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多元共治现状及路径探索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教育学发布时间:2022-01-12浏览:

  摘要:多元共治是高取院校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双高”建设大发展时期,创新高取院校多元共治治理体系显现出良好的治理优势,但依旧存在多元治理主体单一、结构不合理、研究不深入、监督滞后等问题。通过提升共识,创设多元共治文化氛围;加大治理创新,破除多元共治的制度束缚;引入外部参与,形成多元共治的各方合力;加强基础建设,打造多元共治的保障体系等手段,可以走出阻滞多元共治的治理困境,实现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提升优化。

  关键词:高取院校;多元共治;治理体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以实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创新,实行多元主体共同治理”[1]。2019年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高职院校进入“内涵式”发展快车道[2],以多元共治推动高职院校治理体系创新日益成为理论和实践研究热点。高职院校多元共治,就是“各种公共或私人机构和组织统筹合作、各尽其能,形成政府机构、职业院校、行业企业以及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主体共同参与的多元治理结构,从而实现对公共教育事务更好地进行控制和引导”[3]。在高职院校大发展时期,创新高职院校多元共治治理体系显现出良好的治理优势,但仍存在阻滞高职院校多元共治的治理困境,需要破除根源来推动高职院校多元共治治理体系走向现代化。

  一、高职院校多元共治的優势

  (一)有助于促进高职院校全面深化改革

  大学行政化倾向滋生和助长了功利化、技术化、庸俗化现象,不利于高职院校培育人才、传承文化、服务地方发展。为推动高校治理体系变革,1998年《高等教育法》、2014年《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对大学治理提出了指导意见。2019年,教育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中指出:“健全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发挥咨询、协商、议事和监督作用”[4],要求高职院校加快多元共治治理体系建设。2021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高职教育规范性文件都要求修订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等规章制度,推动高职院校以国家治理现代化顶层设计为中心,不断健全完善学校治理的各类制度体系,推进以制度促治理。加快推进多元共治,一方面,优化内部结构,在学校内部行政和学术之间厘清治理权责分配;另一方面,优化外部结构,引进企业、社会力量,在学校与政府、企业、社会之间厘清治理权责分配。多元共治改革将有效化解高职院校行政化倾向,优化内外部治理元素,寻求学校治理多元结构与利益格局的平衡点,逐步规范学校、政府、企业、社会等多元主体的权力与责任,以协同方式,形成更加合理的多元共治体系,促进高职院校治理体系优化,实现科学、民主和法治治理。

  (二)有助于推动形成特色化高水平高职院校

  办好高职教育不能仅靠政府和高职院校,还应大力引进行业企业力量,吸纳社会力量办学。为了加快推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与校企深度融合,与教育系统的互联互通,形成各具特色的高水平高职院校,提升自身建设水平,提高校企合作质量,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和符合国际化发展要求,国家骨干高职院校走在多元共治治理体系创新的前列。如,2010年,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牵头整合省内外103家相关专业有代表性的高中职业院校、规模大效益好的行业企业、实力雄厚的科研院所和潜心服务求实效的政府部门的多方资源,成立了江苏食品职教集团;2012年,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牵头海内外17家单位共同成立中国食品药品职业教育联盟,通过加强校政行企多方合作,优化资源配置,拓展了办学空间,拓宽了学生就业的渠道,满足食品行业对高素质、高技能、创新型人才的培养需求,有效推动了职业教育从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双高”计划的实施,进一步推动高职院校治理体系进入发展快车道,“双高”计划引领下的校企融合发展已经成为高职院校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校企融合发展的过程中,学校与企业以教学为中心,初步形成了理论与实践教学密切联系的教学模式。以产学研成果转化为目标,初步形成了专职与兼职教师有效衔接的基础教学团队。以行业标准化管理为中心,初步形成了理论课堂和实训基地融通发展的教学平台。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不断创新,为高职院校多元治理体系提供了有力的外部主体,在实践中摸索出一套主体多元、职责清晰、配置合理的开放治理新模式。

  (三)有助于推动高职院校多元共治走向“善治”

  高职院校治理体系目标是走向现代化,是形成包括政府机构、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学生、家长等的多元利益主体,在“共生”[5]理念指导下,依据一定的规则与程序,在动态的多元共治制度安排下相互依存、帮助与合作,形成良性互动,协同管理教育事务,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多元共同治理的目标是“善治”,多元共治是达成“善治”的重要途径。应理顺各方利益群体关系,让多元主体合作、包容、互助、共生,尊重高职院校、社会组织、学生和家长的差异性,促进多元主体之间的理解接纳,开展合作交流,扩大民主管理,赋予学校、社会组织、家长、学生更多参与管理的权限,营造出良好的多元主体协调关系,形成优质高职教育生态。

  二、高职院校多元共治的困境

  (一)多元治理主体单一

  多元治理的主体包含高职院校内部各组织机构、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但是,当前高职院校的治理体系仍然以学校行政权力为主导,外部主体受渠道、制度、权利等因素制约,缺乏参与多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主要表现在行政权力的主导作用过高,高职院校的教育深化改革工作以及重大事项的决策部署主要是由校党委会或行政会议决定,其他办学主体没有合适的途径参与会议或者决策,办学主体多方参与的治理体系没有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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