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师范大学治理现代化的思考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教育学发布时间:2021-05-12浏览:

  摘要:围绕“师范大学治理现代化”这一时代主题,华中师范大学始终坚持一个总体目标,不断夯实五个制度体系,即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行政运行制度体系、学术治理制度体系、民主治理制度体系以及社会参与办学制度体系,并不断强化配套工作保障机制,逐步探索出了一条既体现中国国情特色、又符合自身办学实际的师范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路。

  关键词:师范大学;治理现代化;治理体系;治理能力

现代化工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国家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1]提出来以后,“大学治理现代化”这一命题就成为了大学改革和发展新的时代性重大课题。国内大学纷纷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启动了新一轮的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在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下,2014年12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上海市的“两校一市”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发布,国家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启动[2]。截止2015年10月,已有84家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完成方案编制报送工作[3],并相继启动了新时期大学治理现代化的探索与实践。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首次用一次中央全会专门研究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问题,并专门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4]。这一决定也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加快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引向了一个更加深入、更具持续性,同时也有着更高要求的新的发展阶段。根据中央和教育部党组统一部署,华中师范大学作为师范大学的国家队,大胆探索、率先示范,主动围绕“师范大学治理现代化”这一时代主题先后开展了两轮全面深化综合改革,逐步探索出了一条既体现中国国情特色、又符合自身办学实际的师范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路。

  一、推进师范大学治理现代化要坚持一个总体目标

  华中师范大学在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适应新时代民族复兴和国家富强对高等教育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为统领,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的基本制度、主干制度、重要制度,构建系统完备、分工合理、职责明晰、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大学内部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形成党的领导体系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行政运行体系、学术治理体系、民主管理体系、社会参与办学体系各安其位、各尽其责的生动办学局面,把学校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学校治理效能。

  二、推进师范大学治理现代化要不断夯实五个制度体系(一)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

  1.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度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到实处,把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贯穿学校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实现“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确保学校始终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健全学校党委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制度,确保学校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进一步增强党委的责任担当和动真碰硬的政治勇气,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核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2.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学校不断完善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健全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建立确保政令畅通、落实党委和行政重大决策的督查督办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决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发扬民主、科学论证的决策体系,把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环节、前置程序。

  3.全面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

  学校始终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依规治党,建立健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贯彻新时代组织路线,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切实加强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办法,修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学校党委、二级单位党委、党支部、党员“四位一体”党建组织体系,重点夯实二级单位党委—党支部—党员“三级联动”机制,健全各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和基层党建工作提醒督导机制。落实“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要求,坚持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制度,加强“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發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落实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学校进一步健全校院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完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机制。健全《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机制,深入实施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网络育人等“八大育人工程”。完善马克思主义学院全国重点马院建设制度,深入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加强课堂、教材、出版、网络等宣传思想阵地管理制度,坚守主阵地、弘扬主旋律。推动融媒体建设,提升新闻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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