财政,2016(11):80.

  作者:牛消夏 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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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问题及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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