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线下融合教育(OMO)发展的突破路径研究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教育学发布时间:2022-01-21浏览:

  摘要:线上线下融合教育(OMO)是人工智能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实践中主体的行为和路径依赖却是制约新实践持续推进的一大困境。该研究运用制度变迁中路径依赖与路径创造的理论,系统分析融合教育变革中路径依赖的原因,并提出推进融合教育发展路径创造的四大举措:发挥决策主体的主导作用,形成具有育人共识的决策共同体,完善融合教育发展的制度保障,强化评价深入落实融合教育等,进而助推线上线下融合教育的顺利实施。

  关键词:融合教育;路径依赖;路径创造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首次提出了“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战略目标。在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的今天,高质量教育体系必然是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教育体系。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使得中小学线上线下教育融合较之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迫切。学者们陆续提出“要大力推进教育的线上线下融合,力争中国的信息化教育再上一个新台阶”[1],“构建双线混融共生的教学新体系”[2],“立足智能系统创建线上与线下的混合学习”[3],“建构线上教育与线下教育融合的教育生态系统”[4]等主张。由此可见,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教育,既是时代发展的要求,更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必然选择。所谓线上线下融合教育(Online Merge Offline Education,简称OMO,融合教育)是指学校传统线下教育与线上教育有机结合,两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一种教育新生态。融合教育的发展有着美好的理想,然而实践中困难重重。这其中既有认知的因素,也有技术的因素,同时更有传统行为惯性、旧制度不适合新措施的规约等因素。毕竟,学校的任何重要变革都涉及到制度创新与变革,线上线下融合教育的变革更是如此;诚如大数据专家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等在《大数据时代》一书中所言:“大数据时代,对原有规范的修修补补已经满足不了需要……我们需要全新的制度规范,而不是修改原有规范的适用范围”。本研究基于制度经济學关于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与创造理论,旨在从制度变迁与完善的层面,为线上线下融合教育的顺利推进提供路径突破的新视角。

  一、路径依赖:线上线下融合教育发展的困境

  制度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斯(D.C. North)用路径依赖的概念来分析改革实践中人的行为表现,并将路径依赖比作物理学中“惯性”,即一旦进入某一路径,无论这种路径是“好”还是“坏”,就可能对这条路径产生依赖性,所有的思维、行为方式都会按照路径的规约来做,进而形成一定的范式或模式。在融合教育改革过程中,实践主体就存在着较大的对传统线下教育的路径依赖,即在改革过程中,面对新的形势或实践要求,部分教师或者是改革积极拥护者有时也会沿用惯性思维,参照旧有的经验,按照以往的规则做事,遵循以往的做法。显然,这种思维和行为的惯性即路径依赖对融合教育改革的推进是不利的。按照制度经济学的归类,融合教育的变革属于制度变迁中的诱致性变迁,而非强制性变迁[5]。所谓诱致性变迁,即这种改革和变迁更多是倡导性的、提醒性的、鼓励性的,而不是强制性变革的实践。在这种背景下,路径依赖就成为融合教育发展进程中的一大障碍。具体表现在学校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部行为均具有一定的路径依赖性。

  (一)学校对外部环境的路径依赖

  路径依赖理论指出作为主体的人在决策和行动时,往往强调历史的作用、强调以往经验的价值。“过去事件及其影响和现在密切相关,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过去事件如何对当下产生影响”[6]。我国中小学融合教育发展面临原有政府管理体制、市场机制在历史演化中的自我强化,具体表现为长期以来形成的“政府主导,学校从属”“企业强势,学校弱势”的中小学外部环境和发展逻辑。

  一是伴随着我国教育信息化的推进,融合教育的发展获得政府层面越来愈多的关注,进而造成了学校对政府主导的依赖,缺乏应有的主动性。早在1978年,教育部就发布了《关于电化教育工作的初步规划》,而后又颁布《关于学校开办教育电视有关问题的通知》,拉开了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序幕。教育信息化发展之初就呈现出计划性色彩。进入21世纪,我国教育信息化工作全面推进,政策规章涉及方方面面,为中小学融合教育发展奠定了基础。2012年后,国家又先后出台了《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0—2020年)》《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以信息化支持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的意见》,以及2014—2019年连续发布“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或网络安全工作要点”。上述系列政策和法规涵盖了各种建设目标,主导着学校融合教育发展的方向和态势。在制度变迁中,“强政府、弱学校”的惯性造成当下融合教育发展中的“政府主导”依赖,学校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存在一定不足,难以实现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新型教学模式的常态化;虽然校园和教室的设备逐步实现信息化、教师常常使用多媒体课件和电子白板资源等试图“优化”线下课堂,但融合教育的发展是低阶的、些微的、缓慢的,很难涉及模式变革和流程重塑等更深层次的发展格局。然而,线上线下融合是整个学习模式的创新,要统筹全部教育教学内容,实现教学模式再造,最终要靠学校自身来落实。需要的是学校的自觉、主动和积极为之。因此,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的关键一步就是改善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治理方式,注重激发学校发展融合教育的积极性和原动力,政府最大程度地支持和保障学校融合教育的实践展开,进而推动学校积极开展线上线下融合教育实践。

  二是在融合教育发展过程中,教育信息化的市场产业逐渐兴起,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学校对互联网企业的依赖。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政策的推动、技术的更新和大众思想的变化,由通信网络提供者、教育软硬件设备、资源或内容提供商等构成的教育信息化产业链逐渐形成。互联网巨头、教育类企业、技术服务商等成为学校融合教育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伙伴[7]。2011年后,教育信息化全面推进,新一代的教育信息化产业随之崛起,融合教育发展过程中的校企合作成为常态,例如,一些公司推出云平台以及定制的平板电脑与课堂匹配使用,为学校提供定制化服务。在“潜在利润”驱动下,企业及其教育产品在学校围墙之外逐渐形成了庞大的市场。网络课程(直播课和录播课)、网络学习资源、网络学习平台、数字化教材、在线题库与评测、各类教育APP等教育产品不断涌入学校;由于不具备产品开发、技术应用的累积优势,学校无法脱离“在校企合作中处于弱势地位”的轨道,形成对企业的依赖。企业与其背后的资本利益联合起来将学校引入技术产品服从的漩涡之中,始终难以有效支持学校融合式教学的开展。“公司在与学校沟通产品需求和技术难题上存在障碍”[8]“同一个学校内不同厂商设计的教育信息产品成为‘信息孤岛’”[9]等现象屡见不鲜。归根结底,校企合作中,虽然企业表现出强劲势头,但是学校师生的需求如减轻教学负担、促进学生个性化学习、提供更好的体验等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满足。因此,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的关键还在于打造“有效市场”,建立以学校融合教育发展需求为主导的校企合作机制,即引导企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能够理解并满足学校需求,进而形成相互信任、共谋发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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